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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社报导说法轮功对捐助者表示感谢 但仍会继续上诉
【明慧网2002年8月24日】美联社2002年8月22日报导,一名神秘的支持者替16名法轮功学员缴付了因请愿而被判“阻街”的罚金,但法轮功团体星期四说他们不知道是什么人缴付的罚金使学员们免于入狱。

报导引述法轮功发言人简鸿章的话说:“可能是支持和同情法轮功的人希望让这些学员们避免受到进一步的迫害。”

报导说法轮功学员们坚持原则拒绝交付罚款。在上周的审判中他们被判有罪,但他们说审判是不公正的,是有政治目的的。

但星期三一名匿名女子缴付了总共29,300港币(3,756美元)的罚金后,学员们将不会受到关押。

香港司法官员星期三稍早时说他们正准备逮捕状,他们对任何拒付罚金的人都会这么做。

官方在星期四也提供不出付款人的线索。

司法部门的女发言人Jaime Or只说是有一名匿名女子用现金缴付了罚款。

简鸿章说法轮功对此举表示感谢,但仍会继续上诉来证明这些学员无罪,这些学员包括四名瑞士人,一名新西兰人和11名香港人。他们于3月14日在中联办外请愿抗议时被捕。

上周,法官黄汝荣宣判他们“阻街”或“可能引起阻街”,由此结束了香港首宗起诉法轮功学员的刑事诉讼案。

一些学员还被判“妨碍警察办公”或“袭警”。法官黄汝荣还判他们要缴1,300至3,800港币的罚款,但不需入狱。

一些法轮功学员说他们即使被关也不缴罚款,因为他们是在进行合法的示威请愿,没有妨碍到任何人。如果缴付罚款的话,就等于是承认做错了,发言人简鸿章说。

香港人权活动家和反对党立法委员指检控是香港政府的政治举动,以讨好中国大陆当局。

虽然法轮功在中国大陆被禁,并且北京(江泽民政府)试图铲除法轮功,但法轮功在香港仍是合法的。法轮功团体经常在此抗议江泽民政府在大陆的血腥镇压。

当日前一篇文章: 加拿大圣凯瑟琳标准报:法轮功学员要求释放亲人
当日后一篇文章: 德国维斯巴登信使报:针对法轮功的判决──自治政府损害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