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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冤狱无天日 善良妇女血泪事
辽宁凌源市金翠香自述十年冤狱被残酷迫害经历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三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凌源市善良妇女金翠香,进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绑架折磨,被迫流离失所。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八日被绑架,当时被恶警张明华踢破鼻梁,流血不止,在双塔区政保科被恶警白文友用电棍电脸部,还用下流语言辱骂。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三日,年仅三十七岁的金翠香女士被双塔区法院非法判刑十年,在辽宁女子监狱遭酷刑与九年奴役。

下面是金翠香自述十年冤狱被残酷迫害经历:

我叫金翠香(女,四十七岁),家住辽宁凌源市杨杖子镇,是一个普通的工人。一九九五年下半年我喜得大法,不久师父给我清理了身体上不好的东西(附体),修炼以后偏头痛 、腋臭、腰痛等疾病不翼而飞,自此,法轮大法好,深深扎在了我心灵最深处,同时在生活中处处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做个真正的好人。

一、去北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遭迫害

九九年四二五进京上访回来被单位罚款200元,随后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团伙疯狂地诬陷迫害法轮功,造谣、诽谤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师父,大肆抓捕法轮功修炼者,我仍然相信大法、相信师父。我不相信邪党的谎言,七月二十二日进京上访中途被截回,被非法抄家。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八日在单位被绑架到拘留所关押二十天,回厂后工资被拿掉二级,没有回到原岗位。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六日,我独自坐车到了宽城,在一个小旅店住宿,第二天,我走上了天安门广场,打出自制“真、善、忍”条幅,被警察抓到车里,在广场派出所里,因制止恶警打同修被六、七个男女恶警围打,后来被关押到顺义县,被龙潭湾派出所恶警用电棍电击、不让睡觉。后被转到顺义县看守所,最后核对我的身份后将我送到辽宁朝阳市驻京办事处。在那里我遇到二位同修,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趁看管人视线离开了我们,我和另一同修就走了,以后只好流离失所。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二、在看守所遭折磨、野蛮灌食,被非法判刑十年

二零零一年八月我回到朝阳,和同修做起证实大法的事,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八日,警察突然闯进我和同修租的农屋,并恐吓喊着让我们跪下,我不跪,鼻梁被警察打出一条口子,鲜血直流,当时只认识一个叫张明华的恶警。在双塔区政保科,我被恶警白文友用电棍电脸部,用下流语言辱骂,在被送往朝阳市看守所途中我跳车,被抓回车上后,张明华一拳打在我的太阳穴上,我被打的眼冒金星。在看守所,还有同修被关押在那里,那时马上就要过大年了,我们集体绝食反迫害,期间一位男同修也绝食反迫害,他丝毫不配合邪恶的命令和指使,甚至不洗漱、不走路,他是被抬着来到我们这里,我也被强行灌食,牙被撬松动,插管到胃,几乎窒息。

酷刑演示:灌食
酷刑演示:灌食

在二零零二年,三至四月间看守所灌食迫害死一位男大法弟子,这里无法提供真实姓名,当时看守所掩盖罪行封锁消息。在那里我们拒穿马甲、拒背监规、不让我们炼功,我们也炼,开创了炼功的环境。当时看守所女号铁门中间有一条铁链子,平时提审犯人,门开铁链有时开、有时不开,犯人就从链子底下钻来钻去,法轮功学员不钻,有一次,朝阳一个叫李淑萍的法轮功学员不钻铁链子,她被恶警拖出去暴打,整个走廊里只有那恐怖的皮管子声回荡,当时看到她浑身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

朝阳市双塔区中级法院以十箱的不干胶真相粘贴,对我和另一同修非法判刑十年,我们都没有在判决书上签字。

三、辽宁女子监狱酷刑:熬鹰、不让睡觉、针扎……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七日,我被送到辽宁女子监狱迫害,当晚在入监队只能买一个盒饭吃(五块钱),当时我梳一根马尾巴辫,入监队犯人一剪刀下去,我的头发变成了所谓的,齐耳短发。第二天被分在当时的三大队三小队(在二零一一年时当时的三大队改编号为现在的一大队),后调到三大队四小队迫害,当时的队长叫高楠。在那里我不承认自己是罪犯,不说报告词,高楠就把我铐在暖气片上,我只能蹲着,蹲久了。我喊“法正乾坤,邪恶全灭”,她们就威胁我,再喊就用臭袜子堵我的嘴。

