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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综合报道)二零一五年,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进入第十七个年头。十七年来法轮功学员冒着被绑架,关押,判刑的生命危险,持续不断地耐心向世人讲着真相,唤醒着那些被中共江泽民集团毒害蒙蔽的生命。越来越多的百姓、公检法司人员明白真相后认识到了这场迫害的群体灭绝性犯罪性质,认清了中共的邪恶本质,再也不愿意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甚至暗中保护法轮功学员,为自己选择将功补过的机会。

但是在天津市政法委、“610”的操控利诱下,在张高丽、赵飞的指使下,公检法沆瀣一气依然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公安国保大队警察肆意绑架、拘捕构陷无辜,检察院官员渎职枉法非法起诉,政法委、“610”操纵法院蓄意错用法律冤判。

(一)2015年迫害基本情况统计

根据明慧网报道所做的统计,二零一五年(截至二零一六年一月十日明慧网报道)天津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共计475人(771人次),其中:绑架抄家373人次;非法拘留 188人次;骚扰121人次;非法庭审37人次;非法批捕25人;被冤判20人次(其中1人一审、二审);迫害致死3人,被绑架骚扰后流离失所3人;绑架骚扰后失踪1人;向法轮功学员或家属以取保候审、索贿的方式勒索了二十五万七千六百元人民币。

由于中共网络封锁导致信息不畅,实际发生的迫害远远不止于此,更多的迫害细节没有得以曝光。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监狱中的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的情况,由于中共禁止或阻碍家属、律师会面而难以曝光出来。所以本文统计为不完全统计。

注:

1.2015年度被迫害的统计数字包括:2014年度被非法拘捕关押的19人(32人次)的被非法庭审、判刑;2015年度被迫害致死的3人以及2015年度被绑架、骚扰的453人(736人次)。

2.被迫害人次高于人数的情况是,有的学员经历了被绑架抄家、非法拘留、非法批捕、非法庭审、非法判刑等多种(次)被迫害类型而分别统计的结果。例如:2015年有1人经历了6种(次)被迫害;8人经历了5种(次)被迫害;12人经历了4种(次)被迫害;22人经历了3种(次)被迫害等。

二零一五年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集中发生在三月、八月和十一月份,共计358人次,占比全年迫害总数的46%。

二零一五年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遍及全市十七个区县,尤其是武清区、宁河县、河西区最为严重,共计250人次,占比全市迫害总数的32%。

二零一五年中共天津市中级法院及各区县法院,枉法冤判天津市法轮功学员共计20人次(包括一人二审),其中男性:6人,女性:13人。年龄最长者77岁,最小的30岁。分布在本市七个区县,最长刑期7年6个月,平均刑期3.65年/人。共计有29名(37人次)法轮功学员被天津各区县法院非法庭审。

表1. 2015年天津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统计

非法判刑法院 人数 名单 冤判刑期 
蓟县法院6人陈瑞琴非法判刑4.5年
孔玉翠非法判刑4.5年
郝淑艳非法判刑3年
刘素琴非法判刑3.5年
朱桂兰非法判刑3年
王淑丽非法判刑3年
南开区法院3人崔希芬非法判刑4.5年


熊辉丰非法判刑7.5年
史富华非法判刑4.5年
塘沽区法院3人王桂荣非法判刑3年
王树林非法判刑7.5年
冉官权非法判刑3.5年
宁河县法院2人孙建跃非法判刑4年
黄凤莲丈夫(不修炼法轮功)非法判刑0.5年
沧州运河区法院2人刘立新非法判刑1年5个月
赵翔非法判刑1年5个月
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1人冉官权二审维持原判
津南区法院1人董文彩非法判刑3年
宝坻区法院1人王文果非法判刑4年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1人郭宝花非法判刑3年

表2. 2015年天津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统计

非法庭审法院 人次 名单 
塘沽区法院5人宋惠婵 王昌寿 赵月琴 陆学容 冉官权
东丽区法院4人周向阳 李珊珊 李文刚 刘海宾
红桥区法院4人次吕煜清 王连红 邓小芬
河西区法院3人次赵月花
蓟县法院3人次王淑丽 孔玉翠
大港区法院2人次李英
南开区法院2人次熊辉丰
宁河县法院2人孙建跃 莫伟秋
沧州市运河区法院2人刘立新 赵翔
北辰区法院1人曹士春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1人郭宝花
河北区法院1人李建敏
津南区法院1人董文彩
武清区法院1人姚士兰
西青区法院1人潘慧芬
法院名称不详4人次赵丽萍 刘欢

