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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安县刘莹女士遭迫害经历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刘莹,女,四十多岁,原湖北车轿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因坚持信仰“真、善、忍”,讲清真相,遭到了江氏政治流氓集团种种残酷的迫害。

一、非法开除公职

二零零零年七月一日,刘莹因不肯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被湖北车轿厂开除公职。原因是公安县“六一零’多次给单位施压,扬言单位如有炼法轮功的,将取消单位评明星企业资格,同时敲诈单位一万元人民币。单位不顾职工的安危,助纣为虐,干出损害职工权益的违法行为。

二、非法抄家、非法关押、破坏家庭

二零零零年八月三日清晨,公安县“六一零”头子廖学圣、单位保卫科长腾祖宏、警车司机一行三人没带任何证件。非法闯入刘莹家中。廖学圣发疯般翻箱倒柜,抢走一盒大法炼功带。并将刘莹劫持到公安县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

廖学圣等人又多次骚扰家人,恐吓丈夫,无奈之下,丈夫不得不与刘莹协议离婚。从此,刘莹被迫流离失所。

三、刑讯殴打、枉判三年

二零零一年七月一日,刘莹与另一名法轮功学员在街上贴真相资料,被恶人举报,遭湖北沙市国安绑架。

刘莹首先被带到一个摆满各种刑具的屋子,一恶警恐吓刘莹不报姓名则用刑;随后被带到沙市国安办公室内刘莹左手被铐在椅子上,三名警察对刘莹审讯一夜没有收获。第二天清晨,一恶警用脚踢刘莹的后腿,另一恶警用燃着的烟头烫刘莹的右手心。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公安县检察院刘××到公安县所有单位收集法轮功真相信封一百多个,以此为由,起诉刘莹,当刘莹要求检察员在法庭上宣读信件内容时,检验员哑口无言,法院宣布休庭。

随后检察院刘××自编材料上报,公安县法院枉判刘莹三年,于二零零二年三月,送到武汉女子监狱。在监狱里,刘莹因不配合管教的要求,受到管教的训斥、嘲讽。

刘莹因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被罚站三天,然后是不分白天黑夜的做奴工,时达二年零三个月。

四、非法追捕、强送洗脑班

二零零一年三月,公安县国安从刘莹单位索要刘莹的照片并将刘莹的照片传至公安县周遭县、市,以便多方合力追捕刘莹。二零零六年三月,公安县国安在湖北省国安的操纵下,又在网上通缉刘莹。

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四日,十多个恶警到刘莹住所企图绑架她未得逞。在她租住的房东家抄走电脑、打印机及耗材等物品。

九月一日上午十一点多钟,农四师国保支队宋克强、霍萍、荫姓警察三恶警强行在她丈夫单位绑架她,公安县国保大队于九月三日上午九点多钟将她劫持回当地,非法关押在公安县第一看守所。

“六一零”、国保大队不法人员找刘莹的家人敲诈一万元钱遭拒绝,又企图敲诈五千元也遭拒绝。见无钱可榨,国保大队恶警几次对她非法审讯,并将她移交法制科非法劳教一年,于十月九日将她非法劫持到武汉板桥女子劳教所,因查有严重高血压劳教所不收,国保恶警于十月十日将她带回后又无理超期关押在看守所,之后将她劫持到武汉板桥洗脑班迫害四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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