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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蒙阴县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劳教的部分案例
【明慧网2003年4月3日】刘乃芝,女,36岁,蒙阴县界牌镇东界牌村农民。98年初修炼法轮大法,身体上的变化很明显。她以前小病不断,婚姻不如意,婆媳不和,炼功后,身体得到净化,夫妻和睦,婆媳关系融洽了。99年7.20江泽民开始迫害大法后,她的家庭受到极大伤害,她在界牌镇政府里,被非法关押,进行所谓的“转化”,甚至于政府、派出所用搞文化大革命那一套,将他们的脖子上挂上牌子,游街示众,严重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侵犯人权。

因她娘家在西界牌,对她的非法关押、折磨、游街,给她的家人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她最后被迫外出打工,家中也被镇有关单位搜刮一空。2001年6月份,公安部门将她绑架,非法关在看守所里进行摧残,之后不久,非法将她判刑8年,送到济南女子监狱,据她丈夫探监后说:女干警都说,因为炼功判刑8年太狠了,根本就不应该送到这儿来。她二弟也因修炼被非法劳教三年,给他们的家人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

杜富英,女,60岁,蒙阴县界牌镇西界牌农民。98年初修炼法轮大法,多年的胃痛彻底好了,脾气好了,婆媳关系也变和睦了。99年7.20后,受到非法拘禁等折磨,不法官员多次上门骚扰,今天找她闺女,明天问她二儿子(她女儿和二儿子也是大法弟子),翻这找那,如同土匪进村,恶言恶语,进行骚扰,搅得四邻不安。她的二儿子三次被非法刑拘,两次进洗脑班,一次被单位非法关押。2001年3月23日,她的二儿子被非法判劳教三年,紧接着2001年6月份,她女儿被非法判刑8年。还有她大儿子大病不起,二儿媳生活困顿,更使她生存艰难,伤害之大可想而知。

刘乃伦,男,34岁,蒙阴县生产资料公司职工。97年2月18日修炼法轮大法,之后身心健康,夫妻和睦,生活渐好转,工作勤奋,任劳任怨。99年7.20后,多次被逼迫写保证书,三次被非法刑事拘留,倍受折磨凌辱,如遭打、骂、砸地锚、被强行灌食,曾两次被劫持进洗脑班,连续20多日遭受毒打,共被非法关押3个月。在单位被非法关押3个月,被非法看管监视时间更久。2001年3月23日被非法劳教三年。他的妻子、女儿更是陷入生活深渊,这个家庭本来就生活极其清贫,对他三年之久的关押,使他的妻子张华及其女儿生活变的更加艰难,在这个蒙阴小城里,是再难找到第二家了。本来他的妻子就没有职业,也无土地,经济拮据,又经历着精神上的摧残。

不法人员曾对刘乃伦扬言,要“搞得你家破人亡”。不法人员对刘乃伦的迫害致使他的家庭创伤至今还未愈合。女儿要上学,一次性费用达3000多元,房屋将被拆除,经济无来源,亲属们也不敢帮,张华娘家也受到极大伤害和牵连,在此暂不列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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