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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学员为何被诬判“泄露党和国家机密”罪
文/明德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四日】中共迫害法轮功十五年来,一直将“泄漏国家机密”作为打击报复的借口,用来掩盖对法轮功学员的血腥虐杀。

如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日,《华尔街日报》以《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天,陈女士说,修炼法轮功是一种权利》为题,报道了山东潍坊法轮功学员陈子秀被警察折磨致死的遭遇,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记者伊安•约翰逊还因此获得普利策新闻奖。然而四月二十三日,向《华尔街日报》讲述死亡真相的陈子秀的女儿,被中共以“泄露国家机密”罪抓捕。一年后,又因上访讨公道被劳教三年。

又如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高压输变电专业硕士研究生魏星艳,二零零三年五月,在沙坪坝白鹤林看守所被恶警当着两个女嫌犯的面强奸。该恶行在国际社会曝光后,重庆“六一零”采取各种措施竭力掩盖,让魏星艳消失,对当地法轮功学员则进行了严密的监视、盘查、跟踪,绑架了四十多人,将至少十人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五至十四年重刑。

还有武汉“六一零”于两年前炮制的所谓“大案要案”,也显露了当局是如何利用“泄露国家机密”来加重打压和泄愤的。从二零一二年九月初开始至年底,武汉当局陆续绑架了一批有写作才能的知识精英——赵虎、崔海、沈学武、陈岗等大学教师或企业高管,分别判处三至五年的刑罚。武汉当局大兴“文字狱”,指控他们“有组织地”利用互联网向海外发表揭露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文章,是“泄露国家机密”、“企图颠覆政府”。

就象明慧网上的评论文章说的,打死人、强奸、酷刑折磨,人类最野蛮和最下流的兽行,竟然被中共包装成了“国家机密”,无耻到以法律的名义打击报复那些声张正义的人们,可见它的邪恶确实是超越了人性的底线。然而“泄露国家机密”的内涵还远不止于此,中共还可以用它来“合法”地从事黑社会式的国家犯罪,实施秘密绑架、秘密判刑、强迫失踪,其间再剥夺司法辩护权,将受害人全方位置于法律的保护之外。

武汉“文字狱”中的崔海,失踪两个月后当局才通知家人,但仍然不告诉关押地点、不许探视。这期间崔海被辗转关押于看守所、洗脑班、安康医院,被迫害得生命垂危。

二零一三年,拍摄酷刑演示图片的山东青岛法轮功学员遭绑架后,一直被阻止与家属和律师见面。当家属质问,逮捕通知书上的“罪名”是“组织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按照中国现有的法律是具有律师会见权的,办案警察竟然气焰嚣张地当场派人将“罪名”改成了“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

用“国家机密”的挡板将律师阻隔在司法大门之外,这种情况在全国各地屡见不鲜。各地警方深知它的“益处”:可以随心所欲地暗箱操作、打压陷害,毫无障碍的刑讯逼供、罗织罪名、酷刑“转化”和枉法裁判,大不了制造出新一轮的“国家机密”。

其实这也正说明了中共貌似强大,实则心虚。任何的反抗都会引发它危及政权的恐慌,唯有给对方戴上一顶恐怖的政治大帽子,一来吓唬百姓,二来便于大打出手,方得心安。“泄露国家机密罪”因应中共这一需求,顺理成章地被广泛用来陷害法轮功学员。这也就是人们还看到了下面这些形形色色荒唐可笑的“泄露国家机密”罪的缘由。

沈阳市沈河区法轮功学员翟晖二零一二年遭到当局绑架,理由是安锅(卫星电视天线),泄露了国家机密。翟晖被方家栏看守所迫害致不能进食、生活不能自理,是被人架着上的法庭。翟晖上初二的女儿质问法庭:“我们小老百姓安锅看电视怎么泄露国家机密?那锅不是国家生产的吗?全世界人民都可以收看的广播、电视,为什么中国人不能收看?”

在二零零九年于纽约举行的第二届“全世界中国菜厨技大赛”上,五大菜系的唯一金奖获得者张华,自述他在一年前参赛时,被中共扣在了海关,理由是他的出国会危害到国家利益或泄露国家机密,直到他赶不上大赛了才被释放。他说:“我不知道这次我做出了菜,是否就是泄露了‘国家机密’。(但)我知道我在遵循着自己的座右铭‘做菜要地道,做人要厚道’。”

连看电视、做菜这些寻常百姓最基本的日常生活都在“泄露国际机密”,中共的国家机密何止多如牛毛!还有比这更荒谬的吗?还真有。明慧网上有篇消息:“说‘法轮大法好’是泄露国家机密”,讲述某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喊“法轮大法好”,法官要判他七年刑罚。律师指出不合法,法官却说:“说‘法轮大法好’是泄露国家机密,我是按泄露国家机密罪判的。”还有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私下里告诉法轮功学员:上面有精神,随便抓到一个身上有法轮功真相材料的,就可以按“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刑入狱,监狱里关着不少这样的人。

听到的人都觉得好笑,说“法轮大法好”和法轮功真相怎么就成了中共的国家机密啦?然而这些看似不可理喻的事却说明,中共是非常清楚法轮功是好的,是民众喜闻乐见的,非要诋毁和迫害法轮功,只是由于它与“真善忍”为敌的邪恶本性使然。

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是抹上“泄露国家机密”这号万金油,中共就可以肆无忌惮地行使国家恐怖,加重打压,为所欲为。众多法轮功学员因此被长期关押遭受凌辱,如法轮大法研究会的负责人,均被以“泄露国家机密”判处十年以上的重刑,遭到严酷的精神和肉体的摧残。还有众多的学员被迫害致死、致残、致疯,或者强迫失踪。而因为有“国家机密”的掩护,这些罪恶都被严密封锁,外界难以知晓。所以现实的情形就是,法轮功真相,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和虐杀的事实,尤其是活摘器官牟取暴利——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罪恶,全都成了中共假法律的名义认定的最大的国家机密。

《九评共产党》一书评论中共是邪教时阐述道:“党内决策黑箱作业,党内斗争绝对秘密,党的行文是机密文件。做了坏事最怕曝光,动辄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处理异议人士。”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最能说明其邪教本质。

当日前一篇文章: 父亲的故事
当日后一篇文章: 关于加强对律师界讲真相的建议及相关问题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