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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善恶有报的例子
文/孤剑
【明慧网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八日】战国时期出现了思想界活跃的局面,诸子百家争鸣。主张使用严刑峻法、独裁统治的法家是其中主要的一派,其代表人物主要有吴起、商鞅、韩非、李斯等。看法家代表人物的结局,你会惊奇发现:他们都死得很惨,而且无一例外。

吴起因其“刻薄寡恩”,被楚国贵族乱箭射死后车裂。商鞅在秦孝公死后立即遭追捕,他却无处逃身,主要原因是他自己制定和推行过的“逃人法”:国人不许留宿外地人,否则要处死刑;商鞅富有戏剧性的自食恶果,最后被肢解。韩非在秦国为权力争斗,被李斯所陷害,关入监狱,最后服毒自杀。李斯是被秦二世胡亥所逼自杀,死时他对儿子说:今后我们再也不能一起牵着黄狗,相伴到野外打猎了!其悲戚令人感叹。

法家的基本主张有以下几点:

一是重利尚钱,急功近利的发展经济,目地是增加赋税,富国强兵,但其对百姓的役使和盘剥使人民难以承受,如秦始皇强迫农民将三分之二的收入交给国家。

二是使用严刑峻法,治国靠法令滋彰而不靠仁义道德。他们认为人性是恶的,不相信道德教化可以维持社会安定,而是一味“以利为核心”来治理国家,靠物质利诱维持社会关系的运转。例如商鞅变法就是完全靠物质赏罚来推行,这样一来,人们就完全变成了经济利益驱动的动物了。他们的刑罚特别严酷,诸如剁手、砍脚、割鼻、脸上刺字、各种肉刑,还有什伍连坐等。

第三是思想控制,君主专制。法家代表主张君主大权独揽,君临四方,其权威不容怀疑动摇,百姓没有信仰自由,不允许独立思考,不许发表不同意见,只能以吏为师。秦始皇曾焚书坑儒,就是采纳李斯的意见,将表达不同思想的书籍全部烧毁,将不满其统治的儒生460多人全部活埋。

推行这些措施的结果是人们之间失去了淳朴的社会交往,失去了古老的民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成纯粹的金钱物质的交流与争夺。人们除了慑于严酷的法律之外,什么都敢干了,人的道德水准为之大滑。

而对比当时的另一派思想家,孔子、孟子,他们被称作儒家,主要思想和法家正相反,他们崇尚道德,要求统治者爱惜民力,减轻赋税,劝说百姓各安其道,诚心向善,提倡人们维持较高的做人准则。结果是:孔孟被尊为圣人,他们本人都福寿双全,而且子子孙孙脉系不断、绵延至今,儒家思想作为较高的社会风尚,维持了几千年的中华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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