(二)天津3.2大绑架

从中共“两会”前的三月二日开始,在天津市公安局局长赵飞的指使下,天津市610办公室、公安国保大队有计划有预谋的集中绑架法轮功学员。仅三月二日至三月四日,统计到的就有涉及全市八个区内的三十七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被绑架抄家、入户骚扰,而从公安内部传出消息,至少有六、七十人被抓。其中二十人被非法拘留,已确认有八人后被非法批捕并非法庭审,一人被绑架时已出现严重病状,被野蛮绑架后十九天后去世。参与天津三月二日绑架的涉及天津市610办公室、天津市公安局各区的国保大队及下属的十几个派出所约一、两百人。

案例1. 野蛮绑架 暴力伤人

宋惠婵,女,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在她父母家被当地警察野蛮绑架,至今已在被非法拘禁十个月之久。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胡家园派出所副所长黄继刚、塘沽国保支队长韩勇、王治国等近二十名警察闯进宋惠婵的父母家,在不出示搜查证、逮捕证,不报姓名,更不说出任何理由的情况下,绑架了正在照看孙子的宋惠婵,两岁多的孩子吓得嚎啕大哭。警察到处录像、 搜查。

宋惠婵八十三岁的老母亲怕惊吓着两岁大的重孙子,不让警察进小屋,被警察将左手食指和中指之间撕裂一寸多长的大口子,鲜血流了一地,老太太痛得坐在地上眼泪直流。警察趁机冲进房间把电脑主机、U盘、手机和钥匙等抢走。

当宋惠婵的父亲质问他们为什么抓人,警察的答复是“她还炼法轮功。”她父亲说:“炼法轮功也没有做犯法的事,为什么要抓她?”韩勇说:“我们找她到派出所问话,没有事就回来。”善良的老人当时信以为真,因为觉得自家人问心无愧,没有想到警察会欺瞒诓骗。

随即他们又强行押着宋慧婵到她儿子家,在没有通知她儿子和儿媳的情况下,把她儿子和儿媳两台电脑抢走,至今不还。

当宋慧婵儿子得知母亲遭绑架后,下班去找国保支队问询情况,问他母亲的去向和抄家为什么不通知本人时,警察态度蛮横不告诉,发生了争吵,当时三个警察把她儿子按压在地上威胁要铐起来拘留。

到了三月五日,家人以送衣服为由才打听到宋惠婵已于绑架当日被关押到天津滨海新区第一看守所。而且,无论是实施绑架的塘沽国保支队,还是参与的胡家园和新村派出所都不给任何书面文件和抓捕理由,到三月十六日家人被口头告知宋惠婵已被刑事拘留,还是没有任何法律书面文件。

直到一个看门的警察说宋慧婵已被批捕,家属仍然是没看到任何文字的东西,也没有得到正式通知。后来得知,宋慧婵已于六月二日被绑架到武清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上午,宋惠婵在滨海新区法院遭非法庭审,北京佳法律师事务所张律师为宋惠婵做了无罪辩护。公诉人无力回应,法庭合议庭择日宣判。

案例2. 良善妇女被构陷 多次非法庭审

三月二日上午,河西区东海派出所片警佟建国,带领身着便装的国保大队的七八个人和居委会人员闯入法轮功学员赵月花的家里,开始抄家并拍照,声称这是市里的统一行动。当时赵月花不在家,她的丈夫请他们出去,这伙人不走,说要等着赵月花回来。他们边拍照边指着电脑打印机等物品问赵月花的丈夫,是谁为赵月花提供这些东西,她都与谁联系等问题。这伙人一直等到下午一点钟,赵月花一回家就将她绑架到派出所,当晚赵月花便被送到河西区看守所非法拘留。

三月十八日上午,河西分局预审科李建国打电话诱骗赵月花家属,说是给什么材料,让下午去看守所。赵月花丈夫和大女儿去了,结果却被分别单独审问,企图为赵月花罗列罪名。四月初,家属到看守所要人,找到预审科李建国,李建国态度蛮横,称卷宗已送达河西区检察院。四月三日,家属被告知赵月花被非法批捕。在之后七个月时间里,河西区法院三次对赵月花非法庭审。