狱警下班了以后,高楠拿一根手缝针企图扎我的手指肚与手指甲之间的指缝,我喊正法口诀,她没有得逞。晚上犯人收工了,洗漱熄灯后,二十二点我被领到水房子坐小凳,地上湿漉漉的都是水,有俩个人监视我坐,每两小时换一班人,一直到犯人们起床洗漱,让我再去我的床铺边继续坐小凳,稍有瞌睡、就推醒,白天和其他犯人们正常出工,一天一天的这样熬下去。为了达到让我认罪,三大队四小队绑架了全小队犯人都参与迫害我,逼我认罪。

那时早六点半出工,晚九点收工,中午不休息,犯人们白天干一天活儿,晚上还要看管我们熬夜,因此她们恨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时间长了,辱骂 、殴打学员,不许学员入厕经常发生,这种黑天 、白天不让睡觉的迫害方法,叫“熬鹰”,过了三至四天,我看见高楠了,我对她说:睡觉 、吃饭、入厕是维持人生命的权利,我有睡觉的权利。她无言以对,熬的时间长了,真是头晕脑胀的……

刚入监时,我父亲千里迢迢背一大袋子生活用品去女监看我,高楠队长只拿了一件棉线的上衣,一件手织的毛衣(后来毛衣不让穿),裤头都不给我留,当时家里捎了二包(二点五元一包)的最廉价的卫生巾,也被她克扣下来,一直都没给我。二零零一年我的丈夫单方面提出离婚,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办了离婚手续。

我的父亲患骨癌需要钱治病,但父母每年还给我存五百至六百元生活费,每月平均五十元买牙膏和卫生纸,当时伙房每周只有二顿是细粮,周二中午米饭,周五晚上馒头,其它都是玉米面粥、窝头,经济条件好的犯人可以在超市选购食品,我没有钱监狱给什么饭就吃什么饭。

四、用欺骗与强制的手段“转化”

十年的牢狱,对从未离开过家的人是不可想象的。当时没抱着活着出来的念头,不愿在里面呆但又觉的时间漫长。

当时三大队任用一个叫刘妍的诈骗犯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不“转化”的不让买生活用品,甚至不让接见,刘妍假惺惺地从生活上帮助生活条件差的我,诱骗我说:“转化”以后可以办保外就医,就能缩短回家距离,吓我不“转化”给我办强制学习班。后来发现办保外就医,根本就不是想办就能办的,尤其对法轮功学员可以说是人不到要死的状态都办不了。

我知道自己被欺骗了,包夹每日看着我,限制我上厕所,不让我和别人说话。包夹叫马飞云、杨桂玲,杨桂玲有一次在我如厕时对我又打又骂,半年后她儿子在工地干活儿把腿摔断了,她收敛了许多。

每月都强迫我们写所谓“思想汇报”,我就写在大法中的美好,自己修炼后身体变好、思想纯净、道德升华、写不完的写。邪恶想利用某教改变我对大法的坚信,张璐璐由队长升为干事,又回到三大队,为了达到“转化”我的目的,让我改学某教,我不学。我说:什么修炼方法都没有法轮功好,他是真正的佛法。

陈杰干事代科长期间,让我听了一次听证会,监狱春夏秋冬四次给犯人减刑,法轮功学员被“转化”之后减刑的时候需要经过听证会,就是检察院、法院下来相关人员,事先走一遍程序,法官问减刑的犯人,你对法轮功的认识,学员就被迫说违心的话,声音象蚊子那样小,也算通过,而且我亲身经历过一次听证会,听见了那样小的声音,法官算她通过。回来陈科长问我能不能说,我说:我说不出来诬蔑师父的话,她说:你骗你自己一回,就能早回家。我说骗我自己我做不到。

