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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内四川德阳141人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据明慧网统计,从五月到七月九日止,已有逾六万人递交诉状,控告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罪行。从六月二十六日至七月二日一周内,四川德阳市一百四十一人控告江泽民。

七十二岁的退休女教师陈思芬说:“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八日早上被非法劫持至郫县红光镇派出所,期间派出所警察暴力拉伤我的手,强制照像,强行搜走大法资料,整天不让吃饭上厕所,当晚被送往郫县拘留所在没有任何手续下非法行政拘留了十天,十天后移交当地610办公室,在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被非法审讯半天。610人员用家人工作、孩子上学对我进行各种逼供、威胁我放弃信仰。整个非法限制我人身自由期间给我精神上带来极大伤害,家人也承受极大压力。”

四十四岁的周述萍女士是二零零一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当时她病入膏肓,已失去对生活的信心,通过修炼法轮功,得到了健康身体,家庭和睦,生意兴隆(她家是搞孵抱行业)。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三日她与儿子和母亲参加当地修炼心得交流时,被黄许派出所绑架关了七个多小时。她孩子那年才十一岁,受到严重惊吓;母亲被非法拘留十五天,精神受到严重摧残,二零一三年不幸离世。周述萍女士二零零八年奥运期间,被德阳市610廖述华和德阳市旌阳区黄许镇书记姜华等人绑架到洗脑班,被二十四小时监控,饭里被下毒,直到现在全口牙齿松动,眼睛有时模糊。

周述萍女士申请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法院提起起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将其绳之以法,告慰天下。

57岁的余小辉女士说:“正当我人生最艰难的时候,是法轮大法在世间的洪传,让我看见了一线生的希望。”“二零零二年的下半年,我的身体越来越糟,家里也出现了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烦事,这时,幸遇修大法的同修给我送来宝书《转法轮》。……学法炼功后,不长的时间,身体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整个人看上去精神饱满、脸色红润,体重也恢复到正常,真正尝到了无病一身轻的幸福(当时真的想一口气跑到自己曾经看病的医院去告诉那些和我一样被病痛折磨的姐妹们,跟她们分享我的快乐)。”

余小辉女士控告说,“记得在二零零三年三月的一天,原单位指派保卫科长杨万贵等人到我们以前居住的小区,通知每人必须到场,签不许炼法轮功的保证书,不签者后果自负,逼迫人人过关。从此家里不得安宁,朋友、同事之间一提及法轮功就好象谈虎色变的感觉,家人由于恐惧,对我炼功也诸多干扰,他们害怕我被迫害,害怕影响子女的前程……在恐怖的高压环境下,我不敢堂堂正正的修炼,不敢告诉别人我炼功的感受,内心觉得很苦闷,精神上造成很大的折磨。这都是江泽民一手造成的,使我们失去了学法炼功的宽松环境。”

原广汉市连山镇广三中女教师赵显常与姐姐及父母一同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赵显常女士在控告书中说:“十六年来,我们一家人深受其害,所遭受精神、经济损失巨大。曾被非法抄家无数次,父亲的中医诊所被当时广兴镇派出所无故砸毁,六十多岁的母亲被逼从二楼跳下,脚踝摔成粉碎性骨折,生命一度垂危。本人被治安拘留一次十五天,刑拘一年,劳教两次共五年,并被非法开除工作……”

“二零零零年,广兴镇派出所借口我父亲的中医诊所人多,七月一日那天一大早,广兴镇派出所以所长刘元高为首,带领着全派出所人员拿着棍棒来到我父亲的诊所,一通乱砸,把我父亲的中医诊所砸的稀烂,把中药全部倒到大街上,把八十多个中药抽屉全部扔到河里冲走,把椅子和玻璃柜打烂。有一人还把抽屉里用来找零的钱揣进了腰包。随后这一帮人扬长而去,继续破坏第二家法轮功学员开的店,那天一共破坏了四家店。刘元高还到卫生局打招呼,吊销了我父亲的中医执照。真就执行着江氏流氓集团对法轮功学员的政治上搞臭,经济上搞垮的邪恶政策。后来,父亲问刘元高为什么要这样做?刘元高说是江泽民要他们这么做的。”

