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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人历经苦难 重庆蒋昌兰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六日】一九九八年,重庆市蒋昌兰和十一岁女儿同修大法,女儿告别了多年的苦药,蒋昌兰也告别了严重的妇科病、胃病等,丈夫和母亲相继走入修炼,全家其乐融融。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蒋昌兰和母亲被非法劳教、关押、被迫流离失所,女儿也被洗脑迫害,全家人被高额勒索、监视、骚扰,受尽苦难。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二日,蒋昌兰依法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

下面是蒋昌兰《刑事控告书》叙述的事实和理由。

我今年五十四岁,已退休,家住重庆市沙坪坝区。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日,我带着十一岁多的女儿开始修炼法轮,在此之前,因为我女儿从小身体不好,三岁时查出患有乙肝大三阳,到处医治不见好转,女儿经常发烧、呕吐,精神差,从小吃中药不断,苦不堪言。十一岁时,她告诉我:妈妈,我宁愿死也不愿吃药了。我知道女儿是个懂事的娃娃,从小为了不让父母担心,她都强迫自己喝下难吃的中药。后经熟人介绍学炼法轮功后,女儿身体开始恢复健康,变得健康活泼了。在学校被同学欺负时,她能按照法轮功的标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要求自己,事后还主动与欺负她的同学和好。

我原来身体虚弱患有胃病、妇科附件炎、子宫内膜异位症、鼻炎、皮肤过敏、睡眠不好等病症,中医、西医都看过,无法治好。修炼法轮功后的第三天,折磨我多年的胃病奇迹般地好了,从此冷的、硬的、辣的都能吃,饿了饱了,胃也不再痛。修炼一个月后,每次月经都腹痛不堪的子宫内膜异位症和其它病症都好了,身体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轻松。

法轮功要求修炼者要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修心向善,升华思想境界,做一个比好人更好的人,处处为别人着想,遇到矛盾找自己,利益面前不争不抢。我一开始就很接受法轮功教导的做好人的法理,自觉的归正不符合真、善、忍的言行,例如:把修炼前整假的电表、气表都归回正常,用多少电、气就实缴多少费用;把私自拿的不属于自己的单位上的物品还回单位;工作更加认真负责,同事与我发生矛盾时,我找自己哪做的不对,不与同事争吵;对公公、婆婆尽心尽力的帮他们,不再对他们有怨气等。

我丈夫见我和女儿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了,也从当年十一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原来他爱打麻将赌博,工资输光了,回家骗我说是不小心掉了,经常在外赌博,夜不归屋。修炼法轮功后,丈夫知道要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所以他下决心戒赌,在修炼法轮功半年多点的时间后,他就完全戒掉了赌瘾。而且他爱拉肚子的毛病也好了。

我母亲唐世容是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农场(后被沙坪坝区双碑特殊钢厂收编)退休工人。她多病缠身:风湿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骨质增生、风湿关节炎、皮肤病等,在我之后也走入法轮功修炼。我母亲的脾气火暴,争强,修炼法轮功后,她逐渐地按修炼人的标准改变自己,身体得到健康,心情愉快,单位的同事说她变得慈眉善目了。

修炼法轮功,我们全家人沉浸在喜悦之中。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时任中共总书记的江泽民无视法轮功给亿万修炼民众带来的道德升华和身体健康,以及给中国社会道德回升起到的积极正面作用,利用手中的权力一意孤行,违背宪法和法律编造谎言,炮制“天安门自焚”伪案嫁祸法轮功,把亿万修真、善、忍的民众推到苦难的边缘,同时给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灵伤害。我和女儿、丈夫以及我母亲都成为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一、我和母亲唐世容所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一月,我和母亲唐世容履行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到北京去上访,向政府讲述我们修炼法轮功后的身心变化,同时带着对政府的信任,希望政府对法轮功能够公正对待。结果上访无门,被遣送回重庆市沙坪坝区白鹤岭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三月至七月,我被工作单位无理停止工作,每月只给两百多元的生活费,让我在车间办公室“学习”(即洗脑迫害),强迫我放弃修炼法轮功、不再去北京上访。在这期间,因我不放弃修炼法轮功,他们先后两次送我到井口镇镇政府办的洗脑班,因在洗脑班,我坚定修炼法轮功,被再次送沙坪坝区白鹤岭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井口镇政府和我工作单位还想加重迫害我,我被逼离开家,在外流离失所。

二零零零年九月,我在重庆市璧山县被璧山县警察绑架,被关在璧山县戒毒所,璧山县警察教唆吸毒犯对我拳打脚踢,要我说出居住地。后被井口镇接回,然后我被关在我单位的招待所,不让我回家(大约一个月),企图“转化”我,我坚信修炼法轮功没有错。后来我逃离招待所,又过着流失所的生活。

二零零一年二月我和母亲唐世容在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五星公社送揭露中共江泽民嫁祸法轮功的天安门自焚伪案真相时,被中共江泽民谎言蒙蔽的村民举报,我和母亲被童家溪镇派出所警察绑架,然后我们被非法关进北碚区杜家街看守所。我和母亲被非法批捕,后来说我们不够判刑,却继续关押,不放我们回家。

