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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供法像的争论谈修炼
文/陆南
【明慧网2005年1月14日】我地区有相当一部分同修把供的师父的法像都拿下来,把在香港大屿山立起来的那尊铜的佛像供起来,说那是师父的法像,并且他们在大面积的传,还到照相馆去洗,十五元一张,已经有许多同修在这样做,并且迅速向周边城市蔓延。有的同修就在想:这样做对不对?我想谈一点个人的认识,与有关同修交流。

首先,大家对师父的想念和尊敬,以及对大法的坚定,是完全可以理解和值得尊敬的。

我们也都知道,正法到了最后时期,讲真象救度世人非常紧迫。在这个关键时刻,我们就更应该抓紧讲真象,想办法让更多的人明白大法好、迫害的邪恶。

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在这个时候,把心思用在其它的地方,是不是有可能无意中起到分散自己的精力、还往起勾别的学员的执著心的作用呢?会不会让仍然被中共谎言欺骗、还不理解大法真象的人误解呢?

大法弟子都知道,师父从来没有要求我们供法像、烧香,《转法轮》中反而讲过这样一个法理:“我们有许多人就这样想的:我磕头烧香拜佛,心里虔诚点就长功。我说那都可笑,真正炼功全靠自己去修的,求什么都没有用。不用拜佛,不用烧香,真正的按照修炼人的标准去修炼,他看着你都特别高兴。你在外面尽做坏事,你给他烧香磕头,他瞅着你都难受,不就是这个道理吗?”

师父在《美国第一次讲法中》中也讲了这个法:“……他不看你这些东西,他就看你是不是真正在修。你也没有皈依,你也没有洗礼,你甚至于不烧香、不念佛,你就是按照神佛的要求去做,精進实修,他看到简直是太高兴了,不用你求,他时时刻刻都要保护你、看护你,帮助你修炼。是不是这个道理?”

当然,师父也并没有说学员个人不可以用供师父法像的方式表示对师父的敬意。修炼是直指人心的,个人在具体问题上如何做,是个人修炼过程中的表现。所以这里的关键问题是,我们为什么做和不做一件事?为什么推广和阻止这件事?基点是自私的、证实自我的,还是无私的、为他的?是否把抓紧做好三件事,以及同修的安全、修炼环境的纯正放在心里了?

对修炼人来说,不是大家什么问题都看法一致,也不是没有矛盾。区别是有了问题我们不是和常人一样只讨论表面现象和做法,而是要从中找自己、修炼提高心性,即便别人真做的不对的时候。只要发生了矛盾,连看见这个矛盾的第三者都要找自己。

比如如果把师父法像换成大屿山佛像,如果是出于怕心,那这个怕心就是最大的问题,要严肃对待,否则不在这件事上反映出来,在别的事情上也要反映出来,因为那个心在,总是要起作用的,这很容易被邪恶钻空子加以迫害。如果把师父的法像换成大屿山佛像,是因为人的感情上的喜欢,那自己也可以想想,是放纵这颗心对修炼、对众生好呢,还是严格要求自己更好。

同时对于看到别人的问题的学员来说,也存在一个修炼提高的问题。明慧昨天有一篇文章《体谅和善意表达》中谈到这个问题,同修举例说“说曾看到个别学员在中领馆前的公众场合不拘小节,说的时候就有些愤愤不平,那么被说的人往往也不容易接受。……如果在矛盾面前能记住自己是个修炼人,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体谅和善意表达——不放任自己人心造成的情绪,而是想想为什么那些同修到领馆前去受罪?夏天烈日炎炎,冬天寒风刺骨,连厕所都很难找到,有的年纪很大,有的带着孩子……,那么同修哪里没注意、没做好,自己就会在尊敬和体谅对方的前提下,提醒同修:大家这么辛苦的在这里讲真象、证实大法,真的很了不起。这个小节也注意点就更好了。”这样就不是在证实自己,而是完全为别人好,讲出来的效果就会不同。

有的同修说,我指出了问题,也充分做到了善意和体谅,可对方还是不改怎么办?其实这时就不能强求了,强求就是自己也有执著、有所求。修炼是不能强求的,都是当事人发自内心的想提高才能起作用。而且,这次你提了对方没接受,并不等于对其没有作用。这和讲真象一样,你讲的给他留下印象,下次别人也讲,他可能突然就想通了。这不是强求能求来的。

总之,如果遇到问题,大家都能在法上摆正,在解决这个矛盾的过程中每个人都能让自己看到自己的不足、真的在修炼上有所提高,这个问题就不是问题了,就不会陷入争论和僵持不下,反而成为一个大家修炼提高的一个契机。

这个讨论只是抛砖引玉。因为有些同修任何矛盾中都很注意修自己,但建议他们写出自己的故事时,同修往往觉得自己做的是应该的、不值得“宣扬”。所以这里我想用这种公开呼吁,希望在矛盾中能踏踏实实修炼提高的同修讲出自己的修炼经历,不是为了你证实自己,而是为了证实大法,同时也可以鼓励更多的同修能够更好的在修炼中不断提高。有的同修习惯于理性探讨,而对有的同修来说,具体的故事更有助于明白道理。总之,就像和平时期大家在炼功点一样,大家都把发言看成自己修炼的一部分,同时也是主动为大家的修炼环境付出,才对大法弟子的整体提高更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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