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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市历下区法院的罪恶
文/山东济南市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5年4月6日】山东省济南市七名大法弟子2003年4月被历下区法院非法判刑后,目前徐恂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潍北监狱;李成香(女)、田然(女)、刘红梅(女)、王玮(女)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女子监狱。其中李成香、田然现已快到期(一个月左右),而刘红梅(女)、王玮(女)则仍在遭受迫害。

2003年4月26日,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在第一法庭秘密非法审判张雷、陈汉东、徐恂、李成香(女)、田然(女)、刘红梅(女)、王玮(女)等七名大法弟子,及未出庭大法弟子两人,其中聂刚在济南法制中心被迫害得生命垂危,取保候审;李晓萍(女)在刘长山看守所关押,因被迫害得精神分裂、神志不清,取保候审。

整个审判过程完全违背宪法和法律规定,是偷偷摸摸地进行的。他们不允许大法弟子请律师、不允许辩护,由于心虚、害怕他们的恶行被曝光,他们不敢让大法弟子旁听,不敢让世人旁听。为了达到邪恶的目的,开庭前通知家人:“开庭时只允许2人旁听;而且进入法庭时要非法搜身;开庭期间不允许离开法庭;禁止说话、禁止记录。”

4月26日开庭时,下着小雨,不法人员调来了大批的恶警,邪恶的气焰极其嚣张,在法庭周围,黑压压的一片。而大法弟子的家人只有十人(大多数不炼法轮功),被约束在一角。

由于邪恶惧怕大法弟子在法庭上高呼“法轮大法好!”、在法庭上与法官辩论、证实大法的美好,所以在开庭前,他们把这九名大法弟子长期羁押(非法关押一年半以上)在刘长山看守所,分别关在不同的监室,与外界隔绝,对他们进行肉体和精神摧残:恶警曾经把刘红梅、王玮、田然、李成香绑在床上,手脚用手铐铐在床头,吃喝拉撒都在床上,24小时保持一个姿势。当时正值炎夏,监室里又潮又热又闷,蚊子成群。看守所犯人看到大法弟子受到虐待,为大法弟子抱不平,就帮助大法弟子扇扇子赶蚊子,恶警看到后,就把帮助大法弟子的人铐在铁窗子上。刘红梅被铐在床上一个多月,她的背部化脓出血,鲜血染红了床板,她的背部留下了大片的伤疤。王玮、田然、李成香也因为受到同样的酷刑,背部也都留下了伤疤。更令人发指的是王玮当时未过哺乳期,孩子只有几个月,竟也遭受了这样的残酷迫害(按宪法规定,对未过哺乳期的妇女不允许羁押)。

在法庭上,刘红梅义正辞严地斥责历下区法院的违法行径,几次将邪恶法官朱庆臻辩驳得无言以对,刘红梅正告邪恶法官:“这种审判完全是非法的,是践踏人权的,你们的审判是心虚的、见不得人的。你们将来一定要为你们今天的所为去负责、去偿还的。”恶人朱庆臻恼羞成怒,命令恶警禁止刘红梅说话。王玮则正告恶人:自己讲迫害真象完全是合法的,并没有违法,公民有选择自己信仰的权利;善恶必报是天理。刘红梅、王玮的正念正行,震慑了邪恶,使得审判草草收场。

2003年4月30日,刘红梅被非法判刑7年,王玮被非法判刑5年半、徐恂被非法判刑4年、李成香、田然被非法判刑3年半、陈汉东被非法判刑2年半。(刑事裁定书(2002)历刑初字第160号)2003年8月,李成香、田然、刘红梅、王玮被非法关押到山东省女子监狱。陈汉东、徐恂被非法关押到山东省潍北监狱。

希望济南大法弟子发挥整体的作用,营救狱中同修,发正念铲除另外空间的邪恶生命,清除迫害。


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地址:历下区十亩园街1号 邮编: 250013
历下区法院非法审判长为恶人朱庆臻 非法审判员为恶人王宪林、沈敏(女)
恶人朱庆臻 电话:0531-642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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