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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国际关于“浙江毒杀案”调查报告(二)
【明慧网2004年1月6日】2003年6月26日,浙江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发生系列毒杀乞丐案,媒体报道此案得到中国公安部高层周永康和浙江省委的批示后,7月2日,新华网发表署名记者卢晶的文章声称此案于7月1日晚已告破,称此案的“犯罪嫌疑人系一法轮功分子”。2003年12月30日浙江温州市中级法庭判处疑犯陈福兆死刑。“追查国际”于今年7月2日对此进行立案,已与7月3日公布最初调查结果,见(http://upholdjustice.org/NEWS/hotcase_22/2003-09/1064256350.html)。发现此案涉及公安高层和新华社嫁祸法轮功,以达到进一步迫害的目的。经过将近半年的调查,追查国际得到了进一步追查结果,将逐步公之于众。

家里人:案发前带陈福兆去过精神病院

案发不久,2003年7月中旬,追查国际联系到陈福兆的父亲陈细豹。陈父表示,陈福兆及妻子余晓玲(音)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刚刚生的小孩才两个月,目前儿媳妇已带孩子回到娘家。“案发前曾带陈福兆去内安(音)精神病院看过,有半个月左右。”“(陈福兆)吃饭时饭放在桌上,柳叶叉放在碗里”,“平时(陈福兆)他在家里一天都不讲话,不象电视上那样”;“(福兆工作)医院的杨院长,对他不好,吵了架”。“毒杀案后,龙港有500名警察调查,镇上所有的人都被公安带去问过,(陈父)我也被带去问过。福兆被带去问后,查出来杀了人了。”陈福兆被抓后,公安不允许家里人见陈福兆。知道陈福兆杀人的过程是从电视上了解到的。

政法委官员:不知道案发时,(陈福兆)是清醒还是不清醒

2003年8月,苍南县负责镇压法轮功的某“政法委”官员在接受调查时表示,“不知道案发时,(陈福兆)是清醒还是不清醒。陈福兆做的和说的怎么和(《转法轮》)书上的相反,我也奇怪。”“这个案子由“专案组”在管,象我这样的不可能参加“专案组”,具体情况不了解。”

卫生院负责人:陈福兆有精神障碍

北京时间2004年1月3日,苍南县某卫生院负责人接受调查时说,认识陈福兆已经有7-8年了。“他(陈福兆)精神障碍是有的,他以前有过。他看好了,这次他复发了,是好几个人打他了以后复发了。”“他这个这个有因素,有因素造成的,原来我们都认识的。这个人很好的。在这里,原来卫生系统是没有给他饭吃。这个卫生系统也是个因素,他在医院打工了,你要把他开除掉;他自己开诊所了,又把他搬掉;后来他拿5万块钱把芦浦卫生院买过来,买进去在那边又没有收入,里面内部吵架又打他。 所以他复发了。”

“他早在龙兴(音)医院的时候就不好,很早了。” “他去医院里看过的,而且是经常复发的。”“我们医生的分析,一个是父母因素,7-8年前他大学毕业的时候,我们这里不是父母包办(婚姻)嘛?把他搞成这样的。他不喜欢要,要解约,但是已经有两三年了,解不了。… 第二个因素是卫生部门的因素,卫生部门没有给他出路,他大学生已经学出来了,你没有给他生活来源。没有给他安排工作。没有关心他。”(注:陈福兆目前的妻子余晓玲是后来谈的,结婚时间为两年左右。)

另一位认识陈福兆的医生在接受调查时表示,“陈福兆得了精神病有好多年了。”

记者:陈福兆接受采访时,有时清楚,有时不清楚

一名采访过陈福兆的记者在接受调查时称,陈福兆接受采访时,“有时清楚,有时不清楚。”报道出来后,很多观众打电话说,“陈福兆看起来象精神病。”

追查国际还了解到,温州龙港当地练法轮功的人很少。龙港只有一位在外做生意的人,从来没有看过法轮功的书,仅仅因为学过两次动作就被当作法轮功学员送进“转化班”。

案发后的几个月内,本组织调查员还联系到苍南县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讨论过此案,认为如果被告是精神病的话,是不应该被判死刑的。但是陈福兆的案子极为敏感,也许会有不同的判决。2003年12月30日浙江温州法庭判处陈福兆死刑。此举不仅违反中国和各国相关法律,更涉嫌杀人灭口。

追查国际将在近期持续推出进一步的调查证据,包括当地公安和公安高层,以及新闻媒体是如何采用欺骗、恐怖和高压手段利用此案来嫁祸法轮功,达到进一步镇压和迫害的目的。请留意本组织近日的新闻公告。

鉴于此案关系重大,并涉及相关证人的生命安全,以上所有调查证据,包括文字、照片、录音和录像,均由“追查国际”存档,并将于适当时机提交有关法律机构,而暂时不向媒体公布有关证人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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