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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同修们在引用师父的法时一字不差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一日】今天看了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三日的一篇文章《修炼的孩子不要玩电脑游戏》,发现文章里所引用的师父的话不是原文,而且出处也有问题。

师父在《转法轮》中讲:“你只能用我的原话讲,加上老师是怎么讲的,书上是怎么写的,只能这样去谈。为什么呢,因为你这样一说,就带有大法的力量存在了。”师父在《精進要旨》〈惊醒〉中说:“乱法有多种形式,其中以内部弟子无意的破坏最不易觉察,释教的末法就是这样开始的,教训是深刻的。”

请同修们千万注意这个问题啊,不要再不负责任的写什么说什么了,要对大法、对同修们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啊,不要再犯错误、最后让旧势力抓住把柄啊。其实让我看到这篇文章也是给我提个醒,因为我今天引用师父的法时就误把“人类社会”说成“常人社会”了。那咱们以后都千万注意,不确定的就不要说、不要写,应找到师父的原文再引用。写文章时,请同修们一定核对好再发表,不要理所当然的都推给上网的同修和明慧同修去核对。

写出这篇文章不是指责同修,我们以后都做好就行了。

当日前一篇文章: 通过一点一滴在工作环境证实法
当日后一篇文章: 不执著于同修的“执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