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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凌海市504人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据明慧网统计,自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到八月十二日,辽宁省凌海市共504人控告江泽民(438个案例,即438份控告状),他们通过邮局EMS快递、邮政挂号信、网上投递等方式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送交控告迫害法轮功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

从5月底到8月13日,明慧网已收到总数146783名(122417案例)法轮功学员及家人递交给中国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公安部等相关部门的诉讼状副本。8月7日至8月13日一周内,超过12397人(10820案例)递交诉状控告江泽民。

这些法轮功学员来自社会各个阶层,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因为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却被绑架、抄家、劳教、非法判刑,在非法关押中,被电击、遭受各种酷刑等迫害。

六十岁的牛纪秋女士控告说:“二零一一年七月六日早六点多钟,凌海市公安分局来两名警察在我家门口蹲坑,早上起来我刚一开门,他们就直闯我家屋里,两个警察到屋一个恶狠狠拽住我给我戴上手铐,一个开始乱翻东西,……折腾一阵然后他们又给我拉到锦州拘留所迫害,到拘留所还是强迫照像按手印签名,不让吃饭喝水睡觉,还用干活折磨我,我当时头晕目眩恶心干不了活,他们又打又骂,说我装病,逼着我干活让我卷签,从一天能卷二盒涨到八盒,少卷一盒扣我五元钱,我被迫害得身体虚弱眼睛看人都看不清了,……又非法判刑我三年零七个月,在二零一二年一月十日他们又把我送进沈阳女子监狱迫害……有一次狱警郭旭用电棍电我后背,电得我像针扎一样难受,电完郭旭又叫来两个犯人让他俩个把我倒控两脚朝上,头朝下控几分钟才把我放下来,又打我耳光脸都打肿了,她又把穿的鞋脱下来打脑袋,边打边骂直到他打不动才住手,狱警叫牢头申丽和徐华回监舍拿脏布堵嘴拿绳子捆绑,杀人犯申丽用脚踢我胳膊,打耳光,把我眼眶打青了,我眼内出血、眼珠疼、流眼泪,……到现在身上电击印还在,浑身疼痛、眼睛看不清都是那时留下来的。”

75岁的退休教师董亚軍女士控告说:“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二日下午五点多钟,我和老伴外出回来,发现我家门口停着一辆面包车。原来是警察趁我家没人,私自破门闯入我家,到处乱翻。……有一个叫许彦明的,怀里抱着我家被抄的物品,从隔壁家的墙上翻下来。看见我后,一个警察说:老太太,从你家搜出来这些东西,你跟我们走吧!我不去。他们就强行把我绑架到凌海公安分局,……几个警察围着我打,你一拳,他踢一脚、搧耳光等……打得我喘不过气来。有一个警察还拿出一根绳子,把我双臂拧到背后捆起来,大约十多分钟才把我松开。……第二天下午,公安分局张凡和另一名警察把我叫到拘留所的办公室,他们俩一人拽着我的一只胳膊。这时闫海泉拿着一块一米多长、十多公分宽的木板猛打我的臀部,啪啪的打个不停。一边打一边还吼叫:‘你到底说不说!’我说不知道,他就继续打。他打累了,就休息一会,过一会之后又继续打我。……打着打着,我就觉得身子一软,瘫倒下去了。……我被非法拘留了十五天。凌海市公安分局×××向我家人勒索了三千元钱,才放我回家。”

凌海市金城镇任桂霞女士遭受八次绑架关押迫害,她控告说:“第八次是在2008年2月25日,由当时辽宁锦州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直接指挥统一行动,对辽西地区法轮大法弟子进行疯狂的统一时间非法大抓捕。当天早上六点多钟,凌海公安局国保大队长、金城公安分局局长王景山带领一群警察,非法把控告人家防盗门用电动工具割开,一群警察如狼似虎强行闯入室内,把手无寸铁的控告人夫妻二人按倒在地,戴上手铐,另一部份警察开始非法抄家,当时把家里的两万多元现金抄走……当天半夜把控告人送到凌海看守所非法关押2个月,又在锦州看守所非法关押2个月后,于2008年5月12日被非法判刑3年,关押到沈阳女子监狱。控告人丈夫被非法关押到凌海看守所半个月后,非法劳教2年,关押至锦州劳教所。控告人在女子监狱被迫害致心脏病、高血压等病症复发,被送到沈阳女子监狱医院抢救几次,随时都有失去生命的危险,……2009年12月7日保外就医。”

