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惧律师辩护,甘肃金昌金川区法院一再延期开庭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八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二零一二年七月下旬,金昌市金川区法院通知准备于八月一日上午九点再次对金昌法轮功学员陈旭中、余成红、刘志萍非法开庭。本来法院应该欢迎民众旁听,让老百姓了解国家的司法公正,可法院当天没有开庭,据悉是惧怕律师做无罪辩护,惧怕老百姓了解真相。

此前,金昌市的法轮功学员帮助法院广发邀请民众参加旁听的请柬,市委书记、市长、公安局长、人大主任、检察长、律师、看守所警察,许多民众还收到了手机短信、手机彩信邀请参加旁听。

一、旁听邀请

尊敬的朋友:

您好!您知道吗?为什么法轮功传遍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唯独在中国大陆被镇压?为什么法轮功遭受十三年迫害仍屹立不倒?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律师敢于顶着压力站出来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为什么法院害怕民众旁听,而突然取消开庭?正义律师将为您解开心中的疑惑,将欺世的谎言彻底揭穿。

八月一日上午九点,我们诚挚的邀请您参加,在金昌市金川区法院举行的公开法庭辩论,届时将有来自北京的著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精彩的无罪辩护。

在这人性、良知与强权、谎言的对决中,在人类普世价值展现之时,我们希望您能成为这一时刻的见证。

我们期待着您的光临!
二零一二年七月

提醒:参加旁听时,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果法院因害怕民众旁听,了解事实真相,而临时变更开庭时间或改为秘密开庭,恕无法及时通知。请您随时关注开庭的时间。

[当事人介绍]
陈旭中: 男 金昌供电局职工
余成红: 女 金川集团公司化工厂氯碱车间职工。
刘志萍: 女 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供电车间退休职工。


[事件简介]
◇2011年11月13日下午,余成红在金昌市区金戈市场向百姓面对面讲真相时,被人举报到滨河路派出所,随后被警察劫持,抄家。
◇2011年11月15日晚,十几个国保警察骗开了刘志萍的家,抢走了家中的喷墨打印机、光盘、复印纸、手机等物品,并绑架了她。她的丈夫和儿子盼望着她早日回家。
◇2011年11月15日傍晚近六点,金昌市国保大队与滨河路派出所共五人,在金昌市供电局值班室绑架了陈旭中,随后到陈旭中住所非法抄家,2011年11月16日中午陈旭中被送到金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警察两次刑讯逼问,陈旭中都是零口供。
◇案卷几次因证据不足,被退回金川公安分局,结果金川分局段赴明、李叙和捏造证据构陷好人,检察院在金川区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的胁迫之下,无奈将案卷递交金川区法院。

二、法院再次改期

八月一日上午九点,希望参与旁听的民众陆续抵达金川区法院,但是法院的工作人员却告诉:“我们没有接到开庭的通知”,有人私下里又告诉,要求参加旁听的人太多,法院再次更改开庭的时间。事实果真如此吗?

原来金昌市中共610恶人暗地里将投诉律师的告状信寄到北京,在开庭前两三天,又临时通知律师:开庭还没有准备好,通知延期。

八月一日上午九点~十一点,金川区法院周围便衣躲在旁边的牛肉面馆里,还特意安排两辆没有挂牌照的小车,不停的在法院门前的路上绕,每辆车里坐着一男一女两个便衣,男的开车,女的偷偷摄像,便衣的头目还不停的打电话向他的上级汇报。

这已经是法院第二次改期了。在六月十三日上午,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告知问询的人,下午三点对陈旭中、余成红、刘志萍开庭,法院公告栏也写得清楚: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三日下午三点在一号庭。到了下午近三点,陈旭中的母亲与辩护律师到区法院时,负责接待的书记员告诉辩护律师:“陈的案子,今天不开庭了”,有人问:“为啥不开庭?”“上面临时通知不开庭,我们也是刚刚接到通知”。律师说:“你们不早点通知我,我千里迢迢从外地到金昌,等了几天,你们现在才告诉我,耽误我很多时间”,有人又问:“下次何时开庭?”书记员回答:“另行通知”,“下次旁听要带身份证才允许进入”。又问:“另行通知总得有个期限吧!三天?五天还是十天?”书记员沉默不语。

