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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全体大法弟子起诉当地不法之徒
【明慧网2003年4月7日】

被告人禹丙熙,原清原县委书记,住抚顺市。
被告人王仲莲,原清原县委书记,政法委书记,住抚顺市清原县清原镇。
被告人李永志,清原县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住抚顺市清原县清原镇。
被告人宫波,原610办公室主任,住抚顺市清原县清原镇。
被告人刘冠乐,原清原县政法委副书记,住抚顺市清原县清原镇。
被告人肖龙,清原县公安局副局长,住抚顺市清原县清原镇。
被告人阮力,公安局政保科科长,住抚顺市清原县清原镇。
被告人尹长江,清原县拘留所所长,住清原县红透山镇。
被告人赵立华,清原县拘留所警察,住抚顺市清原县清原镇。

请求起诉事项:指控被告犯有侵犯公民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罪、渎职罪、非法拘留罪、暴力取证罪、灭绝群体罪。

事实经过:从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今,被告一直在指挥参与对法轮功修炼者的不法侵害。他们先后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人身攻击、污辱、非法搜身、抄家、绑架、巨额罚款、开除公职、监视其住所、拘留、劳动教养和判刑等方式进行迫害。他们命令、指挥公安局、派出所、拘留所的恶警滥用刑具、警械或是利用刑事犯甚至亲自动手毒打折磨大法弟子。

据不完全统计,在清原地区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有3人;迫害致残2人;打伤多人;判刑11人;教养190人次;拘留355人次;绑架洗脑413人次;罚款137万之多;抄家72人次;掠夺财物折合人民币7.87万元。

大法弟子周玉玲在清原拘留所被迫害致死。被告人为掩盖其罪行,找清原县医院急诊大夫何金凤开假诊断,证明周玉玲因心脏病而死。在火化厂610派四辆警车二十多警察强行火化。大法弟子陈敏99年7.20进京上访时被抓,在被押送回清原时,因不配合邪恶跳车死于中途。韩福祥老人1999年7月在警察的死亡威胁下被迫离家出走,数月后2000年,韩被发现死在山上,死因至今不明。

以上事实均有大法弟子证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份。被告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有关国际公法。为严肃法纪,保护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侵害,匡扶人间正义,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处!

此致

xxx法院
起诉人: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全体大法弟子
200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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