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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次被绑架 武汉女公务员又被劫持五月余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武汉市硚口工商局公务员、法轮功学员周爱琳,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在单位上班时,被硚口区“610” ﹙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设置的专职非法机构﹚、硚口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以“莫须有”的罪名,绑架到硚口区额头湾洗脑班非法拘禁,至今已经五个多月了。家人无法得知她的消息,她的女儿从澳洲回国,也没法与她见上一面。

周爱琳

周爱琳

武汉市硚口区额头湾洗脑班是一座黑监狱,对外谎称“法制教育学习班”,但门口从未敢挂牌,十年来已迫害逾千名法轮功学员,已迫害致死、致残几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其迫害手段:主要采用强制灌输歪理邪说,饭里下毒、打针、灌食、殴打、不准睡觉、长时间罚站、电棍、谩骂、恐吓等手段摧残法轮功学员的精神和身体。二十四岁的法轮功学员王玉洁,右肩上被洗脑班人员打了一毒针,回家后口吐白沫,剧烈呕吐,什么都不能吃,前额剧痛、全身都象散了架一样剧烈疼痛,眼疼也瞎了,耳朵也渐渐听不到东西,手卷曲着,在遭受了四个月的痛苦折磨后,于二零一一年九月含冤离世。

周爱琳女士现年四十八岁,武汉市硚口工商局财务科审计员,自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她按照“真、善、忍”的修炼原则提高自己的道德理念,工作认真负责,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从不沾单位任何便宜。银行给的红包、手表礼物等如数退还。即使在十七年被迫害里,她在单位上班时,仍然热忱接待每一位顾客,节假日值班替同事着想,提前接班。同事和很多顾客都看到了法轮大法的美好。

在中共江泽民集团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法轮功后,周爱琳女士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讲清法轮功真相,八次被绑架到洗脑班,其中被非法关押在硚口区额头湾洗脑班五次,江岸区丹水池洗脑班、江汉区二道棚洗脑班、湖北省洗脑班(所谓“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各一次,遭受到非人的强制洗脑迫害。时间最长的一次是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二年六月在硚口区额头湾洗脑班,被非法拘禁一年多,遭到打耳光、罚站、关禁闭、手吊铐在窗子上喂蚊子、在太阳下暴晒、强行灌食等种种酷刑折磨。随后二零零二年底又被绑架到江岸区丹水池洗脑班,江岸区“610”(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设立的专职非法机构)头子胡绍斌指使恶人打她耳光,致使鼻青脸肿,用手铐铐在窗户上吊五天五夜(期间还强行脚尖着地吊铐)。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三日在工商崇仁所上班时,再次被硚口区610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至洗脑班迫害。当时,单位同事一起指责警察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凭什么抓一名无辜善良女子,警察却以“妨害公务罪”恐吓这些具有正义感的同事。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七日上午,正在单位上班的周爱琳再次遭绑架。以女警察张小桃、吴涛为首的硚口区国保大队警察六、七人,不顾武汉市工商局硚口分局崇仁工商所工作人员的指责,强行把女厕所的门砸开,将周爱琳绑架,直接劫持到所谓“湖北省法制教育所”非法关押强制洗脑迫害。

周爱琳女士还先后三次被非法拘留。在拘留所因坚持炼功被体罚,双腿被棍子打得青紫红肿,双手双腿被绳子捆绑不能动弹。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因为依法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周爱琳再次被劫持在硚口区额头湾洗脑班迫害。

律师指出,在中国修炼法轮大法,是完全合法的。在中国控告江泽民,也是完全合法的。中共江泽民集团导演“天安门自焚”假案、欺骗民众、残酷迫害法轮功修炼者,是非法的。那些追随江泽民集团参与迫害的人,并非在法律的约束、制裁之外。

希望参与迫害者能理智的想一想自己的所作所为,要为自己留后路。希望周爱琳早日与家人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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