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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害一度命危 原青州国税局公务员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原山东省潍坊青州市国税局公务员南振欣女士,五十三岁,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剥夺了她一家作为一个公民应有的生存权。

江泽民出于妒忌,滥用手中的权力,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发起了对法轮功学员的疯狂迫害,在其“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众多法轮功学员被抓、被打、被拘留、被劳教、被判刑、甚至被折磨致死。十六年来,控告人曾被绑架、非法抄家近十次(抄走物品现金一宗)、拘留四次、判刑一次(本人被判三年,丈夫袁和训被判八年)、劳教一次(拒收)。非法三次以上送洗脑班,其中一次遭受严酷的非人折磨,几近失去生命。被非法开除公职(我俩都是机关公务员,双双被开除公职),不发一分钱,没有一分地,剥夺了作为一个公民应有的生存权。

根据国际人权法、宪法和刑法规定,江泽民已犯下了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危害人类罪以及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抢劫罪、绑架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搜查罪、诽谤罪、侮辱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滥用职权罪等。

因此控告人依法向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提出控告,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

以下是南振欣女士本人的陈述:

一九九七年,我幸运的走入大法修炼。开始学了一个月,全身的病症(如失眠、鼻炎、口干等)竟一扫而光。通过阅读大法书籍,明白了大法是教人做好人的,开始用真善忍规范自己,放下争名争利的思想,逐渐摈弃在俗世红尘中被污染的部分,用大法法理约束自己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向先他后我,无私无我的境界靠拢。工作中做到清正廉洁,秉公办事,勤勤恳恳,在局机关连年被评优秀公务员或先进工作者。遇事为他人着想,和家人、同事、邻居和睦相处。

孩子修炼前,经常感冒,感冒就发烧,每次都得打针和住院,我们还得经常请假,修炼后身体不再感冒发烧了,再也没吃一片药,我们也不用常和医院打交道了,不但节省了医疗费,还节省了我们的时间,使我们更有时间和精力投入工作了。我们全家都修炼,真切体会到无病一身轻的美好,幸福的沐浴在大法中。

然而,江泽民掀起的这场对善良人的无端镇压,使我家和无数法轮功学员家庭一样陷入被迫害的巨难中。

一、进京上访被绑架、拘留

江泽民利用报纸电视诽谤大法。澄清事实,是每个大法弟子义不容辞的责任。二零零零年九月,丈夫去同修家被云河派出所和国保大队绑架、非法抄家和拘留,我和孩子踏上去北京证实法的征程,在天安门被警察抓捕,被单位接回,后被公安局拘留半月。

二零零一年年初,我们当地约十名法轮功学员在火柴厂宿舍交流时,被610、国保大队还有车站派出所等人破门而入被绑架到车站派出所,又转东关派出所,后被送洗脑班。身上带的一千五百元钱在车站派出所被搜走,未开任何收据。当时有的学员遭受电击迫害,有的被非法劳教。

二、流离失所,被绑架判刑三年,丈夫被判刑八年

二零零一年春天,为避开邪恶骚扰和抓捕,我一家三口被迫流离他乡。历经几个月的漂泊后在潍坊住下来。

二零零二年十月,潍坊公安局集中警力抓捕法轮功学员,我们全家及数名同修被绑架,我们被非法关押于潍城西关派出所。十二岁的女儿也在其中,她戴着手铐,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一夜没合眼。后来一位有善心的警察给孩子垫了个棉垫子。青州公安拉我们回青州的路上,恶警李某当着孩子的面,折磨孩子的爸爸,恶警李某把手铐卡进孩子爸的肉里,疼痛难忍,我和孩子劝他别这样干,他非但不听,还朝我和孩子发凶。

那天晚上我们一家三口分别被关押在三处,我们大人被关入青州看守所,年幼的孩子落在警察手里,被关入当地以邪恶闻名的洗脑班,后来听说刘荣友等人采用散布歪理邪说、剥夺睡眠、恐吓、瞪眼、卷纸喇叭在耳朵上歇斯底里的吼叫等方式逼迫她放弃修炼。被洗脑一个月,勒索一千多元才罢休。(这段经历我不愿回忆,心如刀割,流着泪诉述)。

我和丈夫在看守所最放心不下的也是年幼的孩子。她从洗脑班出来后,在亲戚家轮流居住,寄人篱下。年幼的她,眼见父亲被折磨的一幕幕,父母被关在大牢里到底被怎么?她挂念着父母,天天盼爸妈归来,一天,传来爸爸被判八年,妈妈被判三年的消息,她幼小的心灵再一次受到重创。清晨,舅妈看她怎么还没起床上学,掀开被子一看,枕头枕巾全被泪水湿透,舅妈和她又抱头痛哭。舅妈说:孩子你就哭吧,哭出来也许好受些……

