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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集体修炼环境中成长
文/陈超慧
【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五日】尊敬的师父好!大家好!

我叫陈超慧,今年十二岁。我在此与大家分享一下我的修炼经历。

两年前我九岁那一年,明慧学校成立,我们每周六一起学法炼功。十岁时,明慧学校的大孩子们用TEAMSPEAKER学法,每天晚上八点开始。不久,TEAMSPEAKER 出了问题,我们便改用电话一对一的学法。我先与一位小朋友一起学法,每次半小时,假日延长时间。大概一年前,我又开始与另一位小朋友一起学。近段时间,一位移居外州的同修也加入了我们的行列。我们每周每晚能有三到四天这样稳定的学法。

当我十岁时,我们明慧学校几位小朋友又开始一起到一所舞蹈学校学跳舞,每周一次,每次上两堂课,两堂课之间有两个小时的休息,我们就用来学法。两年后,我们在舞蹈学校所学的技能均能为证实法所用。今年,我们从上年的新唐人新年晚会录像碟(DVD)里学了三个舞蹈:“仙笛” 、“梅”和“九剑”。我们看了很多很多次DVD,将动作学会,并将队形作调整。当我们跳这些舞蹈时,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力,有效的宣传了新唐人晚会。

例如,在今年一个城市的游园会上,我们在新唐人电视台的摊位上跳舞,地方很小,而且是倾斜的草地,有点滑。开始时,我们不断的抱怨这地方难以跳舞,但很快我们意识到很多人来看,并不再理会不够良好的条件,同时,我们以极其认真的态度去避免犯错,并且第一次三人跳了“九剑”中斩恶龙的那一段。尽管当时人头济济,跳舞面临很多困难, 我们那天跳的很好,觉的非常成功。我觉的我们跳“九剑”跳的特别好,因为我们用超常的音乐和刚劲的舞姿清理了当地的环境。

我们今年还曾在另一个有上千华人参与的中秋晚会演出“九剑”中斩恶龙的片段,博得观众的多次掌声,而这些观众大多数是从大陆来的。

参加了多次的证实法活动之后,我渐渐意识到我们不再是小孩子,我们是真正的大法弟子,一个个充满能量的大法弟子,在证实法的進程中有我们该承担的责任。

在过去的这几年里,我们一起学法,一起跳舞,一起成长,我们聚在一起形成一个整体是多么的重要。假如我们不能聚成一个整体,分散的走独修的道路,今天我可能还是一个以常人状态生活的小孩子。如今,明慧学校的小朋友是我最亲近的朋友,常人学校中我也有很多亲密的朋友,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部份他们不能理解,所以我也不再在周末里执著于花很多时间跟他们在一起,而是用更多的时间参加讲真相活动。我爸爸虽然还不是修炼的人,但只要我需要参加活动,他都会很乐意接送我,给我很多的支持。在这个集体修炼的环境中,我发现集体的力量能让我超越常人复杂的环境而溶入正法之途。

谢谢师父,谢谢同修。

(二零零六年美西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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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后一篇文章: 学法改变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