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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法院非法审判大法弟子王德铜、马淑芬
【明慧网二零零六年九月十日】9月5日,山东省青岛李沧区法院对青岛大法弟子王德铜、马淑芬进行了非法开庭,“检察院”欲以“非法聚会、妨碍治安”构陷他们。

在庭上王德铜据理说道:自己过去得“脑出血”住院,医院无法治愈,再加上经济上也承受不了,只好到家“养着”,后学了法轮功,使身体很快的神奇的得到了康复,这在自己的工作单位与邻居都是知道的,这么好的功法,自己受益了告诉别人,也让别人身体受益这有什么影响治安的?!更没有什么“非法聚会”的问题,只是串门时跟别人说道一下而已!

所请的律师依法进行了“无罪”辩护:依据法律,“非法聚会”有明确的定义(20人以上,有明确的口号,有固定的场所,有组织人等等),他们的情况一条都不适合;更没有进行任何妨碍治安安全的言行,都不成立!

法庭上多次参与非法开庭的“柳林”也在场,大多数人歪歪斜斜,有的在睡觉,令外地来的人觉得是“奇观”!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王德铜家所请的律师是外地的,因为“青岛司法局”有黑文件,谁要代理法轮功的案子,就要被处理!这就是中共的“法治”、这就是大陆的“人权”,其邪恶本性一目了然!

再补充一点:“庭审”结束后,当庭不让签字,让律师下午2点再去签字,他们就是搞黑的!

请青岛大法弟子们继续为他们发正念加持,彻底解体迫害他们的一切邪恶,加持他们正念正行,破除邪恶的迫害,堂堂正正的做好师父让做的三件事!

请大法弟子们吸取一个教训:以往有一个现象,在营救同修发正念时,比如有“开庭”的情况时,开始很认真的做,“开庭”结束后就放松了,使邪恶有了喘息的时间,过几天后突然进行“非法判刑”,因此,请大法弟子们协调一致,大法弟子只要被邪恶迫害,就不停止营救、就不停止发正念!

同时正告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一切人员:天灭中共在即,看一看1300多万人的退党大潮,看一看中共的腐烂透顶、苟延残喘,赶快醒悟,“立功赎罪”,否则,最后只能成中共邪党的陪葬品!天理昭昭,善恶必报!

附: 相关电话:
青岛市区号:0532
青岛市李沧区邮政编码:266100
青岛李沧区政法委:87610773
李沧区政法委副书记: 于海光 13792851877
青岛市李沧区法院:87610933
院长: 于建利
分管院长 : 李德刚
庭长 金翠燕 办公室:87610944
李沧法院刑庭办公室 : 87062822
青岛市李沧区检察院:83012110
李沧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牟孝禹、王子兴
李沧区检察院:87632000 83012110 E-mail:qdsf@qingdao.gov.cn
公诉科 科长 王成新
青岛市李沧公安分局:87610512
青岛市李沧分局反邪教科科长: 魏振清
青岛市李沧分局反邪教科副科长: 刘勇 电话:13336395799
李沧区李村城区派出所所长室:87653930 副所长:张平
指导员:孙启武 87653986
警长办公室:87600973
刘相迁:1317686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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