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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氏集团强迫警察做打手
文/河北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3年12月14日】在拘留所时,曾有一狱警问我:“你是大学生,有文化、有知识,怎么也炼法轮功?”

我说:“我这点文化算什么,有许多大学教授、博士、硕士等等都在炼呢。法轮功教人修心向善,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做一个健康的人,这有多好,人谁不想自己做一个健康的好人呢?”他语塞。

后来我又给他讲了些法轮功真象,他表示赞同。继而我又问他:“政治流氓头子江××,出于妒嫉心,利用手中权力把自己凌驾于宪法之上,发动了这么一场邪恶残酷的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你们不分青红皂白也紧跟着迫害好人,你们这样做对吗?”

他说:“刚开始的时候,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只知道有任务,逮炼法轮功的。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地也明白了一些,也知道了你们这些人都是好人。我从来没有把你们当犯人看,但也没有办法,上边来了命令,只得去做。”

我说:“你这不是明知道是干坏事也去做吗?”

他承认,无奈地说:“我们拿了工资奖金,为了饭碗,也只好干了。”

警察的工资根本就不来自江集团,而是来自老百姓。他们被百姓所养活,却被江集团强迫干着残害百姓的事情。这使我想起了电影电视里面的“杀手”,只要给钱,什么人都敢杀。人都是有良知有善念的,不要被眼前一点点小利遮住自己的眼睛,做出令人痛心、令自己追悔莫及的事情。一个人来到世间也就是几十年的时间,我们一定要对得起自己的生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如果好坏不分、善恶不明,甚至欺善怕恶,充当邪恶的打手,那后果将不堪设想。善恶必报是天理。

我对他说:“你既然明白道理,说明你有善念,希望你今后善待法轮功。”

他说:“我会的。”

希望他能信守诺言,这对他的生命的永远是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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