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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二劳教所的“黑砖窑”式奴役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一日】山东省第二劳教所,即原王村劳教所,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八日搬迁至济南章丘市官庄乡(官庄乡中学西邻)。

王村劳教所历来不把被劳教的人员当人看待,只把劳教人员当作给劳教所警察挣钱的机器和奴隶。有的劳教人员同奴隶一样是劳教所花800元钱从各地公安局买来的,就象买来的东西和牲畜一样,“既要马儿跑的快,又要马儿不吃草”。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共产党的党文化大道理上讲,劳教人员只是轻度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是属于所谓“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方式,然而事实是,作为所谓“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的劳教人员,在待遇上远比作为所谓“人民敌人”处理的劳改人员残酷得多,劳教人员生活待遇之低、劳动强度之大、劳动时间之长,是作为“人民敌人”的劳改人员也比不了的,劳教所里有一句流行语:“宁打三年劳改、不打一年劳教”,就可见劳教人员处境之残酷。

劳教所是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对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后借机逃避责任、逍遥法外的后花园和自留地。因为被关进劳教所的人员有超过2/3的人是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证据的,甚至没有证据证明属于违法行为!邪党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审讯逼供暴打后又没搞到犯罪证据怎么办?最好的办法就是送劳教所,既避开审判监督,又掩盖公安机关违法办案行为,还能卖人挣钱捞取好处;而对于犯罪嫌疑人又能再忽悠欺骗,比如劳教是三年,卖弄人情可以给你定一年等等。虽然劳教《决定书》上冠冕堂皇的写着可以复议和诉讼,实际这条路并不畅通;而几乎所有劳教人员状告无门、只好妥协自认倒霉。劳教制度是继收拢审查制度之后直接违反宪法和多部基本法律的黑暗专制制度。

“劳动教养”这个名字就直接决定了劳教期间的凄惨状况,劳教所就是共产邪党公开的“黑砖窑”,各种非人待遇始终伴随劳教人员。王村劳教所第二大队号称是“魔鬼训练营”,它因劳动强度之大、劳动时间之长、劳动环境之恶劣而得其名。根据劳教所安排,第二大队是完全承包的生产大队,警察丰厚高额的工资奖金不受限制的取决于被关押的人员的拼命劳动。因此,警察毫无人性的驱赶法轮功学员连续加班加点,拼死拼活的挣钱,休息时间很短,大部份人经常加班到夜里两三点,甚至个别人完不成高额定额通宵达旦的劳动。

劳教所的劳动基本上都是手工劳动,既然是手工劳动,当然是每个人的速度不一样,劳教所恶警以速度最快的人为标准制定的定额,当然是大部份人完不成,拼命加班加点成了劳教所日常劳动制度。更有恶作剧式的劳动迫害,夜里劳动到了两三点,因为没有完成所谓的任务定额,还要被“严管”坐小窄板凳,三顿饭只能喝生水、吃一个小玉米窝窝。

在王村劳教所第二大队,2006年有一个劳教人员因为受不了这种惩罚式的严管和劳动的双重迫害,在长期超负荷劳动、吃玉米窝窝、疾病缠身而无人怜惜的情况下奄奄一息,最后吃不下饭、无法走路,被其他人员抬着进食堂吃饭时仍然是警察们无人问津,直到最后被无可奈何的折磨死亡,不了了之。人权、生命生存权在这里是空白点!

王村劳教所对于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始终未遵守过,国家规定“五一”、“十一”、新年均是7天假期,而劳教所只休息4天,但在法定的7天内食堂是每天只做两顿饭,后三天劳动时由于是吃两顿饭又自然而然的相应增加了劳动时间,逼的学员不得不挤时间自己提前买加餐加饭。进入2007年后,劳教所为掩人耳目又把后3天假期改成3顿饭。不仅如此,劳教所从未双休过,大部份大队也很少星期天休息。讲法律的警察对学员讲法律课时掩盖说:“劳动法不适用于劳教所”。

为了进一步掩盖加班加点劳动的事实,王村劳教所各大队同管理科都心照不宣的联合上演掩耳盗铃闹剧,管理科例行检查,各大队都标榜未加班;然而,二大队是用被子钉住车间窗户掩盖灯光而制造未加班的假相;八大队是在晚上或星期天不在车间劳动而在宿舍加班。

八大队为了压榨法轮大法学员,以大队长郑万新为首的恶警在劳动迫害上费尽心机。面对劳动迫害,王建中等大法学员通过写信联合签字的方式进行抵制,遭到了恶警的疯狂迫害,王建中被关禁闭一个多月,后一成立“严管班”又成为第一个被严管学员。后来又采取了一系列恶劣手段对大法学员进行劳动迫害:第一,毫无约束的随时逼迫大法学员加班加点劳动。劳教所由于劳教人员人多为患,只得倒班轮流吃饭,如八大队早吃饭,晚饭后要加班一个多小时劳动,有时在车间加班后恶警还不过瘾,为躲避管理科检查加班情况再让学员躲到宿舍在昏暗灯光下继续加班;晚吃饭时早晨要加班一个多小时,有时候晚上再加班。每天的工作时间大部份是十多小时以上。第二,星期天很少休息,有时三四个星期不休息一天,连学员洗澡洗衣的时间也不安排。第三,先让普教人员拼命创高额工作量,然后恶警定下高额任务,再逼迫大法学员完成任务,完不成任务就成了强迫大法学员加班加点的理由。

以郑万新为首的恶警,为了加重迫害“严管班”大法学员,在其他大部份人员休息、休假时,往往强迫“严管班”大法学员额外又加班加点劳动,然而却又以伪善的面目出现、以照顾的假姿态,让加班加点的劳动换取当天“严管班”大法学员临时的早休息一个小时,因“严管班”是晚上12点休息。这种“严管班”的例外加班劳动,是五一、十一及新年时,恶警丧心病狂的、愚弄、欺侮、隐晦式的对“严管班”大法学员的特别迫害。有许多次一加班就加到了12点,又假慈善的让“严管班”早晨晚起床一小时,因“严管班”早晨是4:30起床。对于法定休息日这种加班,恶警们又极力回避用“加班”的名词,他们总是说:“这怎么是加班呢?”(意思是劳动轻松,活动活动,比严管只坐着不动舒服多了)恶警们既当婊子又立牌坊的表演在这里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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