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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否定恶党强加的一切
【明慧网2006年5月31日】最近,一位老年同修再次被恶警骚扰。恶警问她还炼不炼,她另辟话题,阐述大法的美好:“你们问我这个问题多少次了,法轮功真的是太好了……”她并没有针对邪恶的提问,因为说炼也是在邪恶的迫害中给予了答复,也是一种对迫害的承认,承认了它的问题,还是没有走出它的圈子。如果单单是邪恶本身就是立掌清除它,不用理它都可以,但是大法弟子慈悲于人,对人还是要给机会,包括恶警,要告诉他真相。做到这一点需要从宏观上看、从大法法理中看问题,不陷于邪恶给画的圈圈里,因为我们连旧势力的本身都不承认。

最近,我们在安装收看《新唐人电视台》节目的接收设备的过程中,有的同修顾虑心很强,总怕恶党说“违法”,其实是自己思想被邪恶干扰,没有用正念认识和对待。实际上这是对恶党强加的“违法”的默认。带着自己的怕心向周围常人去推广新唐人电视台节目效果当然就不会好。这样的同修可能还不少,也就直接影响了对新唐人电视台的推广。对推广新唐人节目的必要性认识不清已经造成一个大的障碍了,在此提醒同修正念认识。

从人的角度来说,恶党的法律里也有人的知情权,接收卫星的“耳朵锅盖”就象是我的一个大耳朵,想多听点更多的信息,有何不可?你有什么权力把我的耳朵割掉?

从宇宙中来看,什么合法?什么是违法?大法造就了宇宙和宇宙中所有生命,是各个层次的法的根本,是所有生命的维系和根本。因为“每一层生命都是宇宙大法给开创的,宇宙中的每一个世界、每一个神的世界、佛的世界、每一层宇宙、每一层天体都是这大法给开创的。他不涵盖了一切吗?”(《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讲法》),所以说,所有破坏大法的思维和行为都是逆天叛道的。我们作为一个修炼的人,就得从宇宙的角度来看,不能完全从常人社会的角度看,更不能用恶党的思维去看,所以,正确的认识是:所有弘扬法的东西、证实法的东西,都是最合法的,是给生命带来光明和希望的。同样,所有恶党的东西,都是破坏宇宙法的,都是教导人犯罪的(有的是变相的,有的是为了粉饰,最终实质是让人成为魔教徒、背离善良本性)。

完全可以这样说:所有的恶党媒体都是违法的。就目前来看,中共的所有电视、电台、报纸都沦为违法、犯罪者的工具,是构成恶党犯罪系统的一部份,而且,其中很多常人(生命)也都被动或主动的,自觉不自觉的成为了罪犯;包括公检法司,都是恶党的行恶工具,甚至可以说更是参与犯罪、制造人间悲剧、杀人害命的邪恶黑帮机构,他们决无合法可言。

再延伸一下认识,恶党所有的书都是违背宇宙大法的、都是神不允许的,都应该是禁书;恶党所有的言论都是有罪的;恶党及其它所属组织都是犯罪集团,恶党所有的规定都是罪恶的证据。

而成就宇宙万物众生的大法是神圣的,大法的所有书都不仅仅是最合法的,而且是一切生命所必须遵从的,因为他是最高神的慈悲意旨。

我所在的单位是恶党的关键部门,我曾经有一种自己有负于这个单位的感觉,尤其是到了本单位的关键的一个部门,几十年恶党“伟光正”的宣传在头脑里的烙印被邪恶加强,甚至有一种负罪感。我知道这不是自己,否定它,但是收效不明显,拖了一两年的时间。最近一次反映比较强烈,我很困惑为什么不能去除这个念头。正在此时,邪恶不让我再去某个关键部门了。我知道自己这个问题拖的时间太长了,回家后我静心思考突然认识到:我是这里最正的,我是最有资格在这里的。从大法上看问题,我是这里的主体,你们都是我的附属,都应该随我一起弘扬大法、证实大法,更不能参与迫害大法,我是你们还有机会保住生命能够永远的希望。我不属于你们“人”这个圈子里的,我是为了救度众生而在此小住几日的福音传播信使,上班只是留在这里的一个形式(做好工作也是维护人的一层法理),我并不在这个人的“单位”其中。

另外我还悟到:我们接触到的能认同“真、善、忍”的常人,将来才是这个新宇宙中的生命,才是能成为真正人的生命状态,而那些不能认同大法的生命是不在人的状态中的,而且是不在宇宙中的生命状态,只是师父慈悲、大法慈悲,给了这样的生命一次又一次机会,行不行就看他们自己了(当然有我们证实法的修炼因素)。

提高认识后,我的心境非常高远。第二天,利用这次邪恶迫害,我向单位的“头”全面讲了真相。

我们不在其中,不在人中论证对与错,更不能受邪恶干扰影响了正念,而是在最正的法理中,在大法的标准中看正邪,识别合法与非法等等问题,就不会陷于其中,从而能彻底否定邪恶的旧势力。

当日前一篇文章: 在列车上讲真相要理智、智慧
当日后一篇文章: “火眼金睛” 识别正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