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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政治庇护的一点浅见
文/德国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月四日】二零零一年,为免遭迫害,我以留学的方式离开中国大陆来到欧洲。几年后在当地申请政治庇护,之后帮助其他同修申请政治庇护,通过这个过程,对法轮功学员申请政治庇护的问题有了越来越清晰的认识,在此与各位同修交流。

一、在常人层面对申请政治庇护的几个认识误区

1、只有政治异见人士才能申请“政治庇护”吗?

现在对此还不了解的同修可能不太多了,但是在几年前,有一部份同修,包括我自己就是误在此处。刚刚来到海外时,对非共产社会的很多事情有些懵懵懂懂,被“政治庇护”这个词本身所迷惑,以为只有政治异见人士才能申请“政治庇护”,虽然师父借常人之口几次点化我申请“政治庇护”,都被自己用一个“奇怪”给挡住了。直到几年后,看到《联合国难民地位公约》(Convention relating to the Status of Refugees)的原文,才幡然醒悟。

《联合国难民地位公约》中关于难民的定义是这样的:一个人由于种族、信仰、民族、党派、特殊社会团体及政治主张不同,目前处于国籍所属国家之外,具有充足理由惧怕回到自己的国家会受到迫害,因而不能或不愿意接受其原居住国的保护。(owing to a well-founded fear of being persecuted for reasons of race,religion,nationality,membership of a particular social group,or political opinion,is outside the country of his nationality,and is unable to or,owing to such fear,is unwilling to avail himself of the protection of that country)

2、“难民”这个身份太难听吗?

在帮助其他同修申请庇护的过程中,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有的同修觉的,成为“难民”好象是很丢脸的事,于是在毕业后不能转成工作签证的情况下,宁可再去申请一个学校读另一个专业,也不肯申请庇护。这就造成这样一种状况,为了避免回国面临迫害,不情愿的去上学,只为了延长签证,而为了生计又不得不去打零工,与本国公民相比因为存在换签证的问题,找一份正式工作的难度更大,于是,时间和精力都花费在这些纠缠中,哪里还有时间做好三件事。

即使从常人角度讲,按照《联合国难民地位公约》的定义,真正的难民大多是有一定的知识水准和思想深度的人,应该受到保护与尊重,恰恰是那些“非法偷渡者”(通常所说的“假难民”)破坏了“难民”的形象,而且其中有些人是以法轮功学员的名义申请政治庇护,并瞒过当地政府而得到了承认,那么他们的所作所为,会使当地政府认为是法轮功学员的行为,我们这些真正的法轮功学员为何不申请庇护,让当地政府看看大法弟子的真实形像呢?

3、申请庇护与自己目前的职业有关吗?

九九年“七二零”之后离开中国大陆的学员中有一部份是以留学生、访问学者,或者工作的方式到海外的,有些同修在学习或工作签证有效期内,不递交庇护申请,而是到签证失效后不得已才递交,这就使自己陷入了被动境地,对这种情况,听证官的问题往往是,“你为什么现在才来申请,你就是为了留在这里”,言外之意无非是,你不是真正的难民,是为了享受这里的待遇,想滞留在此。

我在决定申请庇护时,就遭遇了很多来自同修的反对之声,其中最主要的一条就是--“你有学生签证,为什么要申请庇护?”也许现在还有些同修误在这里,其实说来很简单,我为什么申请庇护?因为我是法轮功修炼者,而在中国大陆,中共正在残酷的迫害法轮功,所以我要申请庇护,这是堂堂正正的,与申请者现在的学业和职业没有任何关系。

二、申请庇护是修炼提高的过程也是讲真相救度众生的大事

《联合国难民地位公约》是一九五一年在日内瓦通过的,这个《公约》很大程度上基于一九四八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而这段时间正是邪党伪政权建立前后。师父说:“万古事 为法来”(《戏一台》),那么这个《公约》真正要保护的不正是遭受过迫害或有可能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吗?

不少申请庇护的同修都有明显的体会,听证官在听证过程中的提问,与当事人的修炼状态直接有关,也就是说,问题并不是听证官那个人提的,而是另外空间的生命借他的嘴在发问,问题触及的,往往正是当事的学员在修炼上不清楚的地方。比如前文提到的,有的同修在学习或工作签证失效后,才递交庇护申请,于是遭到听证官的质疑,正是因为这个同修把申请庇护当作了一条不得已时的“退路”,才造成这种局面,“你就是为了留在这里”--这句话不是正点在了关键处吗?

个人认为,最重要的一点是,不要把申请庇护当成解决自己身份问题的一个办法,那就等于在这个问题上把自己等同于常人了,我们是用申请庇护这种方式在讲真相,真相讲清了,过程也就结束了,申请人得到认可,只不过是这个过程的副产品。

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求助”于议员、媒体,而我们的申请材料则会触及到平时我们很难接触到的一些部门,对于他们而言,审核我们的申请是必须要做的工作。即使从常人表面这一层看,政治庇护申请材料,是各国了解申请者所在国家情况的重要信息来源,我们递交的申请会影响所在国政府对中共的态度,这么好的讲真相机会,我们怎能轻易放过。

当然,我们申请庇护的过程要理智而智慧,因为是申请者需要保护,所以主要要陈述申请者曾经遭受过什么样的迫害,或者,申请者如果回中国大陆,会面临什么样的危险,通过对申请者状况的陈述,把中共对大法迫害揭露出来。

从另一个角度讲,我们是修炼人,常人的任何团体、组织如何有能力保护修炼人呢?从人中看,是我们寻求庇护,其实,当一个国家在邪恶迫害大法时给予大法弟子庇护,不是已经为自己选择了未来吗?

以上为个人的一点体悟,有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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