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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国会议员斯万-罗宾逊致信加外交部长关注香港起诉法轮功学员一案
【明慧网2002年8月13日】以下是加拿大国会议员斯万-罗宾逊致加拿大法轮大法学会的一封电子邮件,表示关注香港起诉法轮功学员一事,并随邮件附上他写给加外交部长的信,信中敦促外交部长比尔-格拉姆先生立刻调查此事,并同香港政府联系,表达加拿大人民对保护被告及所有香港人民的民主权利的深切关注。

电子邮件及信件译文如下:

亲爱的朋友们,

感谢你们最近就香港起诉法轮功学员一事与我联系。我和你们的关注是一样的,这些人很可能是因其信仰而受成为迫害的受害者。因此,我已经致信于外交部长比尔-格拉姆先生表达我的关注。同时,我要求他就你们提出的几个要点给予答复。

请放心,一旦我收到部长先生的答复,我会向你们提供一份复印件。

诚挚地

国会议员 斯万-罗宾逊(Svend J Robinson)

*******

2002年8月12日

外交部长 比尔-格拉姆阁下

亲爱的比尔,

最近许多法轮功学员和其他加拿大公民就香港起诉并可能监禁16名和平抗议者一事与我联系。

2002年3月14日,4名瑞士及12名香港公民在香港中联办外为抗议中国(江泽民政府)加剧迫害法轮功而进行和平请愿时,被警察强行逮捕。因为示威人数少于50人(注:应为30人),这次抗议活动无须申请许可证。现场录像清楚地表明,抗议活动是小规模、完全和平的而且根本无碍于交通。但是警察却使用暴力中断抗议并将抗议者带走。

对这16位抗议者的审理于上周结束,据悉,有报称法官对法轮功持有偏见。目前尚未作出判决。

我仅敦促您立刻调查此事,并同香港政府联系,表达加拿大人民对保护被告及所有香港人民的民主权利的深切关注。

我希望您尽早就这个重要问题给我答复。

诚挚地

国会议员 斯万-罗宾逊(Svend J Robinson)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8/14/25247.html

当日前一篇文章: 丹麦外交部给议会法律委员会有关法轮功学员言论自由的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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