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明慧网

首页
按栏目浏览
按日浏览
“普法学习班”实为“违法洗脑班”
文/大陆读者
【明慧网2003年12月26日】针对法轮大法修炼者办的所谓“普法学习班”,存在着严重的违犯宪法、触犯法律、践踏人权的罪恶。

就拿南京市办的洗脑班来说:

一、变相软禁。一进班就失去身自由,不能出房间一步,不能打电话,不能按自己的意愿会见家人。活动范围就是十来平方米的房间。只有当你的思想有所松动,说出和写出办班者想要的东西时,才允许到室外走一走。

二、碟片“轰炸”。几乎是天天播放中央电视台播放过的“焦点访谈”、“新闻调查”或滥竽充数的所谓专家学者讲课、“转化经历及经验”等方面的碟片,全是或颠倒是非,或诬陷、贬低法轮功及其创始人的内容。只有一种声音、一面之词。而且是一遍遍地反复播放,甚至重复数十遍。企图用这种高强度、高密度的单一信息“轰炸”,使学得不扎实的修炼者失去理智,进入误区。

三、思想围剿。表面上,也允许修炼者表达观点,实际上那不过是让你亮出“靶子”,让他们“有的放矢”。两三个人老是围住你,按照预定的思想框框,轮番骚扰;还不时找来已放弃信仰的人或相关人士助阵,形成一种“思想围攻”,一天两天,一周两周,一月两月,没完没了地骚扰。完全是一种思想“暴力”与“专政”。

四、利诱威胁。让家人亲友帮助做工作;诱以“转化”的“好处”,声言不“转化”会怎样处罚;对坚持观点者找岔子予以拘留或处以劳教。企图通过利诱威慑摧垮修炼者意志。

五、步步紧逼。“转化”是有步骤和标准的,首先是表态不上访、不炼功、不串联、不下载传播材料,然后是进行所谓的“揭批”,还要求上缴大法书籍资料,交代所谓“活动”情况,帮助不法人员做“转化”。你只要思想一松动,出现漏洞,就被抓住不放,扩大缺口,逼使你一步步地往离开修炼、伤害大法与师父的路上走。

六、卑劣测试。为了测试是否真“转化”了,他们拿出一张师父的画像,让你在上面打叉。把人们早已唾弃的“文革”做法又捡了起来。邪恶得一点品位也没有了。

已进入21世纪的中国出现这种“普法学习班”,真是对“以法治国”原则的极大嘲讽。如此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思想与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多方面获知信息的自由,侵犯公民人格尊严与名誉,如此违宪侵犯人权,实在是对人类文明的侮辱。

当日前一篇文章: 唐山市开平劳教所歹徒名单和犯罪记录
当日后一篇文章: 我在湖南新开铺劳教所遭受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