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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灌食几近窒息 长沙陈惠敏控告元凶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省报道)湖南省长沙市陈惠敏女士,1947年出生,曾患多种疾病,包括乳腺癌,每天都在痛苦中度日;1996年修炼法轮功后,获得了健康。更神奇的是,手术全切的右侧乳房逐渐长了出来。

一九九九年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迫害的十六年里,陈女士她原本幸福的家庭,长期被迫害、骚扰,全家在精神上也遭受了巨大的摧残,她本人曾一度在劳教所被野蛮灌食迫害出现生命危险。现在,陈惠敏对发动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提出控告。

以下是陈惠敏女士在控告书中陈述的事实:

修炼大法癌症痊愈

1993年前,我一直是省直单位的先进个人、模范干部。多年来拼命工作,积劳成疾,40多岁就患了偏头疼、心脏跳动过缓、心房颤、血压过低、血小板减少、贫血、肝胃肿胀、眼角膜炎、青光眼、静脉曲张、附件炎、肾衰竭、类风湿等多种疾病。经多方医院治疗无效,于1993年提前十年病退。

1994年4月,我又患了乳腺癌,为保命,整个右侧身体皮肤和骨头之间的胸大肌及周围组织连带着多余的皮,全部被切掉。术后薄薄的皮肤和刮光的肋骨无法愈合,每天要抽积水、注射化疗药物,痛苦的滋味无以言表。

1996年8月我炼了法轮功,炼功之日起,我丢掉了所有的药及治病用的仪器及药罐子。每天坚持学法炼功,多种疾病在不知不觉中消失,真正体会到了无病一身轻的愉悦感觉。多种功能不断往外出,更稀奇的是,二十一年前手术全切的右侧乳房,现在已经逐渐的长了出来。

进京为大法说句公道话 遭中共迫害

1999年7月20日凌晨,江泽民突然在全国各地同时抓了数万名法轮功学员。听到消息后,于当天下午孑身乘飞机到了北京。我要告诉政府一句真话“法轮大法好”。下飞机半个小时,就被四个警察夺了包。看到一个小本的《转法轮》举起来说:这就是证据。

我被关到天安门对面的派出所,晚上八点,我又被押到了万寿山体育馆,那里已有两三千法轮功学员,有老人和小孩。不给吃喝。北京气温达到48度,热的透不过气来。凌晨三点,来了大批的军人,强行将我们一个个抬上公交车,没告诉去什么地方,全市数百辆载满法轮功学员的车出了北京城。

21日中午,我乘的车到了石家庄市。在政府门前,警察喊下车时,我乘机走脱。

1999年10月27日,《人民日报》根据江泽民的一句话发表了社论,将法轮功污蔑为×教。当天晚上我和许多法轮功学员都去了北京。10月28日下午到国家信访局。往门口一站,几个便衣公安不由分说就把我们推上了警车,关押到了北京西城区看守所。

因为不背监规,看守所警察指使牢头对我打骂不止。当时我咳的厉害,发着高烧,遭牢头用刑“坐飞机”迫害:强行让我面壁而站,把我的头使劲从前面往下压至脚部,两手臂向后向上伸直,我顿时憋的满脸通红,两分钟不到,我倒栽在地上。两名在押人员(是哑巴)对牢头下跪,求她不要这样对我,同样被牢头施“坐飞机”酷刑。我制止了牢头的恶行。

被非法拘留、劳教 遭竹筒削尖野蛮灌食迫害

十二天后,我们被押回了长沙,下车时车厢两边站满了武装到牙齿的警察。我被非法关押到了长沙县看守所刑事拘留一个月。此后,我和家人再无宁日。回家二十天不到,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派出所户籍和杨姓警察又将我绑架到了省拘留所拘留半个月。

