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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景洪市李建英控告首恶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三日】近日,云南省景洪市六十三岁的退休干部李建英女士向最高检察院邮寄控告状,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李建英于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因身体不好,经常发烧感冒、咳嗽、经常住院、吃药打针无效,影响工作学习,给单位在经济上造成了负担。修炼后,身心得到了净化,所有的疾病都没有了,不治自愈。十六年来身体非常健康,给单位节约了不少医药费。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操纵景洪西双版纳官员、六一零、景洪公安国保、公检法司和各单位、社区,对广大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十六年来,李建英被西双版纳州六一零、国保大队非法抓捕四次,劳教一次、判刑一次四年、非法拘留二次、洗脑二次、骚扰七十多次。

附:李建英自述遭迫害经历

在二零零六年二月,景洪西双版纳州,六一零主任曹孟良、副主任、公安国保大队童队长、副队长杨开志、张云生等十几名警察闯进我家,非法抓捕、绑架、抄家、抢劫手机一部、MP3、法轮功书籍,等资料和私人物品。然后把我绑架到嘎栋派出所连续审讯一天一夜,第二天非法把我押到景洪市看守所迫害,国保大队、副队长杨开志、张云生等人多次到看守所对我诱骗、恐吓、威胁、审讯、来迫害我。于二零零六年三月对我进行非法劳教两年,所外执行。

二零零九年六月份,我到勐养发真相资料,被州六一零主任曹孟良、副主任、市公安局局长彭明、市国保大队副队长,杨开志、张云生等十多个警察,还有勐养派出所三名警察闯入我家进行非法抄家、绑架、关押、诬判四年。在家中抢走了《转法轮》、《精進要旨》新经文、MP3、复印机、手机、身份证。当天把我绑架、劫持到恒怨宾馆,由六一零主任曹孟良、副主任、国保大队副队长,杨开志、张云生等十几个警察轮班迫害、审讯、监视、威胁、恐吓,二十四小时不让我睡觉、洗脑、把我两个女儿、姑爷,叫到这个宾馆看我,对我进行威胁。六一零主任曹孟良、公安局局长彭明也到这个宾馆对我进行审讯、威胁、恐吓迫害我。见我对大法的坚信,什么都审不出来,居住了一个星期把我送到景洪市看守所进行迫害。在迫害期间,我母亲去世,看守所不准我回家奔丧尽孝。

二零零九年一十二月七日景洪市法院诬判四年,二零一零年二月十三日把我押送到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集训监区迫害,因本人不服、不配合、不背监规(是因为我没有犯法),所以女一监于二零一零年三月八日又把我转押到女二监集训区关押迫害,每天罚坐小板凳十六个小时,整天二十四小时由两个犯人形影不离跟着,不准和别人说话,不许打电话回家。

在集训监区四个月后,把我转到七监区迫害,做奴工不让休息,参与迫害警察:杨欢、谢玲、丁莹、师晓燕、孙凌爽、郑萍。经常抽血化验,目的是活摘器官。在女二监只抽法轮功学员的血去化验,其他罪犯没有任何一个人去抽血化验。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我从女二监被释放回家。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我因讲真相救人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六一零、国保大队张云生等十几个警察,闯入我住在大女儿家中,又非法抄家威胁、骚扰、抢走大法书籍、笔记本电脑(是大女儿电脑)手机两台、其中一台是我小外甥的手机、MP3,非法抓捕、绑架我到景洪派出所审讯八个小时,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四年一月十日,我在讲真相,被国保大队新上任的队长,吴云,跟踪监视,用手机拍照,由副队长何怡然带着七个警察闯入家中骚扰、抄家、抢走一本真相年历、一个护身符,非法拘留十五天。国保没有任何拘留证据给我。

十六年来,我被西双版纳州六一零、国保大队非法抓捕四次,劳教一次、判刑一次,四年、非法拘留二次、洗脑二次、骚扰七十多次。六一零,国保大队,秘密安排凡是我居住过的门卫保安、邻居,他们都要安排监视来迫害我。我用的手机,从迫害我那天起,天天都被六一零、国保大队监控窃听到至今。我两个女儿、小外甥的手机都被六一零、国保大队监控窃听,家人同样受到骚扰、恐吓。大女儿的笔记本电脑、小外甥的手机被六一零国保大队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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