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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小格在高阳看守所和保定劳教所遭到的迫害
【明慧网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一日】2005年6月的一天下午,阎小格在菜市场买菜,给李淑娟讲真相救度她,并给她一份真相资料。李淑娟不但不听,还打电话叫来国保大队4个恶警,强行绑架阎小格。

小格打电话想通知家人,恶警扑上来抢走她的手机。小格说:“是我的手机,还给我。”小格想从恶警的手中拿回自己的手机,李淑娟挥动胳膊拦住小格的手。小格推开李淑娟伸过来的手,想继续拿回自己的手机。李淑娟却撒泼道:“你们还修真善忍呢?你把我的手弄折了。”就这样,在众人的围观中,4个恶警不顾小格穿着一条裙子,就把她抬上了车。李淑娟和王军昌哄骗小格说:“配合一下,没事的,到了蠡县公安局,问你个笔录就放你回家。”

小格一直给他们讲真相,劝他们退党保平安。他们不但不听,反而把小格的话偷偷录音,预谋加重迫害小格。四、五个人抓着小格,强迫她摁手印。

在蠡县公安局,李淑娟等四个人看守着小格,另有三人去小格家抄家。当时小格12岁的女儿一个人在家。她这天正好参加完小学毕业考试,在家等着妈妈给她买好吃的东西。但她左等右等,没等来妈妈,却等来了几个陌生人砸门。孩子没敢开门。

这伙人一会砸门,一回用手电筒往房间里照。吓的她蜷缩在屋角,不敢出声,流着眼泪。恶警们上来下去一夜,小格女儿被惊吓的一夜未合眼。当天的晚饭和第二天的早饭都没吃。当时正是酷暑高温,一个12岁的小女孩在三个恶警的恐吓下,度过了她一生中最恐怖的一夜。

第二天上午8点左右,恶警们强迫小格回家打开房门。恶警们一拥而入,扑到屋里就乱翻一通,把小格的大法书强行抄走,并一起抄走了小格家的电脑、传真机(家用)录音机、MP3、手机、小格的摩托车。这些东西至今未还。

抄完家后,恶警把小格绑架到保定,押往高阳看守所。

一到高阳看守所,小格就觉的进了人间地狱,这里阴森、恐怖和肮脏。整天听到的就是犯人的污言秽语和恶警们的打骂吼叫。恶警们逼小格放弃炼功,强行洗脑,小格不配合他们。恶警们就让小格坐上了老虎凳,四天四夜没让下来。坐老虎凳就是手脚都被铐在一个大铁椅子上,动弹不的。臀下是用两根铁棍架着,整个臀部往下坠着。坐上老虎凳的人痛苦不堪。酷暑高温下,小格在老虎凳上,不吃、不喝、不拉、不睡,四天四夜不曾合眼。她的双腿上面的红肉丝露在外面,双侧大腿下面的肉都溃烂了。小腿肿的和大腿一般粗,脚铐都铐不上了。恶警们还不断的打她耳光,一个耳光下去,脸部立刻就肿了起来。几个彪形大汉打小格的脑袋,小格只觉得脑袋嗡嗡作响,天旋地转。

阎小格对恶警们大喊:“你们这是侵犯我的人权,赶快放我回家,我一定会在国际法庭上去告你们。”恶警们非常恐慌,马上开会,研究对付小格的更卑鄙的手段。恶警们逼小格写保证,小格不写,他们就又把小格架上了老虎凳。这一次手段更加阴险毒辣,他们两天两夜不让小格上厕所,不让吃饭。小格憋的实在难受,恶警也不放她下来。这一坐又是三天三夜。

从老虎凳上下来,就又给小格戴上了死刑犯才戴的手铐和脚镣。这种刑法很残忍,把手铐和脚镣之间用一根铁链连在一起,小格走路时,要弯腰到90度才能迈步,晚上睡觉也只能蜷缩成一团。

这种手铐和脚镣,小格被连续戴了两个星期,其痛苦程度,难以想象。更加残忍的是,恶警20多天不让小格洗澡、换衣,包括不让换内裤。40来度的高温下,小格身上散发着难闻刺鼻的味道。同室的犯人们都嫌弃她、骂她,不让她坐椅子。她只能坐在自己的一个破上衣上,承受着恶警和犯人们的殴打和谩骂。至今,小格身上、胳膊上还留有很多当时留下的疤痕。

小格大喊“放我回家”,恶警就打她。把她戴着手铐的双手强行从头上勒到后背。小格问恶警:“我与你有什么冤仇?为什么这么折磨我?”恶警说:“无冤无仇,我干的就是打炼法轮功的,干的就是打做好人的。”

在高阳看守所,小格绝食四天,抗议非法关押。蠡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李淑娟和王军昌坚持定了小格劳教一年。就这样,阎小格在高阳看守所被酷刑迫害了一个月后,又被送到保定劳教所。

一到保定劳教所,小格就被强迫面壁站立了三天三夜,不让合眼,不让睡觉,不让动弹。身体稍有动弹就让抽大烟的普犯殴打、辱骂她。劳教所逼着小格看了三个月的栽赃法轮功的录像,强行洗脑转化。

在2006年4月份,蠡县国保大队的王军昌和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公安局副局长刘文利到保定劳教所又去逼问小格:“谁上的网?MP3是谁给装的?材料哪来的?”还想逼迫小格配合他们迫害法轮功。

阎小格于2006年6月2日,获得自由。

李淑娟的家庭住址:蠡县粮局家属院,蠡洲宾馆和邮局之间的胡同,路西有两座二层小楼,其中南边的一座就是。
李淑娟家庭电话:6212623 手机:13833277090
其丈夫:齐维平(在蠡县县委组织部工作)办公室:6211616 手机:1383123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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