2000年4月1日,我们五十六名法轮功学员正在开学习心得交流会,突然遭到长沙市国保百余警察绑架,我被绑架到了长沙市第一看守所。长沙市国保非法审讯时,我说:交流会的地方是我联系的,由我一人来承担,要求把其他五十五位法轮功学员全部释放。在看守所,因为我炼功,看守所吴所长将我铐上了手铐及最重的脚镣。我绝食抗议六天后,下了脚镣,双手还一直被铐着。5月12日在未通知我和家人的情况下,公安警察不顾我是做了大手术,而且早已丧失了劳动能力、年事已高的癌症患者,强加“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批劳教三年,强行将我劫持到株洲白马垅劳教所。

在劳教所因不放弃修炼,每天都遭受警察及刑犯的辱骂,我被分到了三大队。被强制奴工,做彩灯,每天要干十五个小时以上,完不成定额就加教。法轮功学员每天除要干十几小时的奴工外,还要被包夹打骂,监控,强行写不再修炼的“四书”(即悔过书、批判书、保证书、决心书)。

由于不配合,2000年7月3日晚六点我被关了禁闭(小号)。禁闭室在高山上的墓地里,山的另一面是株洲市火葬场。四个平方米的石头房,里面有一个两尺宽的水泥床,床上很厚一层灰。一面墙上有巴掌大的小窗子,上面挂满了蜘蛛网,墙上爬满了蜈蚣,虫子。小号里阴森、潮湿。里面安了监控器。我用唯一的两张卫生纸擦了擦水泥床。大小蚊子象要把我吃掉,隔着衣服身上都被咬的到处都是疙瘩。我在床上打坐。一睁开眼看到一条大蟒蛇,在地上昂着头吐着芯子。我喊师父救我,看着蛇很快钻到床下去了。第二天看到床下有一个洞。在此期间,因为绝食,被特警用很粗的竹筒暴力灌食,多次几近窒息。

他们将我从禁闭室连拖带拽拽出来,在地上铺一张草席子,把我强行按倒在地,一人坐在我肚子上,几人同时按住头、手、脚,把我的鼻子捏住,我不得不把嘴张开呼吸,他们就将一根四、五寸长的竹筒削尖的一头插入我口腔,然后将稀饭从竹筒倒入。竹筒插的越深,倒入的稀饭就把喉管堵死,根本无法呼吸,我憋得难受至极,全身一动都动不了,他们见我脸变乌,才赶紧停手。这种灌食非常危险,随时都可能致人窒息死亡。

参与灌食的有:劳教所副所长赵桂保、管理科副科长朱志光、当时特警队队长彭正品(后来任教育科科长)、特警潘向东、张燕平。

2000年的8月6日,劳教所成立了迫害法轮功的七大队,我第一个被关了进去。因我拒绝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劳教所干警对我施尽了招。将我从七大队调到五大队,将原在五大队的法轮功学员全部调走,让所有的刑犯都来监控我,不准说话不准炼功。五大队是劳教所的“先进队”、完成劳动任务最好的队,也就是劳动强度最大的队。我的身体出现了严重的病态反应,双脚肿得不能穿鞋,她们视而不见,每天强迫我必须要劳动十八个钟头以上。

2001年3月,由中共“610”组织的“全国巡回演讲团”成员、马三家劳教所的犹大,来到白马垅劳教所,迷惑、欺骗法轮功学员“转化”(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放弃修炼),我被强制单独去听犹大的谤师谤法雌黄。在那段时间,当时的湖南省政法委书记周本顺带着湖大、湘大等单位教授、博士医生、心理学家,两次(每次十多人)到劳教所给我施压。劳教所的干警们每天软硬兼施、轮流不停的来对我攻心,一个月就达200人次之多。给我精神上造成很大伤害。

2001年4月底,我下身流血不止,被送进了省肿瘤医院,他们强迫我家人交住院押金。劳教所两名干警让我写不修炼的保证,说写了就可以保外放我回家。遭到我拒绝后,住院八天时,不顾我还在危重病中,由六名干警又将我押回劳教所。