二零一五年八月四日,河西区法院非法庭审赵月花,赵月花的丈夫、两个女儿要求旁听,被法官郭健拒绝,称赵月花的丈夫是证人不许进入。赵月花的丈夫听闻极度愤怒:自己何时成了这场迫害自己亲人的非法庭审的证人了。最后只有两个女儿进了法庭。辩护律师依法律要求法庭必须有陪审员出庭,法院未能达到要求,非法庭审未成。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一日,河西区法院再次对法轮功学员赵月花女士非法庭审,两位律师出庭为赵月花做无罪辩护。公诉人无力回应,开庭半个小时后草草休庭。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河西区法院第三次对法轮功学员赵月花非法庭审,两位律师出庭为赵月花做无罪辩护。

开庭不久后,法官问赵月花有什么要说的,赵月花堂堂正正的回答:信仰无罪,我修炼法轮功做好人没有错。

律师对公诉人提出的指控一一给予驳斥。赵月花对两个来自河西区东海街儒林园居委会的邪党书记杨建华、副书记张金萍当庭作伪证予以揭露。来自北京的律师还向法庭出示了西方国家对信仰和人权的尊重,及相关的法律和保护公民信仰自由尊重人权的案例,随后两位律师为赵月花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并且要求当庭释放赵月花。

审判长对律师辩护中有关信仰自由、尊重人权和修炼法轮功合法的重要论述,无理狡辩、阻止。

庭审从上午九点开始进行到十一点三十分的时候,身患高血压的赵月花已经承受不住,法官不得不宣布暂停,中午十二点半继续庭审,持续到下午两点半后结束。

(三)诉江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情况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北京最高法院发布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通告后,在海内外掀起控告江泽民的浪潮,至今已有二十万法轮功学员及各界民众参与。

从五月份底开始,天津市法轮功学员有数千人依法向最高检、最高法邮寄了控告江泽民的诉状,要求依法惩办迫害元凶江泽民。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本应受到法律保护。在江派余孽张高丽、赵飞的指使下,不明真相的610、公安国保及下属的一百多个派出所警察参与,大面积抓捕、拘留甚至庭审判刑诉江法轮功学员及家属。

据不完全统计,因诉江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共计371人次,占比全年迫害总数771人次的48%。其中:非法判刑1人(法轮功家属),非法庭审3人,非法批捕5人,失踪1人,流离失所1人,绑架抄家171人次,非法拘留93人,非法骚扰96人次。

因诉江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中有二十个家庭中的二人、二个家庭中的三人、一个家庭中的四人被同时被绑架、骚扰,他们有的是夫妻、母子,甚至还有不修炼的家人,造成了无数家庭无法正常的工作生活。

由于警察非法拘捕法轮功学员后以取保候审押金的方式勒索,或有的家属不甘于自己的亲人被进一步迫害,给参与迫害的警察及相关部门送礼,又给无数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在社会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因诉江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分布在本市十四个区县,以西青区、武清区、宁河县迫害最为严重,分别为64人次、61人次和48人次,占比全市的47%。八月份、十一月绑架人数最多,分别为96人次、101人次,占比总数的53%。

1.西青区迫害案例

二零一五年八月份,西青区610及西青分局辖区内8个派出所,集中迫害诉江法轮功学员共计45人次,绑架抄家17人,其中11人被非法拘留30~36天,8人以取保候审方式释放,共计勒索六万一千元,其中一人被勒索了二万五千元,一人被非法批捕,后被非法庭审,一人因诉江被抄家骚扰后流离失所,有16人次被非法骚扰。

西青区法轮功学员潘慧芬通过邮政速递局向最高检察院寄出了诉江状,几天后,网上查询发现该邮件被扣押在了邮局。潘慧芬去了该邮局,善意的向邮局工作人员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告诉他们邮寄信件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希望他们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

八月七日,她第二次去邮局,继续向相关人员讲清控告江魔头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合法行为。当天下午,她刚从邮局回家,就被中北镇派出所警察从家中绑架并被非法抄家。第二天就被送到西青区看守所迫害,九月十日被西青分局非法批捕。十二月四日,西青区法院对潘慧芬进行非法庭审。

同年九月份,潘慧芬的姐姐潘惠敏又被西青分局绑架并被非法批捕。潘惠敏的老伴已经瘫痪在床很长时间了,平日里依靠潘惠敏照顾饮食起居。西青分局的警察毫无人性的将潘惠敏拘禁在西青看守所迫害,老伴无人照料只得送进养老院度日。