三、在洗脑班遭迫害几近失去生命,孩子上学无人照管

二零一四年,我被610关入洗脑班,洗脑班头目刘荣友采取熬夜,打头、拿邪的方式残酷折磨,每天二十四小时不让睡觉,连续十几天后,看精神恍惚,无反抗能力时,纠集一伙人用拳掌砍头,在身上乱掐乱摸,特别是敏感部位,反复掐、捏,肿胀后,用指甲犁,折磨的生不如死。

多少个深夜里,刘纠集几个人对我下毒手,一次次被折磨的昏死过去。折磨一个多月后已经不成人样,脸肿的找不着鼻子,面目皆非。怎么回的家我也不知道,听说被人架着、拖着回的家,亲戚守候了一天才醒过来,他们请来了医生,医生看到愤恨的说“简直是草菅人命!”

第二天亲人用车拉着到了本市妇幼保健医院,医生看到我脱下衣服露出下腹部严重肿胀溃烂的地方,吓得惊叫一声跑开了,和另一个医生过来说我们这里治不了,你们还是去大医院吧。来到人民医院,医生检查后说交一万元押金住院。

丈夫被长期监禁,我失去了工作,没有钱,我说服亲人不住院。他们又把我拉到一个有名的中医那里用特制的膏药和多种方式齐下治疗。当时医生看到伤势,十分严重和危急,说:世上怎么还有这么狠的人。

这就是江氏集团所谓的“春风化雨”般的转化法轮功学员。至今我身上还留有两处伤疤。在我前后有两位同修被用这种方式折磨致死。

四、北京奥运前被绑架、劳教

二零零八年七月北京奥运会前夕,周永康亲自来潍坊下密令,青州公安国保在潍坊统一部署下,集中抓捕法轮功学员。我在走出家门的路上被青州国保一伙便衣绑架,抢走我身上的钥匙,开门抄家,电脑、打印机、手机等物品被抢走。

丈夫也被同一天绑架,我俩被关押于青州看守所。女儿放学回家,看到家中一片狼藉,知道父母又遭绑架,趴在床上嚎啕大哭,邻居看到孩子又要过无依无靠的日子,流下同情的泪。

我在看守所因拒背监规被一女警戴上脚镣近二十天,一个月被送劳教所,因血压高拒收。家中抽屉一千多元现金被抢走,几个月后我们才要回。

五、持续不断的迫害

二零一二年四月,本市两个真相资料点被青州国保和城里派出所跟踪破坏,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及现金,被邪恶抢劫一空,四名同修被抓,我也在其中。我在送看守所时因血压高被拒收,进一步迫害的阴谋未得逞。丈夫在一企业干活,不明不白被绑架劳教一年。邪党恶徒抢走钥匙把家中电脑、手机等个人物品掠走,现金八百元被窃走无下落。

二零一三年九月,城里派出所和青州国保联合密谋绑架我到青州公安局,送潍坊看守所拒收。

二零一四年小年中午,国保大队又到家门骚扰,我们不开门,他们就吼叫和强行开锁。我婆母正在我家养病,被惊吓的病情加重,五天后离世。

十六年来遭受的迫害,一时写不完,这里不一一诉说了。自迫害以来,我们失去了正常的生活环境:一次次被绑架,一次次被抄家,一次次被骚扰;亲人为我们担惊受怕,身心也受到很大伤害。我父母在我流离失所和被关押期间,因思念女儿,就到处找,附近田间小道和村落,常有他们二位老人搀扶的身影,人们问:你们干什么去呀,二老说:找女儿…。还听人说母亲常常坐在家门口的石头上,翘望着村头小路,期盼女儿的到来,一次次的期望,一次次的失望,眼泪伴随着老人度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

信仰自由是全世界公认的普世权利,也是中国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江泽民利用手中权力,公然编造谎言,诽谤法轮功和法轮功师父,迫害善良的法轮功修炼群体,其行为触犯了国际法、宪法、刑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了多种严重犯罪。

从我及家人的被迫害中看出犯罪嫌疑人江泽民违反国际人权法,犯下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危害人类罪;违反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权、第三十五条侵犯公民言论自由权、第三十七条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违反第三十八条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违反第三十九条,公民住宅不受侵犯,非法侵入公民住宅、非法搜查公民住宅。

江泽民还触犯《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
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
第二百四十八条:虐待被监管人罪
第二百五十一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

江泽民一手挑起、煽动、策划、组织和实施的这场对法轮功修炼群体的灭绝性迫害,不仅是对信仰“真善忍”这群善良人的迫害,也是对其家人和亲朋的巨大的精神伤害。这场迫害中被指使参与这场迫害的政府及公检法等人员也是受害者,自觉不自觉的给自己造下了罪业。因此,结束这场迫害就是结束对全中国人的迫害,让正义回归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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