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5年2月2日】2005年元旦前后,工商银行总行连续发文件,系统迫害行内大法弟子,继续干着助纣为虐,不得人心的事。 邪恶迫害的内容主要包括: 1、提出要抓住近两年的时间,基本解决全行未“转化”法轮功人员问题。 2、向北京、河北,黑龙江、辽宁和福建省行下发所谓“攻坚任务书”,要求逐个制定攻坚方案。 3、对在行内监控的,要明确监控管理和教育转化的工作重点。特别是在敏感时期和重大节日期间加强监控。 4、与公安机关合作,力争将离家出走的抓回“转化”,做好找回后的处置预案。有“违法行为”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不够“司法处理条件”的,确定帮教人员,坚决送“法制教育学习班”转化。 5、要求员工抵制法轮功“宣传”,不看、不听、不信、不传播、不登陆法轮功网站。 6、确保处理法轮功问题始终有部门管、有人抓。做到组织不散,任务不减,责任不变,确保中央处理法轮功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7、确保必要的经费和必要的投入。 受此影响,工商银行各地继续卖力的迫害大法弟子。湖南、云南、大连等地强行解除大法弟子的劳动合同,剥夺大法弟子劳动权利,有的被绑架、遭迫害。 在此正告工商银行有关人员:迫害大法弟子,必遭天理报应。参与决策和直接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及早悬崖勒马,否则将祸及自己及家人。 工商银行总行书记、行长 姜建清 工商银行总行副书记、副行长 杨凯生 纪检委书记 陈克儒 秘书电话 010—66106506 010—66106508 010—6610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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