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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除怕心起诉江魔 走最正的路
文/山东招远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我是一个胆小怕事的人。自五月一日法院实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政策后,同修们开始陆续起诉江泽民。我知道这么做是对的,对老伴说:“咱们也要起诉这个大魔头。”老伴一开始赞同,并说:“这回终于让咱们说话了。”

可是当不修炼的儿女知道后,家里象是炸了锅。儿子说:“家里的日子过得好好的,你这是要给家里找麻烦啊!我在政府的工作还要不要?!”女儿说:“我哥到处要操心,你能不能让我哥省心一点?”儿媳连哄带央求:“妈,法轮功好,你自己在家偷着炼,别再出去了,也不让别人来咱家。”老伴这时也改变了立场,说:“你这是好好的日子不想过啦?以后不许出门!”我的怕心也出来了,几天没敢去学法小组。

过了一个星期,我来到学法小组,同修们都在写起诉控告书,有的都已经寄走了。我觉得很对不起师父:大法的美好我受益,但需要我站出来说话的时候我却不敢。内心争斗很厉害,并伤心地掉泪。

同修们鼓励我,一起学习师父的《加拿大法会讲法》。师父说:“就象我举的例子,我讲我们有的人把自己的前程,什么工作呀,事业呀,在关键的时刻都能放的下,那么这个人是不是过了这一关?人活着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人能够在常人中有前途,有一个自己满意的事业,以至于自己的理想,想达到一个什么成度。如果这些都摆在他面前,真的将要威胁到这些事情的时候,他能不能走出来,真能走出来那不就是走过了生死这一关吗?人活着不就是为了这个吗?他连这个都放的下的时候,他不就是能够放下生死吗?”[1]

同修对我说:“起诉吧,把你的亲身经历写下来,证实大法的美好。每一份控告书都是一份正的力量啊!只有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及世人才有这难得的机遇啊!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啊!”

在师父的加持、同修的鼓励下,我终于决定写控告书。但是,身份证被老伴放起来了。我对同修说:“身份证就不用了吧。”就在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清晰的梦:我与同修跑在一条又高又宽的大道正中间,两边也有道,但都比我们跑的这条道矮一块。我与同修手牵着手向前跑。这时对面来了一个男的,对我说;“你身上有错,你身上有错!”我撒开手,两手摊开向前问:“我有什么错?我有什么错?错、错、错?”接着我就醒了。到学法小组一说,同修说:“起诉江泽民就是走在正道上,中间大道上。但是你的控告书没有身份证的复印件就是有错啊,交的是一份不完美的答卷。”噢!幸亏我的控告书还没寄走,来得及补上。当带着身份证复印件的控告书寄走的那天起,我就没有了怕,心里充满了对师父的感恩,心情无比轻松、幸福。

平时中午我很少睡午觉,但在控告书寄走后的一天中午,我打了个盹:自己站在很高的地方,看到许多人在下面的大机井里,在挣扎、想得救。我想到了自己的儿女及亲人,他们也是江泽民发动这场迫害的受害者,被恐吓及不明真相的蒙在鼓里。因此,起诉江泽民也是让亲人、世人明白真相,让他们知道“法轮大法”的美好,去除头脑中的毒素,救他们于水火,那是大善大义之举啊!

同修们,已明真相的世人们,赶快拿起笔,加入到诉江大潮吧!这是大法师父赐给大法徒广度众生助师世间行的至高无上的荣耀啊!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加拿大法会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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