李锦秋老人一家多人遭受残忍迫害,她在控告书中陈述说:“2009年9月13日下午四点多钟,我正在厨房做饭,(当时我住锦州和我妹妹一起照顾80多岁多病的老母亲),锦州市国保支队陆浩等及凌海国保大队六七个人着便装以‘房产局丈量房子’为名骗开了房门,进屋后非法搜查、抄家,抄走大法书籍、师父法像、两个笔记本电脑、两个打印机(彩喷、激光各一台)等私人物品,并绑架了我和刚下班的我丈夫张德国。当天上午我儿子张雷在他工作单位(锦州新华龙铜业有限公司)被锦州市国保支队绑架;下午我儿媳的母亲何玉香在凌海家中被绑架并抄家;我儿媳赵晓春在凌海自己家中被绑架并抄家。……张雷被押送凌海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后被枉判五年送大连监狱(现已期满回家)。我与张德国、赵晓春、何玉香非法拘留15天后被劫持到马三家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11月27日,我在四楼东港受到‘劈胯’等酷刑折磨。当时参与迫害的有大队长张君、张卓慧(教导员)、方叶红、邹小光、张秀荣等多名干警。几个干警先是把我的一只脚绑在暖气管子上抻另一只腿,然后又把我两条腿‘一’字形劈开,往两边抻……我都要窒息了,胯部一阵撕裂般的剧痛,几乎昏迷。……我受刑后两腿变形,无力,不能走路,晚上由四防架着回寝室。脱下衣服、裤子一看,胸部、臀部和两条腿青一块紫一块,剧烈的疼痛我不能翻身一宿没睡,呻吟了一宿,整个寝室谁都没睡好。清早四点钟我又被架过去继续受刑。……十个月后我被折磨的形同骷髅、骨瘦如柴,不能走路……”

凌海市大凌河镇53岁的李杰控告说:“2002年,大凌河公安分局的傅良带人光头化日之下跳入我家绑架我,我的家人看见后很气愤,说了几句公道话,警察就把我父亲、大哥、我的媳妇都抓上警车,到分局对我和我哥哥拳打脚踢,并抡起沙威棒狠打。我被从拘留所又转送到看守所,最后判三年劳教送到锦州王屯劳教所。那里的大队长叫白金龙,李松涛升为教导员,还有警察张春风、张嘉斌等人,在锦州劳教所里遭受到和团河劳教所同样的非人道的迫害。”

凌海市建业乡69岁的张玉安说:“2002年7月20日,我和86岁的母亲在家,当地派出所张光和张老七一大清早闯入家中,将我绑架到派出所,警察杨宝才带人抄了我的家,……第二天看守所姓王的副所长把我提到外边,让人把我按住,用尼龙棒往我的大腿等处猛打,被打的遍体紫黑色。(到教养院以后6个月痕迹才消失)。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14天,把我非法送到锦州教养院非法判我3年劳教。教养票上的理由是:4张法轮图、2本法轮功书。2002年9月,开始了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强行的洗脑转化。警察2个人为一班,4小时一班,三班倒,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所谓的三书(决裂书、悔过书、揭批书),不写不让吃饭、不让睡觉、不让喝水、不让上厕所,用电棍电、殴打、直到写为止。我被姓闫的警察用带刺的苍蝇拍子打的满脸都是小眼,半年后才长平。因我写三书作废的声明,被姓柴的警察用桌子把我挤到墙角,用木方猛击我头顶,把我的头顶打得凸起有2分高的棱子,到现在还没有完全平复。……因为我几次被抓、被抄家,我90岁的母亲受到极大的精神刺激和恐吓,精神恍惚,后过世。我所遭受的这些迫害都是被控告者江泽民一手造成的。”

61岁的李玉霞女士控告说:“二零零四年六月端午节前的一天,我一个人在家,盘锦市兴隆台区610来了四个人,我不给他们开门,他们就猛烈的敲门、砸门。他们又找来专业开锁的人,从上午十点到中午十二点也没把门打开。这几个人气急败坏,调来车载升降机爬到四楼,破窗而入,强行把我抬到警车上,直接把我拉到辽宁省抚顺洗脑班,当时围观的群众有几十人。在洗脑班里,一群不法之徒逼迫我放弃修炼法轮功,谩骂大法师父,迫害的我每顿只能吃一点点饭;还有专人看着我,整宿不让我睡觉,在洗脑班我被非法关押了一个月。从洗脑班回家后,我的身体大不如前,而且越来越不好,出现失眠、精神分裂症的症状近十年,折磨的我生不如死……”

75岁的马景春老太太控告说:“我是一九九四年底修炼法轮功的,炼功前,我有严重的气管炎、精神衰弱、肩周炎、风湿痛等,整天不是这疼,就是那难受,……修炼后不长时间,一身的病不翼而飞全好了,二十多年再没吃过一片药,打过一针。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出于小人妒嫉开始残酷迫害法轮功,我深受其害。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一日,派出所警察突然闯入我家,抢走我大法宝书和炼功带,把我绑架到派出所,并罚款二千元。这给我和家人在精神上造成损伤,是无法弥补的。自那以后,我老伴和女儿,天天象看贼似的看着我,不许我接触别人,不让我炼功,使我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这十几年不知是咋熬过来的,整天都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没有了人身自由。我老伴和儿女们都为我担惊受怕。这一切都是江泽民一手造成的。”

62岁的程培新控告说:“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上午,我回山东老家途经锦州火车站。在火车站进站检查时,发现我包里有法轮功书籍和真相资料,就把我带到锦州铁路车站派出所,强行抢走我手机一部、电子书一部。当天晚上七点,铁路公安局国保和车站派出所四名警察闯入我家,抢走电脑一台,总共价值一万多元。没有留下任何查抄、扣押的字据,并把我绑架非法拘留十天。”

“鉴于被控告人江泽民的犯罪行为和事实,鉴于其迫害法轮功、迫害广大善良炼功民众,给国家、民族带来的深重灾难,致经济、司法、文化、道德等出现停滞甚至倒退,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提起公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济和精神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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