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明慧网

首页
按栏目浏览
按日浏览
自家贴对联被庭审 律师做无罪辩护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二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二零一五年一月三日下午三点多,广东普宁法院非法庭审江汉泉,企图以“破坏法律实施罪”对江汉泉判刑,庭上江汉泉的辩护律师刘正清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公诉人和法官都无言以对。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一日下午四点多钟,广东普宁公安局流沙镇城东派出所、流沙镇上塘村治保多人,穿着便衣,闯入江汉泉家中,立即反锁大门,不让其家人出入,随后把江汉泉绑架,借口竟然是江汉泉家门上贴的“真、善、忍”的对联。现江汉泉被迫害得患严重高血压病症。

庭审一开始,刘律师申请江汉泉的儿子做第二辩护人,遭到法官的无理拒绝。法官陈少彬对律师有意刁难,刘律师义正辞严的警告他:请你在你的职务范围内行使权力,不然我要控告你。

当公诉人罗列了江汉泉的所谓“犯罪证据”时,刘律师指出:江汉泉作为一名法轮功的信仰者,当然应拥有他信仰的书籍,比如,信佛教的就看佛经,信基督教的就看《圣经》……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中国加入联合国的人权合约,应当尊重人权和保护公民的信仰自由。

刘律师指出,国家机关人员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可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以下或者拘留。江汉泉在自家的门上贴对联,没有破坏哪部国家的法律实施。

刘律师从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中论述:没有任何证据显示,谁看了江汉泉写的“真、善、忍”的对联受到了什么危害。法轮功书籍都是教人做“真、善、忍”的好人,何罪之有?法轮功只有在中国遭到迫害,而台湾,香港,美国等国家大受欢迎,这是为什么?

最后,刘律师说既然法轮功合法,那么我的当事人应是无罪的。

在刘律师辩护期间庭上有一穿警服的人时不时对法官使眼色,而法官多次阻挠不让律师作辩护。刘律师义正辞严,有理有据的辩护在场的人很震撼。庭上江汉泉表达自己修炼法轮功带来的身心变化和对法轮功的感恩之心。最后,法官和公诉人都无法回答,宣布休庭。

江汉泉,是个老老实实的种地人,因修炼法轮功,一家人十五年来遭受了种种迫害,他的妻子、两个女儿、一个儿子也曾遭受中共的劳教,洗脑,拘留迫害,他家被长期监控。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迫害法轮功的元凶薄熙来、周永康、李东生都已遭恶报。江泽民也即将受到法律和天理的惩罚,人在做,天在看,迫害佛法罪大无边。奉劝那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人员,不要再给中共当替罪羊。将功补过,立即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为自己选择美好的未来,神留给你们的时间真的不多了。

当日前一篇文章: 湖南八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 旁听者被绑架
当日后一篇文章: 天津孔玉翠被非法判刑四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