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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大法弟子宋黎霞的上诉书
【明慧网2005年2月13日】

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书记员:

你们好!

我因修炼法轮功为大法说句真话,于2004年12月31日,接到呈贡县人民法院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我对此判决不服,认为是在加重对我的又一次迫害。

1、我对当庭出示的所谓证据,我是说,公安搜过几次家,具体搜的我记不得那么多,如果我参加过你们指控的×教组织活动,为什么当时无口供、签字、手印,一会说(公安起诉)只有一个证人,一会说(公安机关)有六个证人。

2、为什么案发时说被抓获,可我是在8月31日直接从单位绑架来看守所的(在绑架时被公安打得一身青,到看守所脚上还在出血,手表和鞋脱落)。

3、我于2004年2月6日由大板桥解除劳教后,公安几次来旁问和搜查住地,我很愤怒地说公安无理私闯民宅是违法的。不法人员还要叫我写认识。

从99年7月20日电视报导后,单位、公安就催着我写认识,可我只有一次违心地写了不炼了。可我反复看书,就没有如电视、报纸所发生的事,是师父教我们做的。反复思考,师父教我们要说真话、办真事,可单位、公安为什么叫我们造假承认电视、报纸所说的,难道是要借我们的口进一步造假歪曲吗?我静下心来,理智的面对每天电视反复报导,发现了许多漏洞,当初99年4月25日发生的万人上访,是因为天津教育学院的杂志诬蔑法轮功,与中央几次调查得出的法轮功有百利而无一害、治病健身率达98%、评为明星功派、边缘科学奖的结论不符,学员就去讲理,被抓40多人而不予以解决,叫上北京上访,才有学员到中南海(信访办就设在此)上访。当天信访办的领导亲自接见了学员代表并答应了学员提出的合理要求,这万人的上访以和平方式解决,这在国外评价都很高。可几个月后7月20日就将4.25上访说成围攻中南海,这性质的突变让炼功人非常吃惊。尔后就诬蔑说师父逃到国外去,但炼功人知道师父在国内传法二年后写出《转法轮》,以后师父就到国外传法,96年以后就有师父在国外的各地讲法传到国内,所出版的书都有书名号为证。不法人员诬蔑说中南海事件后师父逃到国外去,法轮功的书是非法出版,这在99年7月20日以后才有的诽谤,目的是将政治帽子、与国外有政治势力的帽子联系,这是国内历次运动整人的法宝,这公正吗?

造假还达不到刺激民愤,江××一伙就将法轮功与国外的一些邪教组织相提并论,制造“天安门自焚”事件,说是炼功人炼到最后为了圆满去自杀、破肚子、杀妻……等等血案,可法轮功书籍里就找不到自杀的内容,只有师父一再强调不杀生、自杀是有罪的。其中只有天安门自焚事件是现场直播(是导演的),可里面五人的情况细看有许多漏洞,镜头里的王进东修了五、六年还盘不上腿坐着,结印的姿势与炼功动作出入太大,一看就不象炼功人,衣服、裤子烧破,面容都看不清,可头发没烧,两腿间的雪碧瓶没烧着还完好无损放着;小女孩烧得很重,还做了气管切开手术,按医学常识严重烧伤是不能包扎的,还必须在无菌的病房隔离,气管切开手术是不可能几天就讲话,有些半年后才能讲话,可记者无视这些常识,也不穿白大褂就直接采访,并让小女孩讲话、唱歌,这真实吗?还有喝半瓶汽油的老太太在接受采访时,精神还很好,难道喝那么多汽油不会中毒吗?……别的血案通过解说,并移动说话人说话时的镜头。

在高压下,所谓的炼功人在“转化”后的采访难道是真实的吗?劳教所为什么要强迫人“转化”,不转化的就采取强行十五、六个小时的干活,甚至达二十个小时,用胁迫家人闹离婚、老人以死相逼等威胁,用包夹打、骂围攻你,遭受不给接见等非人的待遇(当初我在劳教所的遭遇)。我不知道为说句真话,要叫我转化到哪一步;转到我过去病魔缠身,年年住院,心地狭隘,叫家人为我操心的时候吗?不。这就是我的认识。单位上在我回单位两个多月后,才在我找他们评理后安排了工作,他们说之所以拖到现在是因为我不“转化”,单位被拖后腿。我说:修“真、善、忍”做好人,为单位节省了好多年的医药费,不坑人害人,没发生电视报纸歪曲的事情,我不知道我炼法轮功后,坏在哪,邪在哪,迫害了两年多,你们还要剥夺我工作的权利。要转化是不可能的,因为我炼法轮功没有错,你们说的错是制造出来的。学法轮功的人越来越多,好人也越来越多,这对社会对人民不是负责吗?我知道单位有上面的压力,我不附和,是抵制这场迫害,难道说句真话错了吗?就将一顶顶不合理的帽子扣在法轮功头上,难道国家的安全、稳定是靠抓剥夺上访、申诉权利下讲真话的人来维护的吗?滥用政府权力来操纵国家宣传机器造假,达到迫害法轮功的目的,是在发泄私愤。迫害了多少炼功人还说是保护人民的利益,这不是保护,是在侵害。说法轮功蒙蔽了炼功人,这不可笑吗?炼功人都很清楚,因为他们亲身实践过,历次运动经历过。

谁在造假,谁在蒙蔽。99年以后国外也没有烧大法书籍,大法的书籍向全世界公开发表,改变了当初国内报导的看法,因为通过越来越多的亲身实践,与国内99年7月20日报导以前是同样的效果,现有六十多个国家的人都喜爱法轮功,而且他们大都是知识阶层很高的人,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坏,那么容易蒙蔽、迷信吗?而且全世界都打击邪教组织,为什么法轮功受到各国政府许多项褒奖,这不奇怪吗?出国的和有国外亲朋好友不会提到这些吗?,还用手段来堵住别人的嘴吗?邪教组织的帽子就凭制造电视的血案来扣上的吗?

就因为大法弟子讲句真话就扣上帽子抓人判刑吗?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们被迫害五年多,也叫你们认识了五年多,这样的判决叫我服吗?让你们安心吗?

此致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宋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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