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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甘井子区国保大队宋玉龙、董仕国恶行
【明慧网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四日】大连甘井子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宋玉龙、副大队长董仕国二人,多次策划、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的恶性案件。法轮功学员陈军;孙淑云、薛新凯(母子);张义君、王红、王涛以及其一家六口;王博一家三口;张国宇、丛伟等至少14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遭到宋玉龙、董仕国的迫害。

以下为此二人的部份犯罪事实,现曝光如下:

2006年2月13日,他们闯入法轮功学员陈军的工作单位,绑架了正在上班的陈军,并进行了非法抄家。

2006年3月21日,他们二人带人闯入薛新凯家,绑架了薛新凯和母亲孙淑云,并抢走了薛新凯84岁的奶奶的1万6千元钱和相机。非法抄家时,他们连坏了的电脑也一并拿走。明慧网曝光宋玉龙的恶行后,他恼羞成怒,竟然无理智的扣下了律师。之后宋玉龙利用薛新凯家人试图为薛新凯承担的心理,策划了对孙淑云和薛新凯的妹妹的诱供,并以所谓的“证词”为依据对孙淑云进行了非法起诉,试图把此事扩大,以给自己捞取资本。

5月26日,他们又闯入张义君家,绑架了一家六口(张义君、王红夫妇、王红的哥哥王涛、父母以及9岁的孩子),并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私人财产电脑三台及打印机等物品。王涛之后被送到环保宾馆洗脑迫害(现已回家),张义君、王红夫妇被非法关押在姚家看守所至今。之后,宋玉龙又策划参与了对张义君等大法弟子进行刑讯逼供、诱供,以莫须有的罪名进行栽赃陷害。

据称,宋玉龙也曾想绑架薛新凯全家,但未能得逞。

此外,二人还参与了对王博一家三口、张国宇、丛伟等大法弟子的绑架。

董仕国在兴华派出所任职期间曾多次参与对多名大法弟子的绑架迫害,曾经常登门骚扰和传呼训斥大法弟子高峻,导致高峻被迫流离失所,最终含冤离世。董仕国对高峻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则任。董仕国曾对陈军、孙淑云大打出手。

在此正告宋玉龙、董仕国:大连大法弟子将继续关注你们对大法弟子迫害的一举一动,随时曝光并搜集你们的恶行,以期通报“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宗旨为“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现公道,匡扶人间正义。”)

一旦立案,“追查国际”会将掌握的事实和证据提交给国际法庭、人权组织和各国政府,并对其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违法行为进行起诉和曝光,根据“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国官员及配偶和子女不得进入民主国家”的有关法案,将其犯罪记录递交各国海关和移民部门备案。

劝你们悬崖勒马,不要再干迫害好人、与佛法为敌的蠢事,为自己和家人留后路。

附:“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宋玉龙,董仕国:办公电话:总机0411-86600743转5029或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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