2001年5月,我被关押到劳教所医务室九号房,由劳教所所长黄用良负责做强行“转化”工作,搞车轮战术。因未达到他们的目的,我被非法加教三个月。

2002年,我被关押到了迫害法轮功的七三队,每天强迫我坐四寸宽四寸高的小板凳,逼写“四书”,强行听污蔑师尊、抹黑法轮功的邪说。

2002年8月的一天,早餐时第一次送来了少见的绿豆粥,早饭后,本队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严重中毒,我的腹腔剧烈翻滚的疼痛,上吐下泻,头晕的不能站立,持续二个月症状才消失。后来听说七二队在同一天也有十六位法轮功学员出现了同样的症状,可是,同在一个队的包夹们却没有中毒反应。一段时间过去后,七大队丁大队长曾有意试探我对此事的看法。当时,我们以为只是一般的食物中毒,但为什么出现中毒症状的二、三十人全部是法轮功学员?种种迹象表明,这是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一起故意投毒事件。

我们法轮功学员的信件全部被劳教所扣压,日常用品只能在劳教所花高价购买劣质品。吃的大米饭是雪白的、却带着很浓的霉味,炒菜的油是变了质的棉花籽油,吃了喉管发燥。住的号子里的门子长年关着,而且不准离开号子一步。只要不“转化”就不准到院子里去,有时半年都见不到太阳。上厕所规定次数和时间,而且有几个夹控跟着。规定每月两次的家人接见,随时都可能被取消,有一次,我丈夫就接连来了四趟都不准接见。

回家后遭监视、骚扰 家人精神被摧残

2003年4月7日,我被劳教所放回家。到家就看到了桌子上放了一份劳教所发来的一式三份的跟踪调查表,让我丈夫监控我,并要他签字。日后,“610”、派出所,社区、浏城桥办事处,国安、国保,对我和我家人的骚扰从来未断。经常在他们认为的敏感日就上门骚扰,随意敲门,每年数次。电话被控制,门卫、宿舍里经常派人监控,我这个信仰“真、善、忍”修炼者的处境,比当年被打压批斗的“四类分子”都不如。

2003年5月,我刚回来一个月,一伙警察来敲门,说有一个逃犯到我家来了,我觉得挺荒唐,不予理睬。他们找到单位保卫处,要单位保卫人员撬锁入室,企图绑架我,遭保卫处长拒绝。

2004年2月,文艺路、望麓园两派出所八个干警,加乔庄社区两人来到保卫处,凭空诬陷我给了一位姓冯的大妈六本《九评》,说姓冯的已被抓,供出了是我给她的书。马上要抄家。没找到我,就把我儿子从单位找来问我的去向,要儿子开房门。儿子告诉他们,我爸妈在一个月前回老家去了,你们搞错了吧?我们接了儿子打来的电话后,马上回到长沙。通过别的人我找到了冯大妈,冯根本不知此事,她也没被绑架。长期频繁的骚扰,被逼无奈,我们只好住到别的地方,过流浪生活。

2008年奥运前夕,莫名其妙的派了几个城管,日夜在我家的楼下守候,诬陷我组织了大批人员要去阻拦奥运圣火,引得我们大院的人议论纷纷。

2013年4月25日,我在家里吃饭,社区二人闯进我家,不准我出门,因为她们的非法行为,我当时坚持要走。她们手拿着对讲机、手机跟随,自惊自怪的走一步一汇报,我苦劝她们回去,她们说回去就丢掉了饭碗,这是在执行公务。

2015年元月29日,长沙县法院开庭非法审判八位法轮功学员,我去旁听。开始我就问清楚了:是公开开庭,可凭身份证入场。30日下午五点半休庭后,我刚走出大厅,遭芙蓉区“610”、乔庄社区二个干警一个社区干事绑架。在场旁听的只有两个法轮功学员,而且我们没讲一句话。诬陷我聚法轮功(学员)闹事,非法将我绑架到社区审讯。

我三年的养老金、福利及医疗保险等全部被扣光。儿子在单位连年是先进个人,有时单位三种先进都评他。因为我修大法,单位只发给他生活费每月300元。国保在2000年4月1日绑架我后,将在校就读的女儿抓到芙蓉区公安局关押审讯两天。她本来是带职上大学,毕业后单位不给安排工作,给她的心灵造成很大的创伤。十六年来,我们原本幸福的家庭,长期被迫害、骚扰,全家在精神上也遭受了巨大的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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