二零零一年八月底,把我们非法送重庆市茅家山女子劳教所迫害,我被非法批劳教三年。我母亲被非法劳教两年半。在茅家山女子劳教所,我们被剥光衣服一丝不挂的强行搜身,头发被剪成凹凸不平的短发,象被狗啃过似的,有意丑化法轮功学员。强迫法轮功学员在烈日下军训,不管年龄大小,劳教所警察授意在押劳教犯有意整法轮功学员。由于我们不承认有罪,所以我们法轮功学员经常被劳教所警察指定的劳教犯包夹打、用警绳捆绑、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不让洗漱等。我母亲(60多岁)在劳教所被警察和包夹用警绳捆绑、被强行弯腰九十度,动一下就被包夹用手倒拐冲背;被连续半个多月不让她睡觉等。我母亲被迫害得血压高达240。二零零一年十月,我母亲被放回家。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劳教所开始强行“转化”法轮功学员,北碚区西山坪男子劳教所抽了部份男警察进住茅家山女子劳教所,实行武力转化。平时一直很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被男警察或包夹拳打脚踢,被打得遍体鳞伤,有的是被打的不能动弹,包夹把她抬回舍房的。我被长时间罚站,被强迫军训,长时间蹲军姿、跑步等,稍不如意就挨男警察的拳头。劳教所还进住了许多被谎言“转化”邪悟的帮教,她们又用被中共江泽民灌输的谎言、歪曲我师父的讲法来“转化”其他法轮功学员。这样致使一些法轮功学员包括我自己在高压下违心“转化”。

“转化”后的法轮功学员被安排在劳教所包糖,厂家拉来的原糖都不干净,劳教所又不准多用水,有时上了厕所都没有水洗手,感冒了都不能休息,必须继续包糖,手擦了鼻涕没有水洗手就拿糖来继续包。糖老板也不管这些,只管把包好的糖拉走卖钱。我当时想我以后决不买手工包的糖。

二零零三年底,我从劳教所回家后,井口镇政府、派出所和社区居委会派人监视我,经常来家门口敲门骚扰。我被逼搬家离开原住地。

我母亲被放回家后,井口镇政府、派出所企图把她送到洗脑班强制“转化”,敲门我母亲不在,他们就用脚踢门,把门都踢烂了。后来,她搬到还建房,每逢节假日或敏感日井口镇政府、派出所和社区居委会就会派人去惊扰她。

二零零五年九月初,我母亲因送揭露井口镇迫害井口镇法轮功学员的真相资料,被失踪(我母亲一个人单独住)。到现在已经十年,我们没有母亲的一点消息,是生是死我们不知道。当时我们报案,井口镇政府、派出所否定抓了我母亲。

二、我丈夫和女儿所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暑假,我女儿十四岁,暑假后就该上初二了。因送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井口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送沙坪坝区歌乐山洗脑班迫害半年,然后转到井口先锋街松堡洗脑班继续迫害,强迫“转化”,不让她回学校上学。被关大半年,我女儿被强迫放弃给她带来身心健康的法轮功修炼,从那以后,她不敢再炼法轮功。在中共江泽民诬蔑法轮功的谎言蒙蔽下,女儿的学校有些老师、同学另眼看她,白眼对她,我女儿小小年龄承受了很大的压力,脾气也变的越来越差,身体也没有炼法轮功时好了,渐渐的远离了做好人的标准。我女儿被迫害时间:二零零一年八月~二零零二年三月。

我丈夫也因为女儿被绑架后,井口镇和单位以让他看女儿为由,把他骗进歌乐山洗脑班,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一科的警察抄了我们的家。洗脑班帮凶强迫我丈夫“转化”,并且还要他打麻将赌博、要他喝酒,目的是看他是否真“转化”,因为都知道法轮功是教人做好人,不赌博、不喝酒、不抽烟。中共江泽民及其帮凶宁愿把好人变成坏人也要达到其罪恶的目的。我丈夫被关洗脑班迫害时间:二零零一年九月三十日~二零零二年三月七日。

我丈夫和女儿因信仰法轮功讲真话,被强行关洗脑班,本来就是非法的,结果父女俩被关洗脑班的费用却要我们自己承担,中共江泽民的帮凶强迫丈夫工作单位先垫付,然后从我丈夫每月工资中扣出。女儿被强加的费用是六千九百八十五元,丈夫被强加的费用是五千五百七十元。合计为:一万二千五百五十五元整。先是每月扣三百元(那时丈夫工资只有六百元左右,我还在劳教所被非法关押,没有工资),我丈夫提出生活困难后,每月扣二百元,直到把一万二千五百五十五元全部扣完。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五日下午,我丈夫下班准备回家(单位搬迁到潼南县),在潼南县火车站验身份证时,验身份证的机器发出响声(中共江泽民在法轮功学员的身份证里做了手脚,以此迫害法轮功学员),一警察立即将他拦腰抱住,我丈夫大声喊:我坐火车回家,你凭什么抓我?警察强行将他绑架到火车站的办公室里搜身,把他的MP5和几张大法真相粘贴搜走,并将他绑架到合川县派出所(因是合川警察在火车站验身份证),后被井口镇派出所警察接出放回家。随后沙坪坝区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人员伙同潼南县警察到我丈夫工作单位,强迫他在他们写好的“三书”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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