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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劳教迫害 胡玉蓉被非法判刑七年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九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渠县法轮功学员胡玉蓉被非法关押九个月之后,于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被非法判刑七年。胡玉蓉的父母在法庭上大声喊:“他们的证据是假的呀!”法官假装听不到。胡玉蓉的父母七十多了,经不起中共各级人员的种种折腾与迫害,多次晕倒。

此前,从二零零八年一月到二零一零年四月,胡玉蓉被非法劳教,曾在四川楠木寺女子劳教所遭酷刑折磨。

胡玉蓉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在去找工作途中,被渠县国保人员绑架,非法关在渠县看守所。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在渠县开庭,渠县国保大队和宝城镇干部和码头村长一起导演一场假证据,说胡玉蓉发传单,可是他们的日期和真实不符,正好那一天胡玉蓉在家做饭,家有木匠和搬家具的人,很多村民都来看她家搬家具,村民都看见胡玉蓉在家,可是那伙人说胡玉蓉在外发传单。胡玉蓉的父母要求请村民作证,那伙人不要村民作证,只要村长龚智礼、妇女主任袁茂菊出来做假证。即使谁真的发了什么传单,那也是宪法所赋予的言论自由。

胡的父亲说了一句要告他们,宝城镇政府人来了十几个到胡父亲家,要把胡的父亲带去乡政府问话。胡的父亲说:“你们逼得我走投无路,你们要带我走,我就要自杀。”在他们的骚扰、恐吓之后,老人流鼻血不止,医生说鼻内血管破裂,在宝城医院住了三天。

在法庭做假证的龚智礼、袁茂菊又去向胡玉蓉的父母说:“在法庭上说的话都是渠县国保局的人逼我们说的,他们教我们说的。”

胡玉蓉不服判决,要求申诉,胡玉蓉对父亲说:“爸爸:给我请个律师吧。”父亲说:“我们没钱呀,再说也没有律师敢为你说话呀,你自个写吧。”

胡玉蓉、四十岁、渠县宝成区新市乡人,毕业于四川南充师范学院,在西藏任教,被中共邪党非法判刑五年,于二零零六年年底放回;二零零七年被单位非法解除教师职业,送回渠县宝城区新市乡,已与丈夫离婚,留一子。因写公开信揭露邪党解除合法教师职又不办理户籍(因户籍已迁往西藏),再次被中共邪党人员绑架非法关押十五天。

二零零七年十月一日,几十名邪党分子非法闯入胡玉蓉家绑架未遂,胡玉蓉走脱,半月后回家被邪党绑架,送回西藏。西藏赔偿胡二万余元,并答应恢复工作。二零零八年一月十日,胡玉蓉过年回家探亲,初四在新市乡、宝成区、国保大队绑架、非法劳教两年半,遭受过酷刑折磨。

二零一零年四月,胡玉蓉从四川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出来,十一月二十六日外出途中被一伙人绑架之后,宝城乡政府人员到她家非法搜查,并告诉她父亲:胡玉蓉被渠县公安绑架在医院,腿已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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