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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邪悟和走错路的感叹
文/杨清明
【明慧网2003年11月23日】每次看到师尊在讲法中提到和同修的文章中写到有关大法学员在关键时刻邪悟、走错路和做错事的事情时,我心里都非常沉重和悔恨!我觉得自己都抬不起头来,由于不明法理,配合了邪恶,在它们的威逼、恐吓下我违心地写了所谓的悔过书、签保证、上录像、上报纸、在罪恶的横幅上签字,交书。对师尊、对大法犯下了罪对众生对自己造成了沉重的损失。

99年7月20日,邪恶铺天盖地横行时,我刚得法两年,自己离炼功点十里多路,没有参加集体学法,对法理认识不深。到北京上访还有强烈的人心执著,后来被人出卖,抱着侥幸心理回来后在单位、恶警的“突击”迫害中,不能从法上认识法否定邪恶迫害,忍得无可奈何。当时认为这是考试不能求师父,可因为对法理认识不深,自己又不知道怎么做才好,受不了时就用人的一面去所谓的欺骗邪恶:假应付,要求怎样配合就主动假配合……。

总结这一切现在认识到:自己不明法理,神是没有人的观念和做事的滑头的。由于不知邪恶迫害所要达的真正目的,心中无方向,不知邪恶要的是让修炼人放弃修炼和毁掉众生,所以我才走错路,做错事。现在正在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中加倍弥补。

回头看自己得法的经历也是来之不易的。多亏了慈悲的师尊比我们还要爱护我们,不然就没希望了,被邪恶稀里糊涂给毁了。

作者后记:能将此文写出,得感谢明慧刊登的一位同修体会谈到,做错事的不一定都是明白时明知故犯的,“是因为一部分同修对法理不明,对邪恶的目的无知,用人心做事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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