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明慧网

首页
按栏目浏览
按日浏览
堂堂正正运用法律反迫害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七日】看了明慧文章汇编《运用法律制止迫害》和《反迫害法律手册》后,深有感触。我学过法律,由于对大法理解不深,对一些问题长期困惑不清,没有利用好自己所学之长证实法。通过同修交流,我在法理上清晰了,明确了自己下一步的路应该怎么走,在此一些想法与同修交流。

常人不明白:法轮功学员被抓起来为什么不上诉?

二零零零年底,公安局一个头头找我谈话,我提出中共领导人讲话、报纸等媒体文章没有法律效力,要求出示迫害法轮功的法律文件,这个头头无言可对,让我去公安局国保支队询问。

在邪恶迫害法轮功的初期,一位在公安局劳教办工作的朋友,不理解的问我:你们法轮功的人被批劳教,为什么都不申请复议?二零零六年,因为我的合法民事权益被单位恶人侵犯,我到法院咨询,一位不认识的法官很爽快的说,不能因为你炼法轮功剥夺你的民事权利,对法轮功的镇压没有法律依据。

我母亲八十多岁了,聪颖善良。老人说,一看天安门自焚就是假的,在严酷的环境下,老人背着我替我保存大法宝书,几年后她认为环境宽松了才拿出来交给我。老人就是这个弯儿转不过来:“公安局是抓坏人的,法轮功好,公安局为什么还抓你们?”

二零零二年我被非法劳教时,因为我不转化、制止“包夹人”打法轮功学员,劳教所给我加期三个月,没有给我任何手续。我向法院写了起诉状,起诉劳教所。我将起诉状写了多份,从劳教所长、队长,吸毒等被劳教人员,见谁给谁。家属看望我时,恶警将我给家属的起诉状搜走。我以劳教所非法关押我为由,拒绝干活。当时劳教所对大法弟子不干活等反迫害行为污蔑为“违反所规所纪”,逐个拉走采用上绳等酷刑折磨。然而,一直到我离开劳教所,从劳教所长到下边恶警,没有任何人因为我起诉劳教所、拒绝干活迫害我,劳教所长见我都躲着走,怕我找他。非法关押我的劳教所队长给我说、她们在劳教所会议上提出,过去劳教所不按法律办,没人敢吭,现在有人起诉了,就应该按法律办。劳教所的其他警察看见我也询问此事,说应该起诉。当时我就是一天到晚背法,心态很平稳。

有一个常人因为正当上访,被非法劳教,我帮她写了复议申请书。不久,当地来了几个公安把她带走。劳教所放风,说因为她上诉,被加重处理判刑了。同修们信以为真,有同修还埋怨我,都是因为你帮她上诉,把她害了,以后再也不要管这事了。在劳教所,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很少有人提出复议或申诉。

我从劳教所出来后,得知经过复议,省劳教局撤销了对她的劳教决定,把她放回家了。当地公安害怕她要求赔偿损失,扣押了撤销劳教决定书,还吓唬她,再去上访还要抓她。

我当时真没料到邪党的公安局和劳教所手段那么卑鄙。说穿了,是邪恶心虚、恐惧,害怕世人和法轮功学员正用法律反迫害。而大法弟子不懂法律,消极承受,用常人的认识,有意无意的承认了迫害“合法”, 邪恶才有漏可钻。

认真学法,在法理上提高,才能正念正行

我的民事权益被恶人侵犯,前几年我一直在法理上迷惑不清。二零零六年我学会了上明慧网,静心学了师父的评语文章,我才认识到这是旧势力安排的对大法弟子经济上的迫害,我以前悟错了,我应该否定旧势力的安排,走师父安排的路。我在电脑上打字,运用法律曝光恶人恶行。邪恶捣乱,打出的字乱跑,我从未遇到过这情况,看来邪恶还真害怕曝光,我发正念清除。写好后,我准备往单位送,奇怪的是,一连几次我刚准备出门,就有同修来找我有事。是师父点化我做错了?还是我愤愤不平的心太重,应该提高心性后再去做?和同修交流,看法不一,我心里也不是太踏实。看同修交流文章后,我知道了邪恶也会借同修来干扰,邪恶最害怕曝光。

我在单位公开了用法律曝光恶人的文章,有的同修配合我发正念,有的同修担心反迫害会招来迫害,还有同修传言我又被邪恶抓起来了。由于受邪党“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的毒害,我的常人心也时常冒出来:“法院、政府都是邪党的,邪党不讲法律,以权代法,和它打官司、讲法律没有用。”最近看了明慧网同修的交流文章,我才认识到,为什么这件事做起来老是效果不好,麻烦不断?是我和一些同修长时间法理不清,用常人的观念做事,实质上是承认了迫害“合法”,纵容了邪恶造成的。