2.宁河县迫害案例

二零一五年六月份,天津市政法委书记袁桐利、宁河县政法委书记刘宝迎及宁河县610等部门在宁河秘密部署抓捕诉江的法轮功学员。在上峰的旨意下,宁河县610伙同公安派出所警察开始抓捕法轮功学员,其疯狂程度不亚于七二零迫害法轮功的初期。

自六月二十五日至年底,共计发生61人次(包括一名法轮功学员家属)的被迫害,其中 31人被绑架抄家,27人被非法拘留,拘留时间 5-30天不等,6人以取保候审方式释放,共计勒索三万元,一人被非法批捕,后被非法庭审。

在派出所警察抓捕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法轮功学员黄凤莲的丈夫上前阻止警察的恶行,被警察殴打并一同绑架。警察打人的过程,被一路人用手机全程拍下来并喊到:“警察打人了!”警察见状将路人抓捕并殴打,将手机拍下的文件删除,并将其带到派出所关押了一天一宿。后黄凤莲丈夫以“暴力袭警”的罪名被迅速非法判刑六个月并被罚款二万元。

3.宝坻区迫害案例

天津市宝坻区牛道口镇法轮功学员邢俊杰,六月二十九日上午十点左右在宝坻区邮局邮寄控告江泽民的诉状时,被宝平派出所警察绑架,当天晚上十二点左右,警察到邢俊杰家里对家人进行审问,并对每间屋子进行拍照。后邢俊杰被非法拘留七天。

十二月七日上午,牛道口镇派出所警察周振辉、王强以询问诉江为名,再次闯入法轮功学员刑俊杰家中。当时邢俊杰的妻子李静雅在家做资料,恶警见状就又叫来三辆警车,十几个警察。他们抢走笔记本电脑、刻录机、显示器,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邢俊杰、李静娅、邢俊杰父亲(不修炼法轮功)及邢俊杰母亲一家四口人都被绑架到派出所,直至当天深夜邢俊杰的父母、妻子才被放回。

十二月八日上午,警察三次到邢俊杰家,要求其父母和妻子去派出所询问,李静雅拒绝警察的无理要求,邢俊杰父母被警察扣留到下午四点多才回来。十二月八日傍晚,邢俊杰被劫持到宝坻区看守所。十二月九日上午,派出所给家里送来了拘留证。

十二月十四日上午,邢俊杰妻子李静雅去牛道口派出所要人,给派出所工作人员讲真相,告诉他们法轮功不违法,并正告他们不要追随江泽民对大法与大法弟子行恶。

过程中,恶警周连明、张志军不但不听,还口出狂言,污蔑法轮功与法轮功创始人,并叫来宝坻区国保人员对其进行威胁恐吓,出示传唤证叫其签字,李静雅不予理睬,以身体不适离开。当日下午派出所数次打电话骚扰。

十二月二十一日,牛道口派出所警察以诉江为由再次将邢俊杰父母绑架到派出所,恶警威胁恐吓其父母签字按手印,并说如不配合就拘留,遭到邢俊杰父母的严词拒绝。邢俊杰的父亲邢士长(不修炼法轮功)被非法拘留5天,其母亲因体检不合格才放回家。

李静娅在邢俊杰被非法拘禁期间不断遭到国保警察王文俊等的骚扰,因李静娅身怀有孕,警察要求她办取保候审,交一万元押金,并威胁说如不交,对本人和邢俊杰都不利,李静娅没有配合警察的无理要求,并正告他们,法轮功学员的行为不违法,不要给江泽民当替罪羊,并要求警察释放邢俊杰。

邢俊杰至今仍然被非法关押在宝坻区看守所迫害。

(四)2015年有三名法轮功学员在迫害中离世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天津塘沽国保支队李振民带领新港派出所警察到法轮功学员王慧珍家中非法抄家,他们翻箱倒柜,抢走电脑、多部手机以及法轮功书籍、光盘等,连墙上年画、剪纸、门外对联都被撕掉抢走,并将王慧珍连拖带拽强行将其绑架至塘沽戒毒所迫害。王慧珍在被非法抄家前,已出现病状,但警察仍对其进行野蛮抄家。在警察非法审讯期间,王慧珍拒绝回答问题,警察仍在笔录中对王慧珍罗织罪名。后来王慧珍出现病情恶化,警察才叫家人接回。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王慧珍被迫害离世。

