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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海岸公报:学生们接手一项大官司
【明慧网2003年9月24日】澳大利亚公民章翠英曾遭中国政府长期监禁和折磨,在国际人权律师的帮助下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递送起诉书,控诉江泽民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如今,在律师的指导下,四名大学生也参与了协助这一案子的进行。他们认为,酷刑在任何社会里都是不能接受的。

据澳大利亚黄金海岸公报2003年9月20日报导,四名格里费斯(Griffith)大学的学生将参与一个引人注目的国际人权案件。

据报,来自悉尼的章翠英因为修炼法轮功于2000年在中国被关押并遭受折磨。

在黄金海岸律师克里斯.尼司特(Chris Nyst)的指导下,四名学生朱迪.华伦,托马斯.布雷,布琳达.法拉和凯瑟琳.阳将帮助一个包括国际人权律师杰佛里.罗宾逊(Geoffrey Robertson)在内的律师团代表章女士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递送起诉书。

华伦女士和阳女士说他们为能参与这个案件感到自豪。阳说,“这是一个涉及到具体人士,能带来真实影响的实实在在的案子。如果有成效的话,我们就在救人。”

“酷刑在任何社会里都是不能接受的。虽然我预期这将是一个漫长且很投入的案子,但是这是一个极好的机会。虽没有报酬也是值得做的。”华伦女士说她一直关注国际人权,希望能起到一定作用。

华伦女士说,“何况是能与这么多出色的良师一起参与这项如此瞩目的案件。一旦你开始工作,你就会忘了你既要对付学业,又要对付案子。你会忘了这是一份工作。”

尼司特先生说,此案的目的是为了帮助一名澳大利亚公民,并为当地学生提供在人权问题上的经验。

他说,“学生们将会尽力做一些研究和协助工作,获得一些实战经验,而且我们也不用支付他们工资。这是一个双方得利的情况,”

“这个案子涉及的是我们坚称的人权侵犯,发生在一位澳洲公民,居民和国际享誉盛名的艺术家身上,她被长期监禁和折磨,而她恰好又是一名法轮功学员。”

当日前一篇文章: 澳洲弟子:我们一家13人的修炼故事
当日后一篇文章: “一句话就讲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