用正念运用法律反迫害,整体提高

我的工作牵扯到案件审核、当事人上诉等范围。日常工作中,单位领导对两类案件最重视:一是领导交办的申诉案;二是当事人懂法律、可能上诉的案件。对这类案件的审理往往小心谨慎,不敢胡来,对那些法盲的当事人,不仅办案草率,有的还借机敲诈,屡见不鲜。

明慧交流文章很客观的指出了目前大陆同修的现状:由于同修们懂法律的不多,对于“法律在人间是一个普世的标准,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法律中有同样定论”等常识不了解,用常人的观念,修炼有漏,中共邪党才能假借法律之名,维持对法轮功的迫害。

我个人理解,运用法律反迫害,用常人社会的形式、人的语言,揭露邪恶,救度众生,有其独特的其他形式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给一个省公安厅的干部,讲了劳教所恶警用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的事,他非常吃惊的说:我知道的都是和风细雨的教育转化,从来没听说过你说的那样。还有一位坐机关的公安民警,我给他简单讲了几句,他激动的说:我上下班整天忙忙碌碌,外面的消息一点也不知道,看表面国保、国安的人说话也挺好的,怎么能这样?这个事(三退)应该让大家都知道,中午吃饭我就给大家说。

现在大陆的政府机构,公检法机关,门卫、保安重重,外人很难進去,这些人家大多住在小区内,比较封闭;公务员有些掌握实权,工资较高且稳定,很多人满足眼前的既得利益;再加上邪党的信息封锁、掩盖,很多人误以为邪党已经不镇压法轮功了,你们法轮功还发传单、劝三退,是在参与政治,有些人即使得到真相资料,也不愿了解。就是在劳教所内部,迫害法轮功也是秘密進行,不让其他科室的人知道。

邪党口口声声讲“法制”、“公正执法”,我们运用法律反迫害,可以堂堂正正的到政府机构讲真相,那些办公人员也是活传媒,也有不少能救度的。我们在做的过程中,不断的去掉怕心、愤愤不平等常人心,提高上来。常人也理解:你冤枉迫害人家,人家当然要起诉、上诉,不会因此说这是参与政治。法轮功学员非法被抓被迫害,不起诉、不上诉,消极承受,常人反而不理解,认为你肯定做了违法事,要不,怎么能默不作声呢?

师父在《二零零二年美国费城法会讲法》中说::“你们是修炼者,一切的变化都在你们的修炼与正法中产生;你们自己所证悟的一切,你们要得到的一切,都在你们自己走的这条路中产生。”

我觉得,交流文章中同修提的好,大陆的大法弟子,特别是受过邪恶骚扰、被邪恶非法拘留、关过洗脑班、被非法劳教(过)、判刑(过)的法轮功学员,确实应当懂点法律常识,改变常人的观念,堂堂正正的用正念运用法律反迫害了。

对家属参与运用法律反迫害的一点意见

《运用法律制止迫害》和《反迫害法律手册第一版》中提出的一些建议和做法,我觉得不错,只是有些地方对问题的表述方式,是否能表达的更准确些?

如手册九十二页:
“二、诉讼上的申诉不限于当事人本人,还包括近亲属等,都可以提出申诉,如法轮大法学员本人提出申诉有受到邪恶打击报复的可能,则可由其家属提出申诉,这样也会非常有力,而且刑事申诉人多数处在被关押迫害中,如提出申诉会受到监狱的加重迫害,特别是在中共恶党对法轮大法的迫害中,如果学员提出申诉,监狱会对他实施极其严酷的迫害,迫使学员违心的所谓‘转化’,所以由学员家属代其申诉,这样更好。”

家属首先是我们救度的对像,家属能代学员申诉(上诉或者控告),也是功德无量的事,特别是被非法关押的学员,家属代其申诉(上诉或者控告),能及时了解、跟踪案件的進展情况,有力的震慑邪恶。为了救度众生,智慧的利用各种形式是必须的。

修炼人做事靠正念,修炼人做的正,师父的法身和正神就帮我们。如果修炼人正念不足,有怕心,有执着,在修炼人不正的场的作用下,即使家属走出来代其申诉(上诉或者控告),邪恶也可能钻空子。“如果学员提出申诉,监狱会对他实施极其严酷的迫害”,二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这一假设,这一念一出,就是有求,很可能会带来不好的后果。

我在被非法劳教期间,单位将我辞退,单位、劳教所借此要挟我转化,挽回工作。我坚信师父,无怨无悔,我没让任何人出面求单位,家属反而主动找到单位要求复核,没找熟人,没花一分钱,二十天后单位给我复职。

大法弟子是走在神路上的,只要我们做的正,就没有什么做不到的。

以上有不当之处,请同修指正。

当日前一篇文章: 三退明真相 洪水绕道走
当日后一篇文章: 对以一个地区为整体揭露迫害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