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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漫谈:婚姻前定 夫妻相敬
文/出凡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七日】唐代人韦固家居杜陵地方,少年时代就成了孤儿。成年后就想尽早娶妻,所以就委托别人四处求婚,但都无功而返。元和二年,为了游历清河地方,便在宋城城南的旅店住宿。客人中有人建议韦固向宋城司马潘昉的女儿求婚,并且约好了第二天在客店西的龙兴寺门相见。

为了表示自己求婚心切,第二天晨曦微露,斜月尚明之际,韦固就前往约定的地方。但见一个老人背靠布囊坐在寺院的台阶上,正在借着月光在翻检书目。悄悄观看其书,既非篆书亦非梵文,韦固不识一字。

韦固问老人:“老父要找的是什么书啊?我自幼年起即刻苦学习,人世间的字几乎没有我不认识的,西方的梵文也能阅读。惟有老父所要检读的书从未见过。是什么书呀?”老人笑着说:“这是非世间的幽冥之书,君子自然不能见到。我是掌管幽冥之事的幽冥之人,本与君子阴阳相隔,但今天与君子在此相见是你来得的过早,不是我来的不当啊!”

韦固回问老人:“那长者主管何事呀?”老人答复说:“主管天下的婚嫁之事。”韦固心中窃喜,对老人说:“我自幼就成了孤儿,成年后想要及早成婚,繁衍子孙。十余年来多方求娶,不能如意。今天与他人相约在此,议娶宋城潘司马的女儿,不知是否可以成功?”

老人对韦固说:“不成。命不该合,虽降尊屈就求娶屠博之家的女儿,也是不可得的。君子你的妻子刚过三岁,十七岁时才会嫁入你家。”

韦固问道:“您的囊中装的是什么东西?”老人答曰:“是红色的绳子,用来系住人间夫妇之足。人一出生就被此绳所系。不论是仇敌之家、贵贱悬殊,抑或为官天涯、地域相隔,此赤色绳索一系,终不可违。君子的脚已经系于他人,四处他求无益啊。”

韦固说:“那么我的妻子在什么地方?她的家人是干什么的?”老人答:“你的妻子是客店北边卖菜的陈姓婆子的女儿。”韦固说:“那我能不能看看她呀?”老人回答:“陈氏常抱着孩子来市场卖菜,你跟着我,我可以指给你看。”

及至天明,与韦固约定的人一直没有应约,老人也卷书负囊而行。韦固随老人进入市场。正好遇到一个瞎了一只眼的老妇怀抱三岁的女孩而来,衣弊形陋。老人指着女婴说,这就是你的妻子。韦固非常生气,说:“我能杀掉她吗?”老人说:“这个人命该食天禄,因子而贵,绝不可以杀。”说完隐身而去。

韦固骂道:“老鬼妖妄言如此荒谬!我出身士大夫之家,婚嫁须门当户对。即使我终究不能娶妇成婚,也可以攀援一些声妓美女。为什么要娶一个瞎眼老妇丑陋的女儿哪?”于是磨了一把小刀,交给他的奴仆说:“你向来干练,如果能为我杀掉这个女孩,我赏你一万钱。”

第二天,奴仆袖揣小刀随他进入菜市,在众人群中行刺。市场一时陷入混乱,韦固和他的仆人在混乱中走脱。离开市场后,韦固急切地问道:“刺中了吗?”他的仆人回答说:“初期我对着她的心脏刺去,不幸只刺在了她的双眉之间。”其后,韦固多次求婚,都没有如愿。

又过了十四年,韦固借助父亲的荫庇在相州军任职,相州刺史王泰让他做专门鞠审诉讼的司户櫞。由于欣赏他的才能,刺史把十七岁的女儿嫁给了韦固。

刺史之女贤惠静淑,容色华丽。然而她的眉间常贴一花,即使在沐浴闲处之时,也不会除去。过了一年多的时间,韦固感到十分惊讶,猛然想起菜市行刺之事,就开始逼问事情的缘由。他的妻子潸然泪下,说:“我其实只是刺史的养女。我的父亲曾经是宋城的县令,他去世时,我尚在襁褓之中。继而母亲兄长相继去世,只有一个庄园在宋城的南边,我和保姆陈氏居住。由于离市场很近,所以卖菜为生。三岁时,保姆抱我穿行市中,被强徒所刺,现今刀痕尚在,所以以花覆之。七八年前,养父在卢龙任节度使,收我养女,后嫁君为妻。”

韦固问道:“陈氏一眼失明吗?”其妻对答:“是,你怎么知道?”韦固说:“刺你的人就是我呀。”随后说出整个事的来龙去脉,夫妻二人益发彼此尊重。后来其妻生子名鲲,官至雁门太守,韦固的妻子也被封为太原郡夫人。宋城令得知此事后,就把这家客店命名为“订婚店”。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婚姻因缘之事、业果阴骘之定,终不可违。韦固不承认因果之事,也无法知道被指定的妻子会由老妇怀中的很丑的女婴,出落的容色绝丽、贤惠静淑,为追求门当户对和外在的容色,雇人行刺,除了造成其容色绝丽妻子被毁容外,并未改变与她结为夫妻的事实。当然,韦固行刺是做恶事,需要对妻子偿还;也许这其中有其它的渊怨,可能因此而了结。

想今日之社会世风日下,两性关系混乱:相互见弃、你争我斗、离婚已为平常。更有甚者,夫寻花问柳,妻红杏出墙。这也许就是唐代李复言在《续玄怪录》中“订婚店”这个故事留给我们今人的现实意义吧。

(文据李复言《续玄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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