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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正念,没有过不去的坎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6年6月13日】今年4月20日上午9点左右,我正在家中学法,听到敲门声就起身开门。原来是县610头目姓杨的带着5个警察闯入我家。他们看见师父的法像和《转法轮》就拿。我严肃地说:“这是我私人物品,不准动。”姓杨的假意对手下人说:“别动她的。”就指使警察翻箱倒柜,搜到两张真相传单,接着找到我放的钱,一清点,是一万零肆佰元。它们让我到公安局说清楚,把师父的法像和《转法轮》全拿走了。到了公安局,它们不容分说就把我关進拘留所。

在拘留所,我找自己的漏,并想既然進来,也要配得上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的称号,首先不配合邪恶,拒绝穿号衣、出進不喊“报告”、不报数等等。平时有人问我的话,三句不离讲真相:“我们是受迫害的一群好人,修真善忍没有错,关押我们是非法的!”那些管教和同室的吸毒犯也不敢动我。就这样,我每天炼功,发正念,旁若无人。

过了几天,县610头目姓杨和他的一手下拿了一张一千元的罚款单要我签字。我义正词严的说:“你们下午就没饭吃了吗?人被你们关着,就来要钱,真是想钱想疯了!”它们见状,只好没趣地走了。

5月5日,在非法关了我16天后,我和另一同修被释放出拘留所,外边有20来个同修来接我们。我们全体大法弟子在拘留所门口高声喊出:“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喊声震撼着公路上的人们,也震慑了邪恶。

我女儿也开车来接我回家,听到喊声,连忙阻止,我告诉她:“你妈没做坏事,不怕谁!妈不想连累你们,不和你们住一起,回去好好做生意,你妈不会有事的。”临走时女儿一再叮嘱:“别去要钱。”

通过学法和《明慧周刊》,又和同修交流,我找到了自己的漏。我想我哪里没做好,就得从新做,这就是修炼。于是,我请了一位同修和我去公安局,其他同修在家发正念加持我们。

我们走進公安局,610头目威胁我和同修:“你跳嘛,跳進来你才好过。”同修坦然说:“为什么跳進来?不会!”我也平静的说:“钱是我多年做小生意的积蓄,是养老钱。你们没有权力拿我的血汗钱。”对方在一阵磨磨蹭蹭后,强行扣了我一千元。出门时我丢下一句话:“这事没完,等我生活费吃完了,再来要这一千元钱。”

经历了这件事后,我体会到了师父《洪吟(二)》中的“弟子正念足 师有回天力”的法理。我坚信有师在,有法在,在我修炼的路上没有过不去的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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