陈旭中,现年四十一岁,金昌供电局职工,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遵循“真、善、忍”准则做人,道德回升。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罗干小集团开始全面迫害法轮功,十三年来,陈旭中多次被非法关押,两次被非法劳教,失去自由五年,在劳教所遭高强度奴役劳动、肉体折磨,多次被剥夺睡眠4至5天,白天强迫参加重体力劳动,晚上不让睡觉,眼皮一合就被“互监”捅醒。

三、再次绑架经过

2011年11月15日下午约六点时,金昌市国保大队与滨河路派出所共五人(李新华、李叙和、贾得兰、蔡建军、胡东鹏(或江鹏)),在金昌市供电局值班室绑架了陈旭中,随后到陈旭中住所非法抄家,抢走笔记本电脑一台,电子阅读器一部,手机两部,《转法轮》书一本,18张光盘,家中被翻得乱七八糟。

当日晚上约9:00,恶警把陈旭中劫持到滨河路派出所,夜里12:00左右警察开始非法讯问直到2011年11月16日凌晨3:00.此前,11月13日下午,法轮功学员余成红、李英华在金昌市区金戈市场,被滨河路派出所110绑架、非法抄家。

2011 年11月16日中午陈旭中被送到金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非法关押期间警察于17日、23日,两次非法刑讯逼问,都没有达到目的,陈旭中仍是零口供。12月 7日金川区检察院来做批捕前的告知,12月9日金昌市检察院做笔录。12月14日金昌市金川区国保大队李叙和、滨河路派出所,将陈旭中、余成红、刘志萍非 法批捕,李英华被取保候审,他们没有在非法批捕书上签字,仍是零口供。

据了解内情的人士透露,新上任的金昌市公安局长高永宏,此人在全体公安大会上要求金昌市国保大队的工作要提速升位,走到全省先进行列。而且 高永宏还多次专门给金昌市国保处开会,督查、指导、胁迫对法轮功的迫害行动。从二零一二年五月以来,发生在金昌市一系列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动都与其有直接的关系。目前已经有广州路、桂林路、金川路、新华路、龙首分局国保科、金川分局国保大队,永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参与骚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动,已造成永昌县90多岁的老太太赵桂香因惊吓去世;法轮功学员王树申被非法批捕,法轮功学员李玉珍、陈桂芳、马志强、高吉银、王玉红、郭群英、刘秀琴等被绑架或非法拘留,永昌县法轮功学员多人被非法抄家、勒索罚款。

高永宏还是一个“王立军”似的人物,为了自己捞“政绩”,对公安系统内部人员也非常苛刻,提出口号是:“五+二,白+黑”工作方式,搞得警察们也是怨声载道,人人自危。对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旭中、余成红、刘志萍的案例,高永宏却想当作他的政绩,给予大力支持。

我们正告高永宏,立即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否则中共解体之时,你将会成为替罪羊。红极一时的王立军,为保命逃进美国领事馆,那天轮到你,你可没有领事馆可去了,你拿什么保命?想想吧。

积极参与迫害的恶人:
高永宏,男,汉族,1959年4月出生,甘肃永靖人,出生地甘肃广河。
原任甘肃省临夏州公安局副局长(正县级)禁毒办主任,2011年10月27日任金昌市公安局局长。
冯 海:现任永昌县公安局长
杨发明:现任金川区桂林路派出所教导员(积极参与迫害)
刘成业:原金川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员,参与多起对法轮功学员的抓捕行动,后调到金川区桂林路派出所,仍然参与迫害。(详细迫害事例请参阅http://library.minghui.org/criminalb/c11970.htm)
陶永前:原兰州路派出所警察,曾参与对法轮功学员孔淑英、杨秀芳的迫害,指挥四辆警车在同修家的楼下围堵。甚至带人从金昌冲到武威将孔淑英亲属的家也抄了。现在桂林路派出所,继续参与迫害。(http://library.minghui.org/criminalb/c271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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