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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资料点同修如何更好地圆容一切的一些讨论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3年7月29日】(注:本文只是针对本地区与周边几个地区资料点的情况而言。)

最近,我与几位资料点同修一起切磋了一个问题,就在资料点工作的大法弟子如何更好的圆容在常人社会中,进行了一些讨论。在相互探讨中我们意识到,可能长期以来,我们在资料点工作的大法弟子在此种特殊环境下,在某些方面可能不知不觉形成了一些固有的认识,从而滋长了一些与法的要求已经发生了偏离的认识与行为方式,而多数同修对此又已经习惯与接受,我们觉得这些也是导致不同时期资料点同修被迫害与资料点被破坏的一个重要因素。据我们了解,那些被迫害的资料点同修绝大多数平时表现大家都觉得是挺精进的,也很重视坚持学法。为什么还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呢?现就讨论意见整理如下。由于我们对这些问题现在也没有更深刻全面的认识,所以下文中基本上还只能是提出一些我们正在探讨与思考的现象来……

7月2、3日明慧文章《自身的提高是我们做好一切的基础》()中提到的问题,本地区也存在,而且是惊人的相似。除此之外,我们也看到,我们地区长期以来资料的供给由少数学员担当,而且基本上都是流离失所的。我们所熟悉的一个区大约有500多大法弟子,仅有3、4个同修承担资料制作工作。可想而知,他们所承担的工作量和压力。这种情况很长一段时间(超过半年)没有改变。那么是不是也在给旧势力一个迫害的借口呢?因为“路”是自己走的,在具体方式上,我们每个修炼人(不管是做资料的还是不做资料的),随时都可以利用一切有利条件去配合证实大法、讲清真象,不能始终只走“铺好的路”与搭“顺风车”吧。长期在资料点的同修不知不觉中形成了一些固有认识(不自觉就会流露出比在家弟子修得好的口气、不自觉地固守自己的经验与认识……)、一些在家同修对于资料点的长期心理依赖与形式上的等、靠、要等,这两种表现不也是邪恶钻空子的地方吗?比如,邪恶常常通过破坏资料点与迫害资料点同修的形式便同时就达到了迫害与动摇当地一大部分在家同修的正信与坚定。从而起了阻扰当地整体正法进程的作用。有个区的一个资料点被破坏之后,当地很多同修思想波动较大,在那段时间,许多同修既不接资料也不发资料了。而平时这些同修是挺积极的。

资料点同修由于在较长的时间无事,大家心里就有些松懈、又由于资料点同修长期日常生活方式与常人社会正常生活秩序的相异与脱离,有时是因为无事,有时因为寂寞,资料点之间互相串门,就不如初期把握得好了。而且整体上有一种统一的管理和配给,包括设备和人员的调配,很多时候事无巨细,都由协调人安排、解决(认为协调人经验足;同时往往协调人也自认为经验足,愿意为大法多付出)。给人的感觉有点象公司的管理方式。这就给了邪恶跟踪、盯梢等方面的空子可钻,一旦破坏就是接二连三的。有一个区,当一个同修被邪恶抓捕后,为引诱此同修口供,邪恶当即道出当地几个资料点的一些详细情况,包括在哪条街、多少号、住了哪些法轮功学员。所掌握的情况之多,令这位同修感到吃惊!(这位同修现已正念闯出。)这些使我们认识到人人都应该以法为师、主动走自己证实法的路、在遇事时都应该谈出自己的主见和资料点独立运作的重要意义。

资料点较多同修长期存在着这样一种认识(还包括部分非资料点同修对进资料点工作同修的一些看法与要求):就是一到了资料点,就要高标准要求,就象出了家了。比如说:有父子俩同在一资料点上,那么,有同修建议把他们分开,以免情太重,影响资料点安全。也有夫妻俩在资料点上,又有同修说把其中一个换到另一资料点去。这不是有点象庙里边或进深山老林那种修法吗?难道分开的本身能让人自觉地修心吗?为符合常人社会正常生活状态,不被常人当作特殊,一些资料点同修在与常人接触中,如房东、左邻右舍,同修们往往把自己说成是一家人,比如年纪大的一位是母亲,年轻的是儿子、女儿等。那么作为同做资料工作的本来就是亲人的同修来说,平时出入表现不是自然得体吗?为什么不利用此等有利条件,让资料点容入常人社会中,长期稳定运行呢?

