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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广州槎头劳教所劫持的大法弟子致检察长、610办、所领导的信
【明慧网2002年5月29日】我因坚持自己的信仰修炼“法轮大法”被送到槎头劳教所劳教。这里的人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去北京上访及发传单讲清真相的行为而被非法劳教的。

每天,我从电视、报纸、广播中看到听到的都是各种高调,但在法轮功这个问题上当权者的所作所为确实是彻头彻尾的“一言堂”,全然不顾事实真相,不给法轮功学员以任何表达意见的机会和场合,特别是喉舌报纸和电视,从对李洪志先生个人的诽谤、人身攻击到对法轮大法的歪曲报导,使得很多有正义感的人非常反感。我修炼了四年多,身体、精神均因炼此功法发生了巨大变化。在上访前,我曾有过犹豫:政府会不会误解我们在搞政治或反政府。中国长期的政治运动,使得人们学会了一整套中国特色的“明哲保身”的活命哲学。但是独裁者对法轮大法所采取的颠倒黑白、极尽所能谩骂式的报导,激发了我心中的良知和正义感。我无法再保持沉默,毅然走入了去北京向政府说明真相的行列。正象我认识的一个法轮大法修炼者所说:“没有什么人指使我来北京,是电视报纸的诽谤叫我来的。”几千万素不相识的人不约而同地为同一件事上访。江泽民集团不但没有从野蛮对待法轮功的问题上深刻地反省,而是以长期政治斗争中形成的猜忌心理看到“威胁”,进而下定决心要在XX时间内彻底“铲除法轮功”。把专政的铁拳砸向善良的人民。

法轮大法修炼者甚至连信访的行为还未发生,就在火车上、天安门广场、信访办门口,公安人员强行抓走,等待我们的是拘留、劳教、判刑、罚款等处罚。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上访的权利和自由。但1999年7月22日公安部的6条通告明确表示:任何人不准为法轮功问题上诉。这是与宪法精神相违背的。这种违背引发出了这样一个奇怪的法律现象:公民有上访的权利和自由,而修炼法轮功的公民没有为法轮功问题上访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一切条例、规定都应以宪法为准,不得与之相违背、冲突的。而信访办就是老百姓在生活中遇到冤屈、问题解决不了时向政府申诉、沟通的一个窗口。既然信访办是这样一个为老百姓的办事机构,修炼法轮功的公民遇到问题为什么不可以向政府申诉呢?

当法轮大法被冠以各种荒唐的政治大帽子时,人治强权的淫威就把法律攥到手里,使法律变成了自己任意把握的工具。历史上人们看到的都是农民起义大军揭竿而起,用武力推翻政权,从未见过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向官府提意见、讲心里话能把政权推翻的。那么这些强加给法轮大法及李洪志先生身上的所谓政治图谋是莫须有的诬陷,至于说投靠国外反华势力,更是牵强附会的无稽之谈。但是这种种荒唐、可笑的蛊惑宣传却对法轮大法修炼者的迫害构成了“理所当然”的借口和依据。

在XX时间内彻底铲除法轮功的个人意志通过强权的贯彻下,国家职能机关成了关押信仰法轮大法的最优秀公民的场所、基地。在这里我们被强迫洗脑,在这里一切对法轮大法信仰者的修炼意志的迫害、摧毁都是以劳教所特别针对法轮功的所规队纪的形式出现了。在国家法律不能明文规定的公民不准炼法轮功的条文,在这里可以堂而皇之地出现了。如果你要将你头脑中原来背诵的法轮大法经文默写下来,一经发现就要加期(延长劳教期限),我们没有与其他法轮大法学员讲话的自由,一旦发现,便受到粗暴的喝骂对待;即使在自由活动时间,在不影响任何人情况下盘腿、炼功,就会发生几个人一齐扑上来,等待你的是手铐、禁闭……,试想一下,盘腿、炼功的几个动作伤害到谁了吗?这些对于修炼人及周围的人只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铁的事实是很多原来有疑难病症的人恰恰是通过炼功而不药而愈的。而警察这样粗暴、非人性地迫害善良无辜的百姓在劳教所被认为是必要的、必须而且是理所当然的。迫害好人的堂而皇之的理由仅仅是你盘腿而坐或做了几个法轮功动作,并按“真、善、忍”原则做好人。而且这里的管教人员昧着良心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

法律只有代表公理、正义,才能体现出法律的庄严、神圣。执法职能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竟然把一个泱泱大国的法律曲解成这样荒诞、可笑的地步,成为人类历史上的笑柄。当历史走过这一页时,人们对法轮大法重新认识时,这些所谓“忠实于自己职责”的对法轮功修炼者迫害的人将怎样看待自己的言行呢?将怎样向炎黄子孙交代这“以法治国”口号下的阴暗、可耻的迫害人的人间悲剧呢?就象文革期间人们打着“造反有理”、“文攻武斗”旗号迫害他人致死、致残的人,永远也摆脱不了打人凶手、杀人犯这种罪恶的阴影,这样的恶因恶果将给人的一生带来怎样的不幸?

而对于强权推动下的这些强制性的迫害行为,有良知、有正义感的人是如何看待呢?当我于1999年12月底因去北京表达心声被拘留时,因在仓里炼功被锁在十字刑床(仓里人称“坐飞机”)上达七十多小时。出来后偶然的机会跟同事讲起时,她哭了,她说:没想到它们对待象你这样的好人用如此残忍的刑罚,她感到很气愤,她原打算让她的丈夫转业到看守所工作。听到这件事后,她决定不让她的丈夫到那样的地方工作。

我的亲人、朋友每次劝说我时都表示:作为法轮大法修炼者,从我的人格、品行来看,法轮大法根本不象电视、广播报导的那样,但总是以“好汉不吃眼前亏”,“识时务者为俊杰”的做人道理劝我不要固执,不要鸡蛋碰石头,以免成为被迫害的对象。多年的政治运动使他们既不相信舆论工具的宣传,但也绝不会冒险地把内心的不同看法公之于众。他们不愿看到我因讲真话、坚持自己的信仰而遭受迫害而使他们心碎。试想,我在劳教所如果真因你们的所谓“职责”致残、致死的话,我的亲人、朋友将会失去对政府的信任,他们会痛恨所有参与挑起迫害法轮大法修炼者的所有人。不是法轮大法企图颠覆政府,而是对法轮大法及其信仰者的丧失理智的迫害是大失民心的。这对一个执政党来说是最危险的。民心不可欺,民意不可违,恳切的希望你们真正为国家的安定团结着想,正视事实,本着人性和良知公平公正合理地化解这一切。

最近,劳教所发生了几个法轮大法修炼者绝食抗议的现象。有些人一看到大法弟子在被迫害时采取绝食,就认为我们不珍惜生命。不是的,我们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如果我们因坚信宇宙真理,而被人肆无忌惮地迫害、折磨时,当我们的信仰被人肆意诬蔑、亵渎时,我们会用人性中善的一面捍卫。绝食是法轮功学员面对强权迫害的无声的控诉和抵制。

宇宙中有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打击善的一定是邪恶的。如果我们所做的一切能唤醒你们埋没得太久的善良的本性与良知,我将衷心地为你们祝福。

大陆大法弟子
2001年11月22日于广州槎头劳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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