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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真相解体诉江干扰
文/云南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五日】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二日,原云南楚雄市政府统计局五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徐丽娟,被局长叫到局长办公室“谈话”,说明是市“六一零”办要求找她谈话的,要她放弃“诉江”。徐丽娟和女儿(法轮功学员)一起向局长和在场的工作人员讲明了诉江真相,之后平安回家。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日,楚雄十四冶四公司住宅区的法轮功学员马桂华,被公司保卫科的肖然琳问及控告江泽民情况,并以威胁的口吻说:“你这样做是想把自己的退休工资搞没了”等。并接连说出了楚雄地区控告江泽民十九人的名字,认为“十九人能推起什么大浪”。马桂华对肖然琳及一同前来两名保卫科退休管理会的人员讲述了自己诉江的理由,把真相按事实说清,最后对他们说:“你们明白了这些,处在我的角度你们也会像我一样控告的。”说完自己回家了。

二零一五年九月中旬一天,楚雄十四冶四公司的法轮功学员蔡淑华,在外地出差时接到丈夫的电话,要求离婚,原因是蔡淑华控告江泽民,丈夫受到威胁,怕蔡淑华被绑架而影响家庭和孩子。蔡淑华理智面对丈夫提出的条件,平静地面对父子俩讲明情况,又向单位保卫科讲明自己诉江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要求保卫科不得惊扰威胁家属,有什么不明白的找她谈就行。现在她一家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和睦。

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上午,楚雄州大姚县法轮功学员海永芬,被闯進家门的大姚县公安局、“六一零”办、金碧派出所、村委会等五人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两本,并问诉江情况,还记下全家人的电话号码,并要求中午到金碧派出所一趟。中午,海永芬及女儿到金碧派出所,警察以威胁的口吻说:“你这样做是想把自己的退休工资搞没了,你女儿的户口在浙江还未转回大姚。”并追问是否认识大姚的其他法轮功学员,有否联系,大法书籍是哪里来的等。海永芬对警察讲述了自己诉江的理由,并把法轮功真相告诉在场的所有人员。最后当警察要她签字时,海永芬说:“我不会配合你们签字的,我还要回家带孩子。”说完就和女儿一起回家了。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日,楚雄州大姚县73岁的法轮功学员李琼兰,被闯上门的大姚县公安局、“六一零”办、国保大队、金碧派出所、村委会等十多人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五本,《明慧周刊》一百多本,警察还追问诉江情况、资料来源、当地法轮功学员等。李琼兰老人对在场的人员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后,全身疾病不治而愈的真相事实。最后警察非法罚款两千元后放回家。

二零一五年九月三日,楚雄州大姚县五十八岁的法轮功学员段怀兰,被闯進家门的大姚县公安局、“六一零”办、国保大队、金碧派出所、村委会等七人骚扰,并问及诉江情况,这些人还威胁说:“你家这里是重点监控对象。”段怀兰告诉在场的人员自己诉江合法,并讲了法轮功真相。最后所有人员没再说什么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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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后一篇文章: 并非偶然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