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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潘友发再次被国保绑架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十一月三日一点多,沈阳市六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潘友发和老伴儿李秀琴正在家中照顾一岁的小孙女,突然有四个警察找上门,询问控告江泽民的事情。

其中俩警察叫王忠峰、吴宇洋,说是沈阳市和平区浑河湾派出所的,所长徐宝伟让来的,指导员叫吕建生。问潘友发起诉的是谁?因为什么?还问李秀琴起诉没?问他们向哪个部门起诉的,投递几封诉状?另俩警察在一旁对潘友发和李秀琴录像和拍照。

潘友发正告他们:你们这是违法!我们向哪个部门起诉,应该哪个部门来调查才对。你们不应该来,诉状不应该到你们手。你们不按法律办事,而是“听领导的”,这不符合法律。你们违犯了《宪法》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权;违反第三十五条侵犯公民言论自由权。潘友发拒绝在笔录上签字。

浑河湾派出所警察还没有走,新民市国保七个警察闯入潘友发家,其中一人亮出警员证(李秀琴没看清名字),骗说让潘友发跟他们去新民法院“结案”。他们还威胁说: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三天就回来。

又欺骗李秀琴说本周五就回来,让李秀琴在一张纸上签字。李秀琴相信了他们,也没看纸上的内容就签字了。李秀琴对潘友发说,兄弟都说到这份上了你就去一趟吧。

趁潘友发进屋换衣服时,新民国保警察把一张纸给了李秀琴,李秀琴也没看上面写什么。潘友发被新民国保七个警察劫持到一辆大警车带走。

事后李秀琴拿出警察给她的“纸”给别人看,那是“逮捕通知书”,名头是“新民市法院”,陷害罪名为“破坏法律实施”,将潘友发劫持到新民市看守所。

潘友发今年六十七岁,一位曾经参加对越作战、老山战役、带领部队扑救大兴安岭大火、抗洪抢险等功绩卓著的团职转业军官,因为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受益,不但人 变的更加平和善良,而且使参战服役期间落下的八种疾病、甚至危及生命的病痛不治而愈,为国家节省了军官应该享受的高额医药费。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沈阳市国保伙同新民市国保、新民市西北街派出所警察绑架潘友发,沈阳国保陈福洋、王德刚,还有新民五个警察,把潘友发打成重伤:脑出血变成脑积液,压迫神经,肋骨左右五处骨折,右肩碎裂,左小腿髌骨骨折,共七处骨折,关进新民市看守所。之后却反诬潘友发持刀袭警。

新民法院原定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非法开庭,新民检察院陈洪岩以“潘友发拿水果刀伤人,妨碍公务”的罪名及发现了多少光碟,多少小册子、《明慧周刊》为证据,非法起诉潘友发。起诉书整篇围绕着构陷潘友发“水果刀伤人,妨碍公务”等子虚乌有的陷害之词。潘友发说:宪法规定信仰自由。他叙述了两个恶警作伪证陷害的详细过程,加之技术鉴定水果刀上根本没有潘友发的指纹,以及律师质疑其它各种假证,法院只好取消了开庭。

法院两次图谋开庭未遂。 面对生命垂危的潘友发,沈阳市政法委“610”人员把责任推给新民市法院,他们对家属说:“我们把案子交给新民法院了,没我们事儿了!”在家属坚持要人下,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潘友发终于出狱回家。他已经一个月不能吃东西了。

关于潘友发这次被绑架迫害的详细情况,请参考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一日报道《警察持刀伤人反诬陷 法院两次开庭未得逞》

近期沈阳地区发生多起骚扰、绑架诉江法轮功学员的恶性事件。上门警察很多都表示无奈,不愿骚扰,是“领导”指使的。法轮功学员只起诉元凶江泽民,对其他参与迫害者都给予救赎的机会,谁在诉江大潮中立功赎罪,谁就可能保住未来。千万不要当完帮凶当余孽,给垂死的江鬼作陪葬!


参与迫害的单位及人员:

沈阳市和平公安分局,
沈阳市和平区浑河湾派出所
所长:徐宝伟
指导员:叫吕建生。
警察:王忠峰、吴宇洋,
新民市国保。
迫害单位、个人,详情待查。

当日前一篇文章: 武汉市黄陂区吴翠华被绑架抄家
当日后一篇文章: 山西610及公安警察骚扰、绑架诉江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