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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由天定 事在人为(3)
文/静远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二日】(接上文

三、因果昭彰 莫取奸利

明代张安国担任抚州地方长官的时候,发现当地的人多卖假药,就写了一张告示,提醒大家说:

“陶隐居(陶弘景)、孙真人(孙思邈)因为写了本草药书、千金方,能够济物利生,积了许多的阴德,因此而名在列仙。自此以来,行医卖药诚心救人而获得福报的人,实在是非常的多啊。姑且不论方册上面所记载的,就只是最近,这种的效验,尤其的多呢。有的只是卖真药,便能够家财万贯,或是自身平安荣显,享有高寿;或是子孙考取功名,光耀门楣,而改换了门户,所以善恶的报应,真的是如影随形,绝对没有半点的差错啊!

我又曾亲眼见到卖假药的人,在最初的时候,积了一些家业,还认为自己很聪明,有计谋,却不知道冥冥之中,自己应得到的财禄,都被扣除减少了,或是自身多遭横祸;或是子孙吃喝嫖赌,而破家荡产;还有遭到天火、被雷震死的啊。

因为买药的人,多是因为家人疾病,心中感到急切,才会拿钱来求医告诊,这些孝子贤孙,只希望买的药,亲人吃了之后,能够一服见效,但是却被假药给误了,不但服了无益,而且反而伤身。

平时杀了一只飞禽走兽,都还会有因果,更何况在万物之中,人的命最为尊贵,若是遭到这样的事情,给人造成怎样的痛苦啊!坑蒙害人,伤天害理,为了谋取奸利而造下这样的罪业,更是难以忏除的啊!怎么能不戒除卖假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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