有很多资料点同修由于并不是一家人,平时也没有想到要以居家的形式表现在租房环境中,时常显出一些常人觉得奇怪的地方,引起常人与邪恶注意。比如:几个年轻男女同修租住一套房子;几个男同修或几个女同修租住一套房子;有时只能租到不带家具的房子,而大法弟子由于能吃苦和节俭也没有在意这些,但有时来收水电费的常人却会看到这些并非居家环境的特殊表现,可能会奇怪或生疑的……

其实象不象正常过日子的,干什么职业,常人是会观察的,而且有社会经验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而有时候我们自己却浑然不觉。在这些方面,我们一定要注意不要把自己搞得太特殊。比如:有两位同修本是一家人,又同在一资料点,他们最初去租房子时,很自然,房东对他们特别热心,后来另外一位同修被安排在此住一段时间,隔一段时间又换一位……终于房东对他们起疑了。觉得他们真的是居家的吗?还是搞什么的?……最后他们被迫放弃了这处房子。所以如果能够利用好我们自身所拥有的符合常人社会状态的有利条件,也能够更好地使资料点圆容在常人社会中。比如建立家庭式资料点(小型),可能亦利于长期稳定运行。

还有这样一个问题。我们地区资料点同修目前大都处于专门做资料的情形。(做资料费用由当地同修自愿提供。生活费也由当地同修提供。)在今年4月份,明慧网上登出一篇文章,提到流离失所同修应当找工作的问题。当时我和一位同修切磋,觉得我们不在此列。我们是“肩负重任”,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工作。以往我读师父在2001年加拿大讲法最后一段“我知道大家很辛苦,你们要工作,要学习,有家庭生活,有社会活动,同时呢还要照管家,干好工作,还要学好法炼好功,还要去讲清真象。……”,当时我想,海外的同修是应该这样做,我们现在没有这个条件。现在想起来,其实我当时并没有把自己放在其中。而在一个月前,当我悟到应当去找份工作时,很顺利便找到了一份工作,时间还挺自由,与做资料和学法的时间也没什么冲突。工作也给证实法带来了许多便利条件。比如当我买耗材时,显得很坦然,我是某某公司的,而不必象过去编一些话来搪塞,自己都不自然了。当我每天早上夹着公文包去上班时,邻居和房东都看到了,他们的眼神和言谈都透露出了他们对我们的认可,我们是常人社会的一分子,没有任何特殊的地方。这对于资料点的长期稳定是非常有利的。

而有时因为资料点同修都是流离失所,没有工作,因此平时虽然表现为一家人,但异常的生活状态却令常人生疑。(平时除了买菜都不出门,因为在点上做事、学法等;从不与周围邻居接触;每周定时送一大包资料出去;回来时又买回一大包耗材[如墨水、打印纸、碳粉等等];几乎每周都要从外面搬回至少一箱复印纸。周而复始的这种状态。)使自己在常人中表现得奇奇怪怪的,不利于资料点长期稳定。

最大限度符合常人社会状态修炼,最大限度利用一切有利的条件证实大法、讲清真象、救度众生,这件事情本身包含的意义,不光是有利于资料点的运作,还有更深的内涵。我们也在给未来人留下人成神之路,……。

以上所谈,只是我们几个同修的认识,而且也只是针对目前我们地区和周边地区几个资料点而言,可能文中所探讨的某些问题只是地区性的,不带有普遍性;而且在认识上也可能有偏差与不足之处,在此恳请同修慈悲指正。本文认识还很肤浅,旨在提出一些现象、一个思路,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这里谈的也都是我们觉得不足的地方,其实资料点同修在很多方面都做得相当好,优点很多,因为篇幅的关系,好经验的介绍在此略过,希望大家谅解。

当日前一篇文章: 写给迷惘的同修们
当日后一篇文章: 每个大法弟子都可建一个小资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