刘元杰女士,七十九岁,生前是航天部八三五八研究所的高级工程师,曾为中国的飞航导弹领域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多次获得航天部的二等功、三等功等殊荣,在航天部及研究所享有很高的声誉。修炼之前,刘元杰女士患有多种疾病,最为严重的是心脏病,身边常备有“速效救心丸”之类的药物,心动过速时可达每分钟二百次。在她修炼法轮功后不久,她的心脏病就完全好了,不需要服用任何药物了。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后,由于她丈夫熊辉丰先生是炼功点的辅导员,她家就成了邪恶迫害的重点。多年来遭遇多次被非法抄家,丈夫熊先生被非法劳教二年六个月,她和儿子被绑架到了洗脑班迫害。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熊先生再一次被南开分局绑架抄家,羁押在南开看守所迫害。多年来反复的被迫害,加之恶警的恐吓威胁,特别是这次对年近八旬的熊辉丰先生的再次绑架,严重的伤害了刘元杰女士的身心,她的身体日渐消瘦,精神状态也越来越差,最终没能等到熊先生回家的那天,于二零一五年三月三日去世。

张金忠,男,五十八岁,曾被冤判四年,在天津第一监狱被包夹犯人殴打致疯,后又被非法劳教二年。由于多年来邪恶的迫害,张金忠被单位无故开除。他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只得自食其力,摆摊维修电动车以维持生活。因中共长期恐怖迫害的环境,和被非法关押期间的摧残和伤害,张金忠身心难以彻底恢复健康,于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离世。

(五)中共法院假借法律非法庭审、诬判法轮功学员

案例1. 宁河好青年被非法冤判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孙建跃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遭宁河县法院非法庭审。这位十五岁起就屡遭中共警察绑架的青年人,在庭上堂堂正正地说:“国家宪法规定人民有信仰自由,我在行使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信仰无罪。”

孙建跃和母亲马翠贤于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在向民众讲法轮大法真相时遭人恶告,先后被绑架关押在宁河及西青看守所。之后,宁河县公安局、检察院将孙建跃构陷到法院。

五月十八日对孙建跃的所谓庭审,实际上就是公检法不法人员以法律为幌子,合谋走过场而已。据悉,当庭还出现荒唐一幕:审判长宣布开庭后,竟发现孙建跃没在现场,才匆忙将孙建跃带入现场。

两位律师李维达、么民富在法庭上为孙建跃做了有理有据的辩护。在非法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李晓媛不止一次诬蔑法轮功,被律师当庭指正,李晓媛还蛮横说:“我说是邪教就是邪教。”律师质问:“你说是邪教,请问你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李晓媛被问得哑口无言。

公诉人还一度转移话题,指着坐在一旁的孙建跃的母亲,说她就是炼法轮功的,并且炼了十几年了,她就是证据。孙母当即驳斥公诉人的这种论证是极其荒谬,可笑至极。

整个庭审过程,公诉人被律师、孙建跃,还有孙母质问的无言以对,场面极其尴尬。最后律师提出:“信仰属思想范畴,刑法治有行之罪,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应追究其前任党魁(江泽民)的罪行,因我的当事人不构成犯罪,应立即无条件释放。

整个非法庭审持续约一小时二十分钟。审判长宣布合议后择日开庭。

六月中旬,宁河县法院在没开庭的情况下,将孙建跃非法判刑四年,孙本人不服判决,已经向天津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案例2. 中国航天专家被非法冤判七年半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天津南开区法院非法冤判中国航天事业功臣、法轮功学员熊辉丰老人七年六个月刑期,熊老本人即刻提交了上诉书。

直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熊老的家人在与律师电话沟通中才得知此消息,而且始终没有收到来自南开法院的判决书。

现年七十七岁的熊辉丰老人,退休前曾任航天部八三五八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中国宇航学会的理事,是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专家。

自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我国航天事业发展的初始阶段,熊辉丰工程师就全身心的投入到航天科学研究当中,可以说熊老毕生的精力都贡献给了航天事业,曾因科研工作的杰出成就而获得一九八五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一九九三年度《光华科技基金二等奖》等殊荣,在航天部及研究所享有很高的声誉。

一九九五年底,熊辉丰开始修炼法轮功,不但身体更加健康了,工作中更是开拓了思路、视角,使得科研工作更加顺畅了。熊工事事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上尽心尽力,处处做表率,全所上下提到熊工时都是竖起大拇指称赞。

