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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江”稿件把关问题探讨
文/海外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二日】最近,有位大陆老年同修来到海外探亲,她在国内邮寄给最高检的控告信被半路截回,想从国外继续邮寄,让我帮忙修改。在修改过程中,我发现一些问题,在此,想借助这位老同修的控告信,与大家共同分析、探讨,尽量避免出现问题,也请国内年轻同修、文化程度高的或是有相关能力的同修,多帮助老年同修、文化程度不太高的同修,把“诉江”做好。

我个人理解“诉江”是天象变化,也是师父给众生了解真相、得救的机会。因此“诉江”的控告信要堂堂正正、理智,不能让众生产生误解,有些内容只适合我们大法弟子法理上切磋,不适合拿出来做讲真相内容,否则常人理解不了,对他们了解真相就会起到负面作用。

比如同修的控告信中有一段:“这样过了两年半左右,我丈夫就成了植物人,我求师父:我丈夫如果天定时间没到,我奉陪到底,好好护理,如果是到了,求师父您安排吧。就这样我丈夫十天后就走了。”这部份内容与控告无关,这是我们修炼人需要在法理上切磋的内容,常人根本理解不了,这些年邪恶迫害我们时,就有在这方面的攻击、污蔑。

另外,控告信的着力点是证实大法、揭露迫害,控告恶首。与此无关的内容最好不要出现。比如:“因为我身体轻松,走路快,手脚快,没等他们看见我就做完了。他们估计是我做的,就到家查问。他们走后,我就做,他们来,我就和他们讲修炼的事。他们盘问我那些纸片谁写的,我说会写字的人很多,愿意写就写呗。派出所政法委、社区都认为是我宣传的,但我还是印黄纸红字的标语条挂在树上。又用两毛钱的人民币写上洪传大法之类的条幅,晚上在巡逻警车的眼皮底下去挨家挨户发,被发现了但是没有追上我们。从这以后就更严了,社区派人整天盯着。有一天我儿媳妇说警察叫她看着我,但是我假装没听见,继续做我的真相。”我们做了哪些讲真相的事情,没有必要去说,揭露迫害力度没有体现出来,没有把握住重点,就写自己在大法中修炼身心受益,因为坚修大法、讲真相被骚扰、被迫害就可以了。

有些内容表达的不清楚,重点不清晰,没有明确的导向性。一定要明确指出:因为我们坚修大法受到各类迫害(包括被歧视、被监控等等)从而导致亲朋好友、同事因受谎言蒙蔽或怕被牵连才不理解我们,甚至远离我们。常人由于受邪党文化浸泡,分析、判断问题都是站在邪党文化角度上的,如果没有明确的指引给他们这个因果关系,那么世人会用败坏后的观念衡量,会认为我们自身有问题。

比如:“我自愿退党,到八月份校党支部刘立柱主任要党费,我不交党费的理由是:党章里面规定,半年不交党费,就算自动退党,我不交党费就是我退党了,被公开通报全总校党员老师,说我叛党开除党籍,但没通知我个人,召开全校教师开教师会,把教师资格证发下来重新改一遍,我的教师资格证让方主任只给高洪林主任抄的过程中问我是党员吗?我说早退了,不是了。全体教师用奇异的眼光看着我。从那以后领导、老师、亲朋好友都远离我,不理解我。引起了公检法方面的人员注意、登记、造册社区街道办事处监控,专人看管,每到敏感日,敲门借口找东西,问什么事的监控,看我不转化,总校说我精神病在群众中有不好的影响。从那以后,学校派林老师整天看着我,在房外走动,有时到屋里问话,不让看书,不让外出。紧接着西城社区来人盘查,不让和外人接触,到市场买菜都问个究竟”。这部份内容可以写,但是要删繁就简,突出重点,一定要明确点出来导致周围环境逆转、攻击我们是精神病、亲朋好友远离我们,是迫害中的谎言、人们的惧怕,才出现的局面,没有这场迫害是不会有这种情况出现的。要突出非法迫害导致世人对我们的不理解,我们是堂堂正正的正常人,这样的迫害对我们造成了伤害。我修改了其中一部份:“因我不接受非法洗脑转化,总校对我進行人身攻击,污蔑我是精神病,给我造成极恶劣的影响,使我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有些事情,没有出现被迫害的后果,我们只需写出发生过什么样的骚扰,不写不必要的话。比如:“二零零八年奥运开始了,家门口有社区的车整宿的在那里停着,但是没发生什么事情”。前面的话就够了,已经表明迫害中被非法骚扰了,最后一句完全没有必要说。

有些内容给众生讲真相揭露迫害中可以用,但是不一定适合在控告信中出现,比如:“他们要接我到派出所,说要请我喝茶,我说我不去,有什么事你们就在这里说,你那里不是我们去的地方,你们喂人吃迷魂药。后来他们请领导来了,但是理亏说不过我们,最后给我们放了”。这部份内容似乎还表明在邪恶迫害中,他们不在理上、说不过我们时,还能在理屈词穷的情况下,就不迫害我们了,这不是反证了恶警也讲道理吗?这在揭露迫害上没有起到正面作用。其实我们都知道,这是大法弟子在危难中正念足,师父在保护我们,而不是邪恶讲理,当然也不排除有些警察看清形势变化,但这不是主流,是极个别的情形。类似内容如果出现,我认为对常人了解这场非法迫害的严重程度没有正面作用。此外,“你们喂人吃迷魂药”,这句话不适合用在控告信中,这只是依据曾经在大法弟子身上发生的事情而做出推测,没有现实发生在自己身上不能作为依据,控告信是写给检察院、法院的,他们的职业特点会使他们接受起来很困难,我们有理有据,才能触动他们。

有些不符合我们修炼人状态的话,还有一些是修炼人才理解的内容,不适合写在控告信中,比如:“后来他们安装监听器在我的房间附近,监听我家来了什么人,我都做了什么。我就假装打电话给别人讲真相,做戏给他们听。有时候我卸掉手机电池,绕着平泉县坐公交车发正念,下车到家发现所有人都在找我,不知道我去哪里了”。这一段中我分析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假装、做戏”这类情形呢,我觉得需要探讨,是不是该有的状态,是不是符合“真”呢?我理解不应该出现在控告信中,常人也许就觉得我们不符合“真”,对我们产生误解。第二,很多大法弟子由于讲真相被迫害的很严重。因为电话被监控、定位而被迫害的案例太多了。这部份内容给人的感觉是大法弟子都能够在家里用电话讲真相,邪恶都不迫害。这只是这位老同修个人修炼状态,不是普遍情况,这种表述会影响常人了解非法迫害的范围、程度、严重性,相当于我们用以偏概全的方式,淡化了迫害的惨烈。第三,“发正念”修炼人才能明白,常人不懂也理解不了,不要让他们觉得我们神神叨叨的,理智才能救人。

非常感谢这位同修的信任,借同修这封控告信,谈一些我个人针对“诉江”可能会出现问题看法,“诉江”的同修中各个年龄段、各个阶层都有,也会有各种各样理解、表达方式。无论如何,我个人认为把握住两点就不会出现大的问题:证实大法美好(讲真相)、揭露邪恶迫害。与此无关的内容,尽量不出现,不足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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