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明慧网

首页
按栏目浏览
按日浏览
日内瓦信报:TRIAL组织准备以反人类罪对江泽民提起刑事诉讼
【明慧网2003年3月20日】据3月19日日内瓦[信报]报导,“穷追未受惩罚者”非政府组织(TRIAL),准备以反人类罪对江泽民提起刑事诉讼。

报导说,前中国领导人江泽民会不会有一天因对法轮功迫害而被以酷刑罪、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告上瑞士法庭?如果说这听上去象一个幻想,“穷追未受惩罚者”非政府组织(TRIAL)主席菲里浦.格朗律师昨天却肯定了这一目标。这位瑞士律师说,“在此,我不想讲法轮功是什么。数名中国镇压的受害者委托我对前中国领导人江泽民提起刑事诉讼做准备。当其再次进入瑞士时,诉讼状便会被递交给主管机关。”

报导说,自从1999年被中国政府禁止之后,法轮功的成员被施以了一场粗暴的镇压。这场镇压目前已造成610人死亡,这是已证实的被虐待、酷刑或谋杀而致死的数字。另有10万人以上被捕,上千人被关进精神病院。无数人被强迫堕胎、失去工作或开除公职。

报导说,对于“穷追未受惩罚者”组织来说,前中国共产党总书记、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是这场镇压的元凶,是禁止法轮功的策划者。从1999年4月,他直接指挥或鼓励这些犯罪行为。在他的指令下,中国的盖世太保610办公室在1999年6月建立。

报导说,按照国际法,这些众多的行径违反了联合国反酷刑公约,中国在1988年10月签署了这项公约。而且,对法轮功的镇压从系统和规模上来看,是反人类的罪行,涉及到为了信仰的原因而对一个团体进行迫害,包括凶杀、酷刑和强奸。

报导说,江泽民的镇压政策很明显,就象他自己一再讲的那样,是要消灭法轮功。根据预防和打击群体灭绝犯罪的公约,他的上述行为,企图毁灭一个信仰团体,构成了群体灭绝罪。

报导还说,江泽民作为国家首脑可享有的豁免权,不再有效,因为他的职务刚刚被替换,虽然他还是中央军委主席,但在国际上不享有任何豁免权。

当日前一篇文章: 瑞士律师:江泽民面临多国起诉和可能会被终身监禁(图)
当日后一篇文章: 俄亥俄州法轮功学员在辛辛那提市举行营救李祥春新闻发布会(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