五、超时超强度的奴役

对认罪的犯人,监狱每月给犯人签考核分,五-十五分,得到一分相当减一天,月月积累攒到三百六十分,可减一年刑期,监狱改造犯人分两方面: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思想改造是每月犯人写一份思想汇报,靠近队长,服从管理,表决心之类。劳动改造就是强制参加劳动,不得装病。《监狱法》规定:犯人每天劳动时间不超过八小时,中午有休息时间。我在女监呆了九年的时间,九年中,中午有休息时间的不超过一个月,为了追求产值,我所在的三大队午休时间也逼迫干活,还不仅仅如此,二零零四年夏天赶一批活儿,连续加班三天三夜,吃睡都在车间,加完班浑身起一身热痱子,奇痒无比,当时的生产科长叫王宏云。

每次省监狱管理局来检查,事先大队就知道了,当天先收拾卫生,把机台用线调齐,机台案板都整整齐齐的,队长安排听话犯人,若领导问吃的好么,要回答吃的好,睡的好么,回答“睡的好”,中午休息么,回答“中午休息”。在二零零七年以前,三大队是早六点半出工,晚九点收工,中午不休息,周日不休息;伙食每周二次细粮,周二中午米饭,周五晚上馒头,其它都是玉米面粥、窝窝头,窝头又酸又硬,平时菜里没有肉、没有油。最难闻的是冻白菜汤,当冻白菜汤抬进车间里时,那气味都熏人,无法想象如何下咽。这样的伙食,每天还强制劳动十三个小时,产值是抢活儿抢出来的,整个车间机台飞转,节奏飞快,吃饭也可以说是抢饭,为了节省时间恨不得把饭倒到胃里边去,节省时间就是为了抢活干,每天的生产定额都是极限。

被关押人员如同笼中饲养的动物一样,喂的是猪狗食,披星戴月早出晚归,挣的是监狱滚滚的财源。三、四大队对外称“宁大服装厂”,服装厂共有十一个小队,有裁剪、包装,八条流水作业线,我所在的四小队加工过上衣、下衣、裙子、工作服、棉服、雨衣、劳改服、警服等。拿警服来说吧,一件警服加工费五十五元,市面可卖三百-四百元(有棉旦)每天小队定额一百六十-一百七十件,每天产值近千元,服装厂八条流水作业线日产值近万元,宁大服装厂每年上交女监产值都名列前茅,《女监报》报导年终上缴产值二亿元。

二零零七年以后,女监被评为司法机部部级文明标准监狱,出工时间改为早七点,晚七点收工,实际上早六点四十五出工,早七点时已经正式干活了,中午不休息,周六周日休息一天,记得二零一一年一次省监狱管理局来检查,收拾卫生之余,每人下发一张作息时间表,要求人人都得会背,早七点-七点半早餐,七点半-八点半学习时间,八点半-十点劳动时间,十点-十点零五分眼保健操时间,十一点半-十二点半午饭和午休时间。那一天,队长孙爽找到我问我,如果有人问你午休吗,你怎么回答,我说没午休,她说你不能这样说,我说没休就是没休,这能撒谎吗?只有法轮功学员敢说真话,那些劳改犯为了减刑,在队长面前表现,队长让怎么说就怎么说,让撒谎就撒谎,明知中午不休息,都得说中午休息了,因为她们要得分,服从队长才能得高分,监狱用以恶制恶的管理方法,更教会犯人造假,撒谎脸都不会红一下。我问队长,休息时间有,为什么不休息呢?她说:你可以休息,我问别人呢?她替她们回答说,她们不愿休息。

在监狱的高墙内日复一日 、月复一月、年复一年重复着超时超强度的劳动,被无偿榨取劳动成果的犯人们每月签分的时候,都说谢谢队长,还鞠躬行礼,所谓的“劳动改造”不过就是严惩体罚,超时超强的极限劳动,体现出邪党毫无人性的手段,更不用说教育人要诚实了,警察变异的观念是:谁请你们来的,是你们自己来的,在监狱说改造也许就是把一个曾犯过错的犯人变成更加无耻,而对修真善忍的学员的疯狂迫害更是登峰造极。