熊辉丰老人不仅在工作上家庭中时时事事按照修炼人的标准要求自己,而在大法中修炼出来的慈悲善念更是对推动社会向正向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熊辉丰被非法拘禁后,家人在收拾熊老书柜时发现了二十五封来自河南省、湖北省受助学生、家长、希望小学校方及上级机关的信件,还有二十多份《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颁发的捐赠卡。从上述资料中得知,自一九九五年开始,熊老开始向《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款,资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完成本应接受国家义务教育的小学学业。

由于熊老之前从未向任何人提及此事,甚至有的信件都未曾开封过,所以熊老捐助善款的实际金额及此种善行持续时间,我们不得而知。根据这仅存的二十五封来信统计,两省至少有二十二个孩子受到过熊老的资助。从河南省固始县段集乡教育管理站的来信中看到,该乡就有十三个孩子曾经受助于熊辉丰先生。从孩子们用那稚嫩质朴的语言向熊伯伯汇报学习成绩,以及家长充满感激之情的祝福“好人一生平安”中,我们感受到的是来自普通民众对熊辉丰先生这位法轮功修炼者善念善行的感恩之情。

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后,熊辉丰因拒绝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曾于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劳教两年六个月。被非法劳教期间,王顶堤派出所警察还不断的上门骚扰他的家人,使一家人无法正常生活。同年,王顶堤派出所警察又将其的老伴、儿子绑架到洗脑班,逼迫二人放弃修炼。老伴刘元杰女士因受到过度惊吓而心脏病发作倒在地上,警察才不得不把刘元杰女士送回家,而熊老的儿子则被关进洗脑班一个月。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上午,公安南开分局、王顶堤派出所再次将熊先生绑架,劫持至南开区看守所。九月九日,公安南开分局非法批捕了熊辉丰老人,同年十月二十一日,南开检察院向南开法院提起公诉。

在被非法关押一年时间后,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四日,南开法院非法庭审了熊辉丰。法庭上,熊辉丰义正词严地为自己辩护“没有任何一个法律规定法轮功是×教”,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任何犯罪,并给庭上所有的人员讲述法轮功的真相。

熊辉丰的辩护律师为熊老做了无罪辩护。该律师指出了“该案侦查取证违法,事实不清。同时认为法轮功是一种宗教,没有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该案适用法律(刑法三百条)错误,故应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熊辉丰自我辩护和律师的无罪辩护,使得公诉人和法官无言以对,非法庭审不了了之。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南开法院对熊辉丰第二次庭审。为了阻止熊辉丰和律师做无罪辩护,南开法院仅在开庭前一天才通知律师,以致律师联系不到家属,致使开庭时熊辉丰的家人都没有到场,庭审十几分钟就匆匆收场了。两周后就直接将判决书送至南开看守所。

(六)发生在看守所、监狱里的迫害

1. 天津女子监狱恶警殴打王景香

二零一五年六月初,法轮功学员王景香的家属在天津市女子监狱四大队接见时,发现她身体很虚弱,出现高血压症状。作为信仰“真善忍”的修炼人,王景香在监牢里炼功,遭到狱警和包夹的殴打,身体青一块,紫一块,而且狱警不让她睡觉。狱方还威胁家属:以后出现什么后果,自己负责。

王景香,家住天津市东丽区,今年五十九岁。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四日,在东丽商贸城被新立派出所警察绑架,同年八月十二日被秘密开庭。后来家属得知,王景香在看守所已经被迫害得半身不遂,家属去看守所询问王景香身体状况,看守所管教居然撒谎说人没事。在家属一再要求下,看守所给家属看了一段录像,看到的是王景香背影,人非常虚弱,需要扶着墙才能缓慢的行走。

之后不久,王景香从天津市东丽区看守所被转押到天津女子监狱。当时,她被迫害的很严重,身体出现脑梗和糖尿病症状,走路都需要人搀扶。王景香刚到监狱不穿监狱服,恶警们还动手打她的头,几个恶警强逼的给她穿上。

自二零零一年起,王景香数次被绑架,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被非法劳教,在板桥女子劳教所,狱警在她的饭中放不明药物,致使王景香精神失常,一度失去记忆力,在此后的十年中,又四次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2. 看守所内冤判身患重症的老太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四日,天津蓟县东二营乡六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孔玉翠在上仓大集讲真相,被上仓派出所绑架到蓟县看守所。在蓟县看守所关押期间血压持续高达220以上。孔玉翠在蓟县非法关押期间多次出现危险送医院治疗。

