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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人对中国法轮功学员利用电视插播讲真象的看法
【明慧网2003年11月8日】明慧记者赵雅丽报道:现在几乎每天都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消息,而这却被大量的官方谎言掩盖着、粉饰着。为了打破大陆的信息垄断,刘成军等大陆法轮功学员通过电视插播等形式,向国内的民众讲述法轮功的真象,目前刘成军被吉林市监狱判刑并迫害至生命垂危。世界各地的法轮功学员纷纷到中国驻当地的使领馆请愿,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刘成军等参加电视插播的学员。同时,电视插播也引起了西方人的关注。

从媒体自由方面来看,中国是做的最差的国家之一

约翰是美国加州一家小型企业的老板,他说,在中国没有自由媒体,而且从媒体自由方面来看,它是做的最差的国家之一。其次,许多中国法律违反了中国的宪法,其法律的基础是完全不同的。美国法律基于民主原则,具备完整的监督和制衡机制,在中国,一个未经民选的国家元首/ 独裁者的命令就被当成“法律”。

他说,有人用真实信息覆盖中国电视的信号,这符合中国的宪法及更高的道德准则。以法轮功为例,学员们不仅没有伤害人民或财产,而且提供了正面的消息以帮助改善国家。他们的行为非常高尚而且依我看实际上为中国提供了一项大众服务。在我们国家,这样的“非暴力抵抗”举动会被视为英雄行为。

约翰表示,法轮功学员因为最无私的理由这样做了。他们不仅在营救那些因为信仰而在监狱里受折磨的人们,而且也在救助被欺骗的公众,给他们宝贵的机会,打开他们的眼睛、耳朵、思想和心灵。法轮功学员是最无私的利他主义者。

“让受欺骗的公众知道真象是令人鼓舞的”

媒体市场的主管亚当斯说,中国正处于紧急状态。成千上万信仰“真、善、忍”的无辜的人们正在遭到酷刑折磨和虐杀。通过民间途径得到的消息证实已有816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然而,这还不是现实的全部。据2001年10月底中共官方内部统计,拘捕中的法轮功学员死亡人数已经高达1600人,全国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6000人,被非法劳教的人数超过10万人。

亚当斯说,法轮功学员在他们的行为上一直很理性,而且很和平。反而是法律系统被用作迫害无辜人们的工具。法治在中国被颠倒了。在中国所有的媒体都被政府所操控。人们没有地方申诉,也无从了解真象。听到中国的法轮功学员插播电视信号,让受欺骗的公众知道法轮功在世界各地洪传的情况,以及了解‘天安门自焚’是政府一手捏造的真象是令人鼓舞的。

“在中国,受到不公对待,没有表达的地方”

技师迪安:从我在中国的所见所闻来看,那里是国家控制着媒体。我们在美国有许多渠道让人们听到我们的声音。我们可以给编辑写信,和我们的国会议员谈话,甚至能在公共场合就我们关心的事情发表言论,所以我们有足够的言论自由通道。我明白为什么法轮功学员会覆盖国家电视信号去播放他们的信息,因为他们没有其它选择。而且,在中国,虽然他们的宪法给予其公民一定的权利,诸如言论自由,集会自由,但那些权利在实践中并没有得到兑现。

“把人们受到迫害的消息传递给公众,这样做没有任何错”

负责软件开发的主管YOKO说,因为那里没有象我们西方社会所拥有的新闻自由……法轮功学员插播国家电视,这不是人们受到伤害或恐怖主义,这些人们只是把消息传递给公众。这样做没有任何错。

“人们应该有知道真象的权利”

抵押贷款顾问唐尼说:所有的人都有知情权,不管是通过电视,还是秘密印制的传单。在一个美国人的眼里,你有权告诉人们真象。如果正常运作限制了自由言论,那就去这样做(指电视插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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