我认清了监狱的暴力手段,欺骗、虚伪、欺诈,并无偿的榨取我们的劳动成果,因此二零零六年以后我拒签考核分,每月都拒签,告诉队长改造与我无关,我自己都骗不了自己,更不能骗别人。

六、申请探视病危老父,监狱伪善欺瞒

二零零八年二月,我把探视病重老父的申请交到代大队长陈杰干事手里,重申中国人讲孝顺,父母共有二个女儿,小女儿人在大狱,不能分身;老父患骨癌七八年,手术一次后又在旧病灶处长了一个五斤的大包,在老人生前见一面亦可免去许多遗憾,况且人死不能复生。当时她说:法轮功学员探视没有先例。我没有放弃,在监狱政委房淑霞值班之际,把另一份申请交到她手里,二月二十三日房淑霞要见我说:国家不允许。那时候我知道的法律知识太少,没能为自己争取到探视的机会,之后的近三个月,我的头痛 、牙痛、头盖骨的一条缝象裂开了一样疼。

我父亲是二零零八年八月五日去世的。当老人弥留之际,母亲托人把电话打到女监我所在的大队,老父亲想最后一次听女儿叫一声“爸爸”,老人最后的时刻没有听到思念的女儿的叫声,死不闭眼。我回来后,据母亲讲,她一再请求,监狱都没有同意一个病危老人的最后请求。

监狱设有亲情电话,普通犯人每月一次,但法轮功学员不能打,九年我没有打过一次亲情电话;监狱设有法律咨询,但法轮功学员不能咨询,只有队长指派的犯人能去例行公事,有一次我找安蕊科长请求法律咨询,她说法轮功不能法律咨询。

二零零八年下半年,我开始不戴标记牌,用一句警察的话讲,监狱只有二种人:一种警察,一种犯人。二种人都戴标记牌,你不戴牌,你是什么人。我对警察说:你把我当罪犯,可是我没认罪,没有罪我和犯人就不一样。让我去照像,像片发下来我就剪碎它,后来干脆不去照像了。有一次厂长张晓兵值班,走到我机台前,问我为啥不象别人那样戴牌,我说自己没有罪,故不能和犯人一样戴牌。后来她自己动手给我写了一个牌子,又亲手给我戴上,她走了我就又撕碎了。

七、十年冤狱 把善良和宽容留给世人

大概二零零九年,监狱给劳动奖金,一个小队是生产组长、大工、 熨台、 案板、小工,分别是一百、八十、六十、五十、四十、三十、二十、十、五元,大概分这几个档次。而法轮功学员不“转化”活干的再好也只拿末等奖五元,我就是其中一个。有一次我母亲去探监,孙爽队长告诉她,我干的活儿免检,我干的也是大工干的活儿,每月给我奖金五元,但领钱需自己签名,我拒签名,不签名没有奖金。

我没认罪,我也否定监狱的一切管理,报告词 、标志牌、背监规、签分、劳动奖金,我都否定了。在诬判到期照出监像时,把一张写上名字的纸别在胸前,硬要我别,给我别名片我就不照。

在辽宁女子监狱被残酷迫害九年,到走出监狱大门,几乎每年换一个队长,都是年轻的,最后一个队长叫孙爽,我告诉她:我是修真善忍的修炼人,如果你没见过炼法轮功的什么样,今天你可以看到了,大法弟子在监狱这样恶劣、残酷的环境里,能够做到无怨无恨,无私无我,把善良和宽容留给了你们,请记住“法轮大法好!”。

十年冤狱迫害经历没能及时写出来,苦役九年,这无形的东西压抑着我,让我不愿动笔揭露这场对我的残酷迫害,但是我知道必须写出来,初稿结束时,突然意识到,及时曝光受迫害经历,也是彻底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这也是在清除党文化、彻底解体邪恶。

参与迫害的人员名单:
朝阳市双塔区公安分局局长:张明华
政保科:白文友、赵名成
朝阳市第一看守所副所长:史所长、高智华
朝阳市双塔区法院审判长:孙云学
朝阳市双塔区法院审判员:苏毅、李云峰
朝阳市双塔区法院书记员:张朝生
单位:辽宁女子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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