为了达到非法判刑又不承担责任的目的,几天时间蓟县国保就把孔玉翠推到检察院,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检察院又把孔玉翠推到法院,法院在看守所强行开庭,只准律师一人进去,开庭时不准家属旁听,说是怕孔玉翠看见家人激动出现生命危险。

家属强烈要求旁听,并且要求到法院开庭。法庭庭长对家属说:“到法院开庭出了危险你负责任,你敢写保证吗?”可见孔玉翠的身体状况非常严重,应该立即送进医院进行人道主义治疗,法院不但不送医院治疗也不准许家人带回家治疗,反而开庭进一步迫害。

开庭后被非法枉判四年半,孔玉翠不服判决直接提出上诉,家属为孔玉翠请了律师辩护。然而天津中院在不通知家属、不通知律师的情况下不走任何上诉程序直接把孔玉翠投入监狱迫害。

(七)民众觉醒 不得人心的迫害终将结束

随着十七年来法轮功学员不断的向各界民众讲清法轮功的真相,越来越多的人包括公检法的工作人员,明白了法轮功学员是一群善良的好人,看清了中共的邪恶本质,不愿继续参与迫害好人的事情,即使不得不干也是敷衍了事,更有的人明白真相后弃恶从善,做出了明智的选择。

1.派出所看管的警察“三退”了

一位法轮功大姐因诉江被绑架到了派出所,由几个小警察看管她。她善意的向他们讲法轮功如何教人做好人,中共邪党如何败坏人的道德,只有退出邪党组织才能保命等。警察们默默的听着,不断的点头,最后有几个人做了“三退”。旁边一个警察小声的对他同事说,听说上面又拍下来指标了,还得去抓几个(法轮功),谁乐意干那缺德的事啊,咱还是躲着点吧。第二天这位大姐被释放回家了。

2.明真相的检察官“不批准逮捕”了

另一位老年法轮功学员也是因为诉江被绑架并关进了看守所里迫害。非法拘禁期间,当地国保大队警察因其“态度不好”而扬言要重判她。被关押到第三十五天时,检察院到看守所提审该学员。当她看到两个三十多岁的年轻检察官坐在对面时,没有考虑自己是否会被非法批捕,想到的是如何能救这两个年轻人,不要让他们成为中共的陪葬品,心里不由得慈悲之心油然而生。再看那两个人的面部表情由僵硬呆板变得柔和生动起来,一个检察官当问到从大法弟子家中搜到的法轮功创始人的挂像时,脱口而出:“您家里李洪志大师的像片是哪里来的?”话一出口,他自己也怔了一下。这位老年法轮功学员会心的笑了笑说:“你说对了,是李洪志大师。”接着就给他们讲真相。第二天,该法轮功学员因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被释放回家了。

3. 上门骚扰的警察“我们也没办法,法轮功好就在家里炼吧”

许多派出所的警察对于上门核实诉江的情况很不情愿,只是出于无奈敷衍了事罢了。法轮功学员对于上门核查的警察都是出于善意给其讲法轮功的真相,讲人权恶棍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对中国社会的法制、公义和道德的践踏,给中华民族带来的沉重灾难。很多法轮功学员以自身修炼法轮功后发生的巨大变化,来证实法轮功是对社会、家庭及个人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最好功法,并奉劝警察不要助纣为虐,要为自己的未来着想。警察们大多都是无可奈何的说,没办法,都是上面让干的。法轮功这么好,你们就在家里炼吧。还有的说,以后政府不管了,我也炼法轮功。

自古以来迫害善良好人的都没有好结果。如今,邪恶已是惶惶不安,中共的迫害难以为继。目前国内已有二十多万法轮功学员和家人控告元凶江泽民,更有世界各地一百多万人声援诉江,这是天意使然,民心所向,也是给众生再一次得救的机会。在此再次奉劝那些仍然参与迫害的人,不要再执迷不悟,要珍惜自己的生命,赶快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为自己的将来做出明智的选择。恶人恶报的例子已屡见不鲜,不要让他们的今天成为你们的明天。

当日前一篇文章: 明慧人权报告:
死刑犯遮不住器官市场的蘑菇云

当日后一篇文章: 河北丰宁县七旬老夫妇被非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