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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德国法轮功学员致中国总理、吉林省公安厅长、吉林省长的信(译文)
【明慧网2002年4月1日】

尊敬的 xx:

每天我都读到关于迫害、虐待法轮功学员及其他宗教团体的消息,一些法轮功学员甚至被酷刑折磨致死。每当看到这些消息时,我的震惊无以言表。

作为一个中国古老精深文化的仰慕者,我完全无法理解江泽民政府竟然置国家赋予公民的权利于不顾,特别是几年来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甚至把他们虐待致死。前不久,连其他国家的法轮功学员也在中国受到威胁和虐待。

这种令人厌恶的行为,在中国以外的国家是绝对不可思议的。这样的行为将严重损害中国在世界上的声誉,并且给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带来负面影响。难以想象,对人类社会最高价值“真善忍”的信仰竟招来江泽民集团的残酷杀害。

我向您呼吁,鉴于人道尊严,请尽您的一切努力帮助实现:
--立即以和平的方式制止对法轮功学员的疯狂迫害;
--保证所有在长春电视插播事件中或在随后的警察行动中被拘捕的全体人员的安全,并公布他们的名字和下落;
--保证被拘禁的所有人员都能马上与律师及他们的家人见面并得到必要的医疗护理。

我期待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所有仅仅因为履行他们的基本人权而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同时我对不断传出的有关法轮功学员受到酷刑折磨和其它严重人权侵犯的情况感到担忧,并呼吁当局将那些对此负有责任的人绳之以法。

作为一个曾经历过二战及战后时期的德国公民,我看到,权力的滥用是不可能长久的,而且必定将为之付出代价。希望您能够意识到,滥用权力是违背民意的,地方当局与民众为敌的行为也是不能容忍的。

感谢您关注这些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国际人权事务。

此致
敬礼

一个德国公民
2002年3月25日

当日前一篇文章: 瑞士日内瓦─欧洲洪法行所见所闻(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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