广汉市六十一岁的张兴益先生控告说,在被控告人江泽民当任期间,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法轮功发起疯狂迫害,在“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被610送往广汉市和兴镇法制教育(实际就是洗脑班)残酷迫害六十天,我的家不断受到干扰,抄家数次已难记清,长时间受到监控,在厂里上班曾被开除,还扣我们家青苗费(就是修厂占田补的经济损失)三年(一年一千多元)。”

广汉市六十六岁的周维蓉老太太说:“在这场血雨腥风的浩劫中,我遭受过多次的绑架和关押,身心受到很大的伤害,经济上受到很大的损失。这一切都是罪魁祸首江泽民造成的。”“我于一九九九年正月三十日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脾气暴躁,半身不遂,牛皮癣、胃痛、骨头痛、眼睛花、周身上下都是病,身体很是不好。修炼后按真善忍要求自己,暴躁的脾气改掉了,从此身体所有的病都不翼而飞,无病一身轻。再没吃过一粒药。我感到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但是没想到,刚得法不久,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播放污蔑通告开始,江泽民对给予亿万人身心健康的法轮功发起疯狂迫害,对我个人和家庭造成巨大的伤害。”

卢盛韬在控告书中说:“我于一九九七年三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三个月,长期困扰我的胃病,鼻窦炎就不治而愈,修炼后,自己无论在单位,还是在社会上都不贪,不占,事事与人为善,曾多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和社会上贫困人员,处处要求自己做好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我当时是学校副校长,迫于压力当时违心地写了检讨书,其后当地派出所并未放松对我的迫害,曾先后五次到我家非法搜查,抄家。”“几个月后被免职,二零零二年四月,二零零三年,二零零四年,二零一一年又多次让我表这个态,签那个字,长期生活在恐惧之中,身心受到巨大伤害,身体出现严重病态。”

什邡市肖开琼女士控告说,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禁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五日我被什邡市公安局、国安、洛水镇政府综治办、洛水镇派出所的十几个国安警察和政府官员绑架到什邡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天,给我的精神和身体造成了剧烈的痛苦。对我刑讯逼供的人有:国保大队队长李勇、吴光华、邓万得、综治办华堂勇、派出所赖宏、丘涛、杨家勇、张勇等人。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三号,马祖工业园区派出所所长及警察六个人,绑架我到什邡拘留所关押迫害十天。

现年四十四岁的罗朦女士在控告书中说,“二零零零年约十月份,我第一次被劳教时,关押在四川省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警察经常用电警棍击打我的头部致疯,经常挨打、挨骂,每天每时都在极度的恐惧中度过,强迫灌食,回家连熟人都不认识了。”“二零零二年约八月份,我再次被劳教两年半,关押在四川省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他们将我的双手绑在颈部,双脚也被绑着,关在小号的水泥地上。当夜下起了雪,冷得我全身发抖。”

德阳市六十五岁的李昌凤老太太说,“江泽民发起疯狂迫害后,给我生活和家人造成了很大的干扰,不许看书,不许炼功不许和炼功人接触,不许出门,派人监控,教唆家人看管我剥夺我的人身自由。二零零一年我上北京上访,我被抓捕后,怕给本地政府带来株连,(因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株连政策),我从二楼跳下想走脱,可跳下后被严重摔伤,全身骨头全被摔碎,当时在北京华西医院做的检查,当时医生已说没有希望医治,后由本地县县长和本镇派出所长将我用飞机接回。后回到家中,我就天天听师父的讲法录音,时时求师父管我,我一定要站起来,免得给家人带来负担,后来经过不断的盘腿打坐炼功,半年后我站起来了,左邻右舍无不惊奇,都纷纷来看望……”

“在这场残酷的迫害中,给我和家人带来严重的精神伤害和生命威胁,还把我儿子绑架到派出所,乡政府恐吓,勒索钱财,最后把我儿子迫害致死,迫害致我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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