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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两位律师受迫害看中共践踏法律
文/文理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三日】五月三十日的明慧网上登载了王永航和韦良月两位律师遭受迫害的最新消息,说王永航律师在辽宁大连监狱被迫害有生命之忧;韦良月律师被非法拘禁,家人打听不到具体情况,担忧他的安危,“六一零”人员却谎称他们以政府名义担保韦律师的安全。

两位律师都是由于为法轮功学员提供法律援助被非法关押迫害的。两位律师的处境令人担忧。而他们的遭遇则显示了中国大陆律师执业环境的恶劣和中共依法治国的谎言。

王永航律师在海外网站发表过几封致中国最高司法机关和胡温的公开信,指出以刑法“三百条”强加法轮功学员罪名的违法违宪,呼吁立即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六月,王永航为法轮功学员丛日旭作无罪辩护,七月中共政法委头子周永康密令抓捕了他。他遭到毒打,造成右脚踝骨折,并被非法判刑七年,是迄今为止判刑最重的律师。

韦良月律师因为给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二零零九年被黑龙江省司法厅胁迫辞去律师事务所主任一职,并被非法关押一个月。今年五月二十五日,韦律师被二十多个不明身份的人绑架,家人聘请律师四处打听,几天后才得知在洗脑班,但具体情况不详。

两位律师受迫害的案例曾经被同时提交到二零一零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上。联合国特派专员的报告中提及中共严重干扰司法独立、大面积迫害正义律师的问题时,特别提到这两位律师,并分别就两位律师的处境发出紧急呼吁。特派专员诺瓦克在报告中陈述:“中国的刑法就象‘达摩克利斯之剑’,这把剑,可以被用来骚扰、恫吓、处罚律师。”

而在任何一个法制国家,律师的辩护权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各国政府与人权团体一直高度关注人权律师的境况,因为对律师的迫害就可以衡量一个国家法制的真伪。

两位律师的境遇被广泛认为是中共独裁 “法制社会”的真实写照。可笑的是“六一零”人员还在谎称他们以政府名义担保韦律师的安全。一个践踏法律的犯罪组织有什么资格担保他人的安全?王永航律师正面临生命之忧,不就是他们一手导致的结果吗?

中共江泽民集团在一九九九年层层下达密令:全国律师一律不得接受法轮功起诉案。即使由中共官方起诉的法轮功案件,涉案律师也不可对其做无罪辩护,只能做有罪辩护。这条密令使得一些敢于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正义律师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压,如恐吓、拘押、酷刑迫害及 “强迫失踪”等。如著名律师高智晟曾调查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真相,先后发表了致胡温和人大公开信,并呼吁停止迫害。 高律师最后遭受了骇人听闻的酷刑。他在二零零六年被中共“强迫失踪”至今(期间迫于国际社会压力有短暂的露面)。

二零零七年,滕彪、李和平、黎雄兵等六律师为法轮功学员王博一家做无罪辩护。事后滕彪律师被打,李和平律师被北京公安局打手连续高压电击、暴打近五小时,洗劫了他的随身物品,恐吓他:“滚出北京去!”

二零一零年,北京司法局剥夺了代表法轮功学员起诉的唐吉田、刘巍的律师资格。

而广东省第一个公开为法轮功学员伸张正义的朱宇飙律师,二零零七年被非法劳教迫害一年半,二零一零年再遭绑架,被诬判两年。

律师的被打压不仅表明律师的权利被侵犯,还表明老百姓被置于法律保护之外。中共可以肆意抹黑法轮功,诬判法轮功学员,却剥夺法轮功学员受法律保护的权利。王永航、韦良月和朱宇飙三位律师正是由于家人或者自己又是法轮功学员的身份,所以被中共认定为“罪上加罪”,遭受的迫害更加惨烈。

中共政法委和“六一零”一方面打着法律的幌子迫害法轮功,一面在背后操纵司法,践踏法律。一些法官在法庭上阻止律师辩护时就直言不讳的讲:“我们不讲法律,只讲政治”。朱宇飙律师多次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他的辩护词精彩严谨,堪称经典。法官无言以对,就推脱说:“这是政策……”朱律师提醒法官:“这是法庭,等政策上升为国家法律再说。”

其实从辩护律师和法轮功学员的遭遇可以看到,中共的政策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中共不但不讲法律,甚至践踏和玩弄法律,把法律作为打击异己的工具和维护“法制”形象的遮羞布。

韦律师曾说,做人就是要堂堂正正,就是要讲良心。而当一个社会的成员选择良心却要付出生命的代价的时候,这个社会的黑暗已经无以复加。这就是江泽民邪恶集团操纵政法委带给中国人民的惨状。

物极必反。随着政法委践踏法律、破坏社会稳定的黑幕拉开,正义律师一定有摆脱控制堂堂正正维护司法公正的一天,正义的审判很快